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培训高质量运行机制的创建

2011-12-31 00:00:00贺燕丽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1年9期


  当前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了省、市、县(区、市)三级培训网络。经过20年的努力,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要推进培训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对当前的培训进行深入剖析,使之更加科学、高效。
  一、校长培训存在问题分析
  1.培训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在制定工作计划和确定重大项目时,把干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干训工作应作为考核、评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事实上,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分类归口管理,校长培训可能与人事、继续教育、安全管理、财务等部门都有关。而这些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往往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同时,校长培训情况并不像“升学率”、高考那样成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的硬性指标,也不能成为教育系统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近几年,不少机构也加入到中小学校长的培训队伍中,由于缺少上级教育部门的有效监管,培训机构水平良莠不齐,与建立“行业主管、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培训管理机制”相去甚远。
  2.市、县两级培训基础能力不足。陕西省干部培训机构有一定分工,市级校长培训机构承担初中校长和骨干小学校长培训任务,县级培训机构主要承担小学校长的培训任务。但具体到培训的实施机构上,差异很大,不利于管理。
  从基础设施、办学条件看,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差异很大。租借场地培训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培训机构没有自己的校舍,更谈不上图书期刊阅览室、计算机教室等资源,尤其是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从师资队伍看,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整体数量不足,水平不高。不少培训机构的师资以兼职为主,甚至全部是兼职教师。依靠大量外聘教师,造成专题不能及时开发,培训受制于人,培训可持续发展受限。就培训机构专职教师自身能力提升问题,也严重低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
  3.培训机会不均,存在培训盲区和薄弱环节。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总量尚可,但机会不均。主要表现为:中学校长参加培训多、小学校长参加培训少,公办学校校长参加培训多、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培训少,县市学校校长参加培训多、乡村学校校长参加培训少,经济条件好的学校参训机会多、薄弱学校参训机会少,这种不均衡还表现在地区之间、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学校成为培训盲区、薄弱环节。
  4.财政保障水平影响培训能力、规模和质量。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县、市级培训机构。大部分市、县并没有专项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只是依据情况拨付一部分经费。培训经费的多少与地方财力有关,也与主管部门重视程度有关。由于缺乏经费保障,培训机构只能数米下锅,无力改善培训设施,没有经费提高教师素质,外请教师受限,培训质量不能保证。
  对于需收取经费的校长培训,其参训校长的人数以及校长来源,直接受制于学校自身经费是否宽裕,导致培训中的“马太效应”。大多数农村薄弱学校只能寄希望于有经费支持的“送培下乡”培训,而这对于庞大的校长队伍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
  5.培训流程环节管理松散,培训效益有待提高。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流程是培训质量的保障,具体包括四个环节: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它们共同保障培训质量,缺一不可。而很多培训机构并不重视培训需求分析,甚至有些机构根本不进行需求分析,培训中管理松散,课程设置随意,因人设课等,导致培训质量低下。
  6.训用脱节,影响校长参训积极性。陕西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并且要参加五年一轮的提高培训。但实际贯彻不力,校长多由县委组织部任命,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并没有成为校长必要的任职条件。校长培训、使用、考核的归口管理不到位,影响校长参训的积极性及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7.工学矛盾等问题影响学员参训效果。中小学校校长大多还承担教学任务,这不仅影响其参与培训的机会,更影响其对培训的参与度。此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各类培训之间缺乏统筹安排,各级培训机构也无相互沟通,导致培训时间和校长工作时间时常发生冲突。
  二、建立校长培训的保障机制
  1.建立完善的领导机制。建立省级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厅领导、主管干部人事、稳定安全等相关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政策制定、协调与培训的督导工作。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一把手”领导的“市(县)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教育系统培训的归口管理,防止政出多门;增强培训的计划性;尽量做到一次发文,提高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的可协调性。
  2.完善校长培训经费管理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项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对于经费比较紧张的地区,优先保障农村学校的培训经费。省级培训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的支持力度。与物价部门沟通,明确各地培训收费标准。尝试将培训经费直接划拨到学校,专款专用,受训者到哪个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经费就转拨到哪个培训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经费使用与效果的审计与考评,对于乱收费的机构应取缔其培训资格。
  3.建立培训机构准入机制。省厅对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实践基地、图书资源、网络资源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合格方具有培训资质。对于参加此类培训机构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各地财政部门不予报销。在逐步规范培训机构资质、确保培训机构收益的基础上,逐步开放培训市场,建立竞争有序、高效的干部培训体系,尝试类似教育券的培训管理制度。
  4.建立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取得岗位资格作为聘任校长的基本任职条件;将提高培训时间要求从5年缩短为4年或者3年,与当地校长任期相符,学员在任期内累计培训学时不少于200学时,每年不少于50学时。培训时间少于规定要求的校长不得继任校长。建立校长培训信息库,将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入学期学习记录表中,作为使用、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创新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培训机构、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
  5.建立全员培训机制。将正副校长、城乡学校的校长均纳入培训范畴,实施全员培训、分类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
  6.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机构,即分工合作运行机制。应加强机构之间的合作。在培训任务上,加强统筹协调,建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制定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的计划性。
  7.建立培训的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培训机构年度工作会议,设立省级培训交流期刊,合作开发培训教材,开发培训项目,建立专兼职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上级培训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培训机构的指导。
  建立培训师资库,要明确培训教师资格条件,建立培训者培训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由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培训师和管理者、高校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专职教师组成的干训师资库。严格遴选程序,由培训专家委员会对培训师资进行审核,建档。校长遴选要具有稳定性,与实践基地挂钩,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承担现场教学任务。师资库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各机构秉承“培训者先受训”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培训者教学、科研水平,将干训教师在定点学校挂职锻炼成为常规要求,确保培训者每年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培训,并尝试与兄弟省、市培训机构、国家级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培训。
  8.建立远程培训机制。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网,将培训网建设成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机构、中小学校长的信息平台、教育平台,将提高培训、专题培训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以缓解工学矛盾。
  9.建立校长培训的带头机制。开展省、市级骨干校长培训、名校长培训,培养一批满足基础教育发展的领头人队伍。遴选校长实践培训基地,实现“研训行”一体化。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间建立培训研究、培训教学、校长实践三位一体的“研训行”共同体。遴选办学质量高、办学有特色的学校作为校长培训考察、挂职锻炼和现场教学基地,并授牌,培训机构可以共享这部分资源。为使培训有序开展,各机构将下年度即将开展的培训计划和使用的培训基地报送上级部门,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调配使用各实践培训基地。
  10.建立培训的督导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从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培训目标的确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条件的创造等方面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建立培训专家委员会和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全省培训研究和教学工作。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