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政治伦理问题,很长时间以来似乎是个学术性问题。记得2002年起草公务员法的时候,有专家提出要将公务员伦理问题单写一章,但最终未被采纳。近年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组织部门应高度关注。
什么是政治伦理?目前学术界似乎没有一致的说法。自然,官员的政治伦理应包含哪些内容,也没有定论。但一般地讲,政治伦理是研究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当无大错。就官员的政治伦理来讲,主要研究官员行为和语言的道德性,也当无大错。用老百姓的话讲,一个领导干部,说话办事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合情、合理恐怕就是政治伦理应关注的内容。
比如,网上报道:濮阳市高新区胡村乡党委委员、开州街道办事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留聚,在集体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强搂女演员,造成很坏影响。濮阳市公安局对王行政拘留5日,上级党委免去了王的职务。这一事件引起沸沸扬扬的议论:有人认为处理的很好,有人认为小题大作、处理的过重了。从法理上,处理的可能重了;从政治伦理上讲呢?共产党官员的形象不就是这样被破坏的么?如果政法机关没有动作,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就真的可以装聋作哑吗?
还有专家提出两条关于官员的新闻,可以合在一起看:一条是,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干部任免通知,其中原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转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银峰于去年10月因“风水门”而出名,他要求一开发商拆掉其楼盘时,抛出了“挡了政府的风水,这是衙门,知道不?”等言论。对这番言论,王银峰当时在当地党政机构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矢口否认,后来有录音证据显示他说了谎。另一条新闻是,河北邢台县县长顾鹏图乘坐的县政府客车撞倒一名初中生,致其终身残疾,当时顾鹏图在其他人员簇拥下径直离开。此事日前被媒体曝光后,顾鹏图表示,他没能及时下车救治伤者,的确不合适。专家认为,两个官员,一个是公然撒谎,一个是对他人安危冷漠无比,这些行为何止是对政府公信力、官员形象的损害,这样的基本伦理有缺的官员还应不应继续坐在位置上都是问题。
专家认为,民众对官员有道德伦理上的要求,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理念。毫无疑问,官员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政治伦理责任也是官员需要承担的,需要与官员前途和声誉挂钩。这就是说,官员如果违背政治伦理或社会基本伦理,哪怕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轻则须向社会道歉,重则引咎辞职,这也是政治耻感的体现。自我国实行官员问责制以来,追究了不少官员在公共事件中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但几乎很少看到追究官员的伦理责任,因违背政治伦理而下台的官员微乎其微。但民众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严重违背社会政治伦理的官员已不配继续担任公职,这些官员继续为官甚至有的还获得升迁,无疑会加剧人们的不信任感,进而也会牵连对政府的不信任。
我认为,专家的话非常到位。当前,我国的社会道德出现滑坡。自古以来,中国的老百姓就“以吏为师”,提高官员政治伦理意识,注重官员的伦理责任追究当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一个关键方面。
从当前干部队伍面临的问题出发,我感到,我国官员政治伦理起码应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
1、忠诚,就是对理想信念宗旨的忠诚。为此,要尽责任、守底线。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人格分裂,这样的人是不能作为“民师”的。
2、平等,即对上下级保持同样的态度。等级分明,媚上欺下,这些封建主义的残渣再也不能泛滥了。
3、崇民,即视平民百姓为主,视自己为仆。对民冷淡,甚至欺压百姓,怎么能做共产党的干部?
如果能按照这三条看干部,离“以德为先”就不会很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