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光的下场与陆杰荣们的脱选

2011-12-31 00:00:00祝俊初
新西部 2011年11期


  9月21日,我供职的四川大学公布对一起抄袭事件的处分决定。处分对象是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光,处分原因是2009年出版的一书严重抄袭。处分结果:解聘副研究员;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撤销已申報立项的2010年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建议省社科联撤销抄袭一书所获荣誉和奖项,追回奖金;开除党籍。
  在我看来,比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第四条要求,校方对李小光的处分可谓最严厉的“顶格”处分,与该通知出台时的教育部部长周济掷地有声的“零容忍”、“一票否决”、“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也高度吻合。还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校方雷厉风行,处置效率很高,从接到举報到作出处分决定,仅仅一个多月。
  校方是不是太狠?我以为,不狠,理当如此。身在高校,我向来最瞧不起的就是那些在学术上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人。做不出学问大可不做,评不上职称大可不评,一个知识分子不是非得把自己拼搏成现行标准承认的高知,高知不行中知吧,中知不行还是小知呢,但千万别无知扮有知,偷偷拿别人的学问当自己的学问。
  不过,与其形成强烈反差的是,2009年8月1日《中国青年報》有篇《学术造假揭发时轰轰烈烈为何处理时轻描淡写》的文章,对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三人的学术造假行为及处理结果提出质疑。
  碰巧,不同于小小副研究员李小光的这三名校级高官,正是在前述教育部通知出台、周济部长严厉发话之后,涉嫌学术不端闹得沸沸扬扬却安然无恙。又碰巧,陆杰荣涉嫌抄袭风波我曾关注——触犯了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以及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禁忌的陆杰荣,把责任推给了弟子杨伦,高调并以专门会议强调重视的辽宁大学,仅要求他深刻检查,如此心照不宣地珠联璧合中,事情不了了之。今天,陆杰荣还是辽宁大学副校长。
  与陆杰荣一样,徐志伟现在仍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因为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与他的弟子前一年的博士学位论文雷同度畸高是合理的,校方认定不算抄袭。而许永刚以一个轻飘飘的“挂名”说,就将涉嫌抄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帆风顺地当完了院长。
  同样行为不端、触犯学术禁忌,高官学者陆杰荣、徐志伟、许永刚所享受的“优待”,李小光望尘莫及,不仅如此,一些不是官员、却为著名学者或权威专家能受益的“豁免”或“从轻”,李小光也只能奢望。
  我说了,李小光被“顶格”处分其实不冤,校方并没委屈他,比照陆杰荣们的意义,在于反衬这些大人物们金蝉脱壳的恶劣,他们可以冠冕堂皇地脱逃应有的处分,是我国高校的悲哀。
  大人物就该享有特权吗?德国的拜罗伊特大学,在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还在任上时,断然收回他“不是正确、科学工作所获成果”的博士学位,在古滕贝格因此丑闻辞职后仍然不依不饶,公开确认他以“故意欺骗”方式获取博士学位的调查報告,给他的政治生涯雪上加霜。
  但愿,四川大学严肃处分李小光抄袭是反学术不端的新的支点,撬动中国式的拜罗伊特穷追猛打古滕贝格。毕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学术诚信,高于任何个人的学术乃至政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