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关爱民生大力推进井冈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2011-12-31 00:00:00王萍
老区建设 2011年9期


  吉安是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现辖10县、1市、2区。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5个,西部政策延伸县11个,贫困乡镇10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597个。“十一五”期间,我市始终把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断创新思路,落实扶贫措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贫困人口大幅下降,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文教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66元提高到5570元,增长了70.5%;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197元提高到2608元,增长了117.9%。贫困人口由2006年的26.9万人下降到2010年底的9.8万人,下降了63.57%。
  “十一五”期间,我市把贫困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全市597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共实施项目7118个,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面貌日益改善。
  重点村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全市59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大多分布在边远山区、水土流失区和库区。这些地方地处偏远、交通不畅、基础设施薄弱、自我发展能力弱。在实施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我们狠抓贫困村的交通、电力、水利、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使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06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007万元,修建乡村公路2508条,2784.47千米,架设桥梁190座,建设小水电站10座,架设输电线路27条,5094.8千米,修建电灌站91座,兴修水库238座,兴修其它水利设施853处,增加有效灌溉农田面积13.72万亩。扶持兴建和改造乡村中、小学64所,建筑面积8686平方米,方便了1.02万多名学生就近入学,兴建乡村卫生院94所,建筑面积15363平方米,方便了81324人就近看病,有效地缓解了老区人民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等问题。
  重点村环境整治不断加强,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日益提升。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村庄,按照“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和猪沼粮”等模式,全面实施沼气扶贫工程和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程,重点村的人居环境大为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06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67.72万元,在重点村开展“三清三改”,共清理垃圾16480吨,清理污沟44.6千米,清理路障3606处,改路410千米,改水2923处,改厕14543个,累计建沼气池3.36万座,受益农户达3.38万户,兴修饮水工程227处,为5531户贫困群众安装了自来水,解决了7.6万人的饮水困难。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清洁能源”的目标。
  重点村互助会不断涌现,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2007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壮大扶贫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先后在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共组建了产业发展互助会81个,入会社员达5648户农户,其中:贫困户2024户,占人会总农户的36%,组建互助小组882个。互助会资金总额达1347.24万元,累计发放借款5334笔,农户累计借款资金总额1987.7万元,累计还款1521.7万元。通过开展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使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村滚动发展,将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等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开发了一条缓解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和融资渠道缺乏等问题的新路子,增强了扶贫重点村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
  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关键是要千方百计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提高贫困户劳动者的素质,培育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
  着力实施产业扶贫工程,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扶贫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扶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地制定扶贫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蔬菜、木竹、畜禽、水产、食用植物油、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蚕桑等产业,并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大力扶持产业基地建设。2006至2010年,全市共扶持贫困户发展果业5730亩、经济林木18417亩、各类经济作物11337亩,养猪2.2万头,养牛1.3万头,养家禽55万羽,覆盖农户5.9万户。坚持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做大做强扶贫产业的核心环节来抓。2006至2010年,全市已培育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5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20家。温氏禽畜有限公司、正邦科技股份公司、广州丛玉菜业发展公司等一大批外来企业落户我市,并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围绕主导产业,突出地方特色,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到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1226家,社员人数达29556人,社员出资10.5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活跃在农村经济大舞台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真正起到了“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着力实施移民扶贫工程,提高贫困群众可持续致富能力。我市有相当一部分贫困群众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文化教育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差,有的地方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为帮助群众彻底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多年来,我们按照“移得出、稳得住、逐步富”的原则,大力开展移民扶贫,动员和组织这些群众搬迁,寻找新的发展出路。重点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科学规划到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高标准建设移民安置新村。尽量选择在近公路、近城镇、近工业园区的地方,并按照通电、通路、通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和建沼气池“五通一气”的目标,建设移民安置新村,帮助他们搞好环境的美化、亮化建设,使移民户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扶持力度到位。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移民扶贫优惠政策,发改委、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农业、电力、电信、广电等相关部门在移民扶贫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向上向移民安置新村倾斜。三是跟踪服务到位。移民安置新村成立社区组织,对移民的生产生活进行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移民的后续管理。各地还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先安排移民户劳力参加“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优先安排移民户劳力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优先安排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发展生产,为移民户脱贫致富创造条件。2006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094万元,已移民搬迁1.4万户,6.2万人,移民建房14300栋。其中:建集中安置点514个,共安置移民39118人。
  着力实施科技扶贫工程,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和就业技能。坚持资金扶持与智力扶持并重,制定了《吉安市2005-2010年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意见》,建立起覆盖县(市、区)、延伸到乡(镇)的转移培训网点,建设省、市级培训示范基地32个,着力把吉安打造成面向沿海地区高素质劳动力输出基地。我们坚持把“雨露计划”培训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列入县(市、区)民生工程考评重要内容,各级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了各项工作布置落实到位。始终把市场需要作为培训专业设置指挥棒,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实行订单式培训。始终把提高劳动者实践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培训效果的标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把实践操作放在培训的第一位。始终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转移就业培训的最终目标,把农民工工资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放在第一位,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需要和农村产业发展的实际,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同时,加强对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培训对象就业后跟踪服务,把转移就业作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抓手,培训基地必须有稳定的安置就业渠道,培训后转移就业率必须达到95%以上,每年都要对培训基地进行严格的考核,重新审核认定,对管理不规范、就业渠道不稳定、考核不达标的培训基地予以淘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2006至2010年,全市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2000多期,培训农民13万多人次,其中开展计算机、电子、导游、家政服务等专业的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5.7万人,培训合格率100%,转移就业率97.8%。共组织了1.08万人参加农函大学习,并获得农函大结业证书。使97%以上的贫困户劳动力普遍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
  扶贫开发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大力支持,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只有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到“情系百姓,关爱民生”的高度,列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县、乡层层实行了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把扶贫开发作为重点县、重点乡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选派最得力的干部到重点县、乡担任主要领导,并把扶贫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重点县、乡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强化管理,提升效益。严格实行扶贫项目公示制。整村推进项目经扶贫部门批准后,重点村都将项目名称、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地点、建设期限、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工程招标情况、质量标准及效益目标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凡是能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的项目,都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凡工程质量要求高,投资额度比较大,必须对外发包的项目,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杜绝扶贫项目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的现象。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报帐和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都进行严格的规定。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要由审计部门组织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并按审计后的工程决算报帐。同时,每年组织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梳理后将问题通报各县,限期整改。逐一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
  社会参与,形成合力。扶贫开发是各级政府的使命,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必须坚持政府扶持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第一,组织党政机关开展定点扶贫,统筹安排市、县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2006至2010年,全市每个重点村每年至少安排1个单位开展定点扶贫。五年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为扶贫开发重点村筹集扶持资金11763.3万元。第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1”结对帮扶。“十一五”期间,全市参与“1+1”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累计达74981人次,共帮扶贫困户76481户,累计帮扶资金达2403.81万元。第三,引导和鼓励非有公制经济与重点村开展互惠互利的协作,促进企业与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使贫困村成为企业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
  自力更生,自谋发展。贫困地区要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国家扶持和社会各界帮扶是必要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当地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自谋发展。为此,我们狠抓思想先导工作,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鼓励贫困群众自强不息,苦干兴业。用生动的事实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苦熬不如苦干”的道理,从内心深处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真正做到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没有项目自己找,缺乏资金自己筹,没有技术自己学,没有市场自己闯。组织引导贫困农户参与到开发扶贫工作中来,在扶贫项目选择时,坚持群众参与,把发言权交给村民、把决策权交给村民。在项目实施中,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把实施权交给村民,推进村民自治,让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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