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武术教育突破之管见

2011-12-31 00:00:00魏真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1年9期


  武术是几千年来人们生存技能与智慧的积累,汲取了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一种重要的文化教育资源。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今学校武术教育发展遇到了困惑,如何解决制约问题,进而突破发展的瓶颈是当下学校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学校武术教育发展的回眸
  从历史尘烟中走来的武术,历经朝代更迭与社会变迁,走过了发展的风风雨雨,由原始社会最初的生存活动,演化成为军事争斗的击刺技巧,在搏杀争斗的朝代更迭中引发人们的重视与有意识的教授练习,进而成为专门的攻防格斗技艺,因此,武术教育的发展与武术自身的发展息息相关,并由来已久。早在夏代已有学校教育,且把武艺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曰:“序者,射也”,可见在已设立的“庠”、“序”等教育中有武艺教育的成分;周代也把射、御、习舞干戈列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如周代“六艺”教育设立“礼、乐、射、御、书、数”等,其中“礼、乐、射、御”都与古代武术有密切的关联;进入隋唐崇文尚武时期,武术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武举制”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以武选士的先河,带来了武术教育的规范与繁荣;宋朝以来,由于民族性格由勇武发展为质文,加上统治阶级的“重文轻武”思想,武术教育地位逐渐走低;清朝饱受西方坚船利炮的击打,武术发展受到质疑, “武举制”被废除,武术活动开始向民间转移;清末民初,帝国列强的入侵带来了西式体育项目的登陆与大范围传播,动摇了武术的发展地位;觉醒之士认识到体育的重要性,传统柔弱文化受到批判,借鉴国外先进体育思想提出“尚武”振奋民族精神、强国强种的呐喊;民国时期,尚武精神得到进一步推崇,形成颇有声势的尚武思潮,武术作为强国强族的重要手段进入了学校,拉开了近代学校武术教育发展的序幕;新中国成立后,武术教育迎来了春天,武术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开展,并在体育教学大纲中得以强制性体现,随后,开始设置高等体育院校武术专业教育,并授予硕士、博士等高等学位,武术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当今学校武术教育发展的尴尬与困惑
  1.学校武术教育发展的迷失
  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为青少年了解世界、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但全球化也使传统的价值观念发生重大变化。西方国家在生产方式上的强势地位,必将突出地增大其在生活方式上的强势地位,进而增大其在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上的强势地位。这一系列的变化,在以前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的封闭环境中,并不一定能够被人们清楚地认识和感受,当全球化进程中这种强势地位影响凸现在人们面前时,我们深感被动与忙乱。西方体育项目、韩国跆拳道、日本空手道与剑道等域外体育项目的渐次登陆,给学校教育带来巨大冲击,体育课程的大部分内容被田径、球类、跆拳道等项目所占取,名目各异的道馆、瑜伽馆遍布大街小巷,青少年崇尚着、热舞着;一向自尊的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冷落,出现令人难以接受的尴尬与迷失。
  2.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加大了立法的进度,一部部法律通过并执行,与学校教育和文化发展相关的《教育法》、《体育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继出台实施,然而,深读法律,围绕传统文化与传统体育的发展问题又使人迷茫:
  《体育法》中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重视程度中,没有体现出大力开展这一国家意志;国家体育发展的焦点与核心聚在以奥林匹克竞技为代表的体育项目及各个世界单项锦标赛项上;学校体育层面也没有突出强调民族传统体育的开展,令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失去学校强制实施的依据和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讲应是一种缺憾与不足。
  《教育法》中规定了民族传统文化是国家教育应坚持的方向,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为教育服务的责任,由于在教育内容上不易确切表述,传统文化的内容又非常宏大,致使武术在实施中往往被忽视,显不出应有的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条款中表明了国家对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明确提出学校在此方面应肩负的责任。传统体育首次被提升到国家层面进行保护与发展,确立了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在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地位,为学校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尽管出台较晚,但也是件值得欣喜的事情。
  3.学校武术教育制约的瓶颈
