刊中报

2012-01-18 12:32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2年8期
关键词:全区补偿党员

刊中报

我国食品安全阶段性目标提出三年左右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定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决定还提出,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方面,决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合理确定奖励条件,规范奖励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现。

为了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贺国强来我区考察并作重要讲话

7月12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先后到我区的呼伦贝尔、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考察指导工作,听取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贺国强充分肯定了自治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珍惜和发展好当前的好形势,进一步做好内蒙古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贺国强要求,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克服各种杂音、噪音的干扰,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

贺国强指出,要切实贯彻稳中求进的总方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首先要有个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上半年全国经济总体上符合中央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但也要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经济运行中反映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实现全年预期发展目标。

贺国强要求,要全力以赴做好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作。内蒙古的和谐稳定不仅关系内蒙古自身,也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主动采取措施,抓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尤其要关心和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突发事件,一旦出现问题,要迅速果断妥善地处理好。

贺国强强调,各级干部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抓好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现在全区党委换届已经完成,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扎扎实实抓班子建设,使各级新班子呈现出一个好的面貌、好的精神状态。今年下半年将启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有很多工作要做,要切实抓好换届各项工作,确保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顺利进行。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呈现4大亮点

近年来,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工作时中暑乃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我国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唯一规章——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最近,由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于7月4日公布实施。新办法虽然只有25项条款,却明确回答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限制和防护等劳动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标定了清晰界线。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等。

亮点二:扩大了保护范围。52年前的《暂行办法》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而新办法则将范围扩大到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囊括了所有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和新兴职业。

亮点三:新办法规定,将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津贴单独列项明示,杜绝了企业逃避或拖欠职工高温津贴的行为。

亮点四:明确了“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包括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经济发展让许多党员返乡创业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就业和创业条件明显改善,吸引了许多原本在外谋生的党员返乡谋发展。我区现有党员约142万名,由于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部分党员成为流动党员。如今,流动党员中的流出党员人数呈逐年下降的态势。以最近3年的统计数据为例,2009年,我区的流出党员人数为23415名,2010年减少为21393名,到2011年,全区流出党员的人数进一步减少到19229名,流出党员人数每年的减少幅度都在2000名以上。

流出党员人数减少,除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让许多流动党员找到组织归宿外,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就业、创业吸引力也是一大原因。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多项经济发展重要指标连年在全国名列前茅,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业、创业环境明显改善,许多原本漂泊在外的流动党员,被吸引回家乡就业、创业。而流出党员以外出打工的农牧民党员为主。2009年全区的流出农牧民党员人数为16530名,去年末已经减少为13964名。流出农牧民党员人数的减少,反映出我区通过加大对“三农”、“三牧”发展的扶持力度,农牧民生活生产条件显著改善,收入增长比较快,2011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642元,同比增长20.1%,相比之下外出务工的吸引力有所减弱。

我区党员总数达到142.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近7.3万个

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区党员总数达142.4万名,比上年增加4.1万名,增长2.9%;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近7.3万个,比上年增加0.17万个,增长2.4%。各项数据表明,2011年全区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设置更趋合理。

从党员队伍构成看,全区有女党员36.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9%;少数民族党员3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2.5%,其中蒙古族党员27.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19.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62.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4.1%;35岁及以下党员30.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1.7%。从党员的职业看,工人10.8万名,农牧渔民37.2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8.6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37.2万名,学生3.2万名,离退休人员25.3万名,其他职业人员9.7万名。

从基层党组织分布看,全区256个城市街道、686 个苏木乡镇、2189 个社区(居委会)、1.12万个建制村建立了党组织。公有制企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覆盖面达到99.2%。事业单位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6.3%。0.44万户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非公有制企业的99.8%。

就业服务实名制已覆盖63%城镇劳动者

我区去年启动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试点工作,并不断提高就业信息录入率和质量,以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为基础平台,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为手段,实行新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目标。截至目前,我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录入有效数据量达515.56%万条,其中具有城镇户籍劳动者达362.39%万人,覆盖城镇劳动者比例达63.03%。预计到今年底,我区实现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对全区城镇新安置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就业技能培训人员、农牧民技能培训人员、创业培训人员、成功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人员、困难群体援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9类人员实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

我区成为全国首个实现12年免费教育省份

作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实现12年免费教育的省份,我区各级财政2012年投入20亿元推进高中阶段“两免”政策的实施,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2.4亿元,全区约82万名学生从中受益。我区从2011年开始,计划在3年内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201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前一年施行高中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两免”政策,全面实现了自治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根据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两免”政策,高中阶段免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免教科书费标准为蒙古语(朝鲜语)授课普通高中学生高一、高二年级每人每年600元,高三年级每人每年200元;汉语授课普通高中学生高一、高二年级每人每年550元,高三年级每人每年100元。同时,将在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也纳入免学费范围。

全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三资”清理工作涉及11380个嘎查

从全区农村牧区开展集体经济“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涉及全区708个苏木乡镇、11380个嘎查、55993个艾力和村民小组,涵盖嘎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家底。截至5月底,全区有4088个嘎查处在“清查”阶段,占嘎查总数的35.9%;4176个嘎查进入“登记”阶段,占嘎查总数的36.7%;1542个嘎查开展“核实”,占嘎查总数的13.6%;1153个嘎查进入“公示”,占嘎查总数的10.1%;17个嘎查开始“确认”,占嘎查总数的0.15%;217个嘎查完成“报存”,占嘎查总数的1.9%。全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总体上平稳健康推进。“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是推进农村牧区改革的一件大事,其目的是全面摸清嘎查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村牧区集体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我区印发《201 2 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指导意见》

最近,自治区卫生厅印发了《2012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今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为2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

《指导意见》的基本政策可归纳为六点。一是做好新农合基金分配和使用。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分配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30%,大病统筹基金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70%。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含风险基金),其中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二是设置合理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自治区外三级医院、自治区内三级医院、盟市二级及以下医院、旗县二级及以下医院、苏木乡镇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2000-3000元 、1500-2000 元 、600-800 元 、400-500元和100元;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50%、65%、70%、80%和90%。对于转诊至各级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还将执行除去起付线后按35%的保低补偿。全区住院补偿封顶线为6-8万元。对于重大疾病患者的住院费用采取分段计算报销。6万元以内按照上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在6-10万元之间的部分补偿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90%。

三是推行门诊统筹。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统筹和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实行总额预付。门诊就医的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可定为100元,在家庭成员内可调剂使用。

四是实行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等慢性病及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等门诊费用均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补偿。

五是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蒙中医药服务。参合人员利用蒙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15%,但总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5%。

六是推行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逐渐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床日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度,从而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猜你喜欢
全区补偿党员
我是党员向我看
第十届“我是小画家”全区中小学生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选登
“我是党员,就要冲在最前面!”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统战部长会议
全区统战部长会议召开
无功补偿电容器的应用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南宁市:把握环境保护新常态 担当全区执法排头兵
对慰问贫困党员的反思
植物补偿和超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