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尔的胜利

2012-01-17 18:45程玮
读者 2012年9期
关键词:劳动局贫困家庭法庭

程玮

彼尔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学生,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优秀学生,不仅学习好,还热心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他所在的学校和美国一所学校是友好学校,两所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作为奖励,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当然,他的机票和饭费都要由他自己负担。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可是,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他家拿不出这笔钱。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被拒绝,理由是,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的旅行费用的。

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他即将高中毕业,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选择专业等问题,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做一个很好的机会。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彼尔人缘很好,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对他说,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老师告诉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为这些孩子争取利益。

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因为他知道,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打这场官司。在《社会法》里有一条,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父母如果无法支付,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并且不设上限。

这场官司持续了很久,一直打到德国联邦社会法庭,一直打到彼尔从美国回来。最后,法庭判决,彼尔父母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必须支付彼尔美国之行的全部费用。彼尔的胜利,让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他们知道,只要自己努力,他们完全可以获得和别人同等的机会。

一个孩子出生于贫困家庭,并不是这个孩子的错。但如果一个社会不给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平等的机会,那就是这个社会的错。

(麦柯摘自《扬子晚报》2012年1月3日,宋德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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