  伴随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目前,学校武术教育发展遇到了新的问题,域外体育项目的进入弱化了武术教育的作用,原本在学校开设的武术课徒有虚名、形同虚设,在一些学校甚至人为地加以取消;虽有一些学校开设武术课,但受过武术专业教育的师资极度匮乏,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多由其他科目或项目改调过来;高校尽管培养了大量的相关师资,迫于学校性质、编制与待遇的限制,拥有专业特长的毕业生难以进入学校任教,造成武术课程无人教的困境;受奥林匹克精神的影响,目前竞技武术的发展一枝独秀,传统武术的发展相对缓慢,在这种主流意识的支配下,学校武术教育在教学导向上趋同于竞技武术的开展,与学生的美好愿望与自身实际相偏离,造成学生喜爱武术、却不愿上武术课的尴尬局面。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已成为学校武术发展的制约瓶颈。
  三、学校武术教育突破的关键所在
  1.武术的教育地位应上升到国家意志
  武术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学校开展武术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强国强种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体质,还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促进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有效实施途径”gegPM6ONtt4dR05P6d+HgPPoElj3AC9OpPyeLQtOmjg=,由于“中国武术不再只是一种中国武技技术层面的名称,在传统文化的润泽下,它俨然已经成为可以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一个文化典范”,因此,练习中国武术,体验中国武术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培养中华民族精神的过程,夯实基础、强化学校武术教育是弘扬传统文化、保障武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针对这一意义,国家、地方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可能在制定的法规中给予体现,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武术区别于一般体育的特定性质,为学校武术教育提供大环境、硬政策;明确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要大力开展武术文化与技术教育,明确责任、保障实施等。
  2.武术应纳入学校国学文化课程范畴
  从其产生与发展的历程来看,武术原本就是实现教育功能的一种很好的载体,在西周时学校教育中就包含着丰富的武术教育内容;宋代官学中也直接设武学课程;明代朱元璋“大建学校”的“实才教育”,明英宗复设两京武学;清“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的官学教育等。把武术作为教育的一种载体或手段,除能获得武技的谙练与掌握,还可获取武术文化知识并受到武德熏陶,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改善人的生活质量。同时,武德也是亘古以来在武术教育过程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章,今天,武德的内涵仍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仍是当今人们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因而,应重视武术精神的导向作用与武术文化的教化作用,要通过职能部门的努力,把武术课作为“国学传统文化课程”进行选修或必修,不单纯作为体育技能课,另设或平行于体育课程开设。
  3.学校武术教育措施应完善创新
  历史渐行渐远,传统与现代存在差异,如何让思想新潮的学生愉快接受武术教育并从中受益,这就需要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搭建桥梁,通过完善创新,实现历史与现实对话,扭转学校武术教育的困惑局面。
  首先,师资理念是基点。武术教育改革的成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及其理念,只有师资充实、理念创新,才能跟上教育发展的时代步伐,主动迎合学校教育的改革,实施武术教育措施,完成武术教育既定的目标与任务;其次,文化核心是重点。“一个民族能否保持自己的文化个性是其能否在全球文明融合的过程中获得身份认证的先决条件”,为此,在武术文化的传承中必需对其进行整体检视,以继承其富有活力的核心要素;再者,创新传授是难点。一方面,社会进步促使武术价值呈现多元化,在传统武术技术体系基础上大胆创新,建构适应现代社会背景的新的武术运动形式是武术当今发展的必然走势,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地对武术自身进行扬弃,最大努力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勇于探索与时俱进的练习形式,以满足社会最大化需求,实现武术创新与发展。
  4.武术教育体系应是开放的
  “中国武术是一个多元化的文化丛体。我们称它为“文化丛体”,是因为它以多个触角与哲学、军事、教育、医学、养生、竞技、娱乐、休闲、民俗等相关联,具有跨领域、跨学科、跨人群的性质,它不仅仅属于体育”,所以,武术教育也不仅仅属于学校,应放大视角让它属于所有对它感兴趣的人群,如文学人、艺术人、医学人等,只有多方参与,才能形成发展合力与各取所需,最大程度地挖掘与传承武术。
  四、结语
  历史证明:当一个民族足够自强的时候,就会再一次重新审视自己现有和传统的文化价值,并给以重新定位。我们正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时刻,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载体的武术,对其定位与认同,有深远的时代意义和战略价值,愿博大精深的中华武术为学校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任洪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