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史蒂夫 · 乔布斯未曾谋面,但几乎读过所有有关苹果和乔布斯的资料和书籍,其中对iCon Steve Jobs和《乔布斯的秘密日记》印象最深,后者是《福布斯》杂志资深编辑丹尼尔· 莱昂斯,模仿乔布斯的口吻写就,蕴藏许多真实的故事与新闻事件,据说乔布斯本人和比尔· 盖茨都曾偷偷地阅读。
乔布斯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因为个性原因被请出苹果,从那以后,他创办了NeXT, NeXT超前于那个时代。成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当他回归苹果,个人消费电子的时代真正来临。
乔布斯回到苹果,已经42岁,就好比一瓶烈酒,经过时间的打磨,越发醇厚。乔布斯将年轻时候那种阻碍他成功的因素克服掉了,保留了执著、偏执与创新。
乔布斯内心憋着一口气,他少年得志,在硅谷属老大哥,甚至比盖茨起步还早。很长一段时间,他是媒体嘲笑的对象,也不被主流认同,而他内心又是极为骄傲。所以,当他回到苹果,等于是将他前半生的经验和教训都给绽放了。
那时的苹果虽然市场占有率不大,但也是一知名品牌,很多用户对它有宗教般的热爱,资源比较丰富,如若不是回到苹果,乔布斯的很多想法,光靠NeXT恐怕很难实现。
天才的微创新
乔布斯欲复兴Mac机,他做了一些彩壳,取得了设计上的认同,只是最后市场不买账。乔布斯意识到做电脑不能和IBM、康柏、HP竞争,操作系统比不过微软,他转而开始做iPod。苹果做iPod,并不像世人所想象的那般高瞻远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
时间再往前推几年,那是个人电脑高速发展的年代。计算机行业被认为是高科技行业,技术占主导。当电子产品发展到很成熟,它就成了大众消费品,用户对技术越来越不关心,而是关注用户体验。
乔布斯没有在核心技术上做研发,基本上是拿来主义。Mac操作系统是BSD外加一个苹果自己的壳,浏览器也是这样,WebCast再加一个壳。过去我们认为壳重要,核不重要。事实上,壳也很重要,因为上面有太多可供发挥的空间,用户体验好不好,都体现在壳上。苹果的iPod就是将一个做MP3播放器的公司买来,重新做的壳。乔布斯当时做iPod,也没有想到会如此成功。当时,苹果确实是无计可施,只好另辟蹊径,找了一些大公司都不愿意干,而中国的山寨城已经烂大街、几十块钱随便买的MP3播放器。
乔布斯愣是做出了创新,iPod的外壳酷极了,里面还加了东芝的硬盘,能存一万首歌,后来又做了网上音乐商城iTunes。
乔布斯做iPod时估计也没想到日后的iPhone和iPad。iPod能听音乐,将屏幕扩大,就变成了iPod Touch。iPod和iPod Touch其实是打了一个侧翼战,避开了当时主流竞争对手的主战场。没想到它们红火极了,在全世界卖了1亿个。庞大的用户基础,对苹果品牌的认知和苹果市场影响力的重新确立起了关键的作用。
这时再加一个通话模块不难想到,于是就有了iPhone。iPhone实际上是一款移动设备,可以玩游戏,下载应用软件,做很多事情。当它培养了一个产业链之后,又做了iPad。iPad就是iPhone的扩大版。
实际上,在2003年之前,苹果发展得并不顺利,只是,乔布斯一直在探索,凭借着坚韧不拔的努力,无意中找到方向,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步都是在不断地捕捉当前的用户需求和市场状况下,然后再走下一步。所以,乔布斯的战略从来都不是什么大跨步的战略,乔布斯的创新也不是神来之笔,而是微创新。
没有人会嫉妒乔布斯的成功,这倒不是因为他曾经被赶出苹果,而是在他十几岁时,他就在硅谷自己亲手弄各种电子设备。这些年他一直在努力,一直在积累。当他在车库里与沃兹合作做AppleⅡ时,他就是产品经理。实际上他一直是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后来做Macintosh,他也是产品经理。苹果的图形界面是从施乐PARC中心借鉴来的,他很善于在别人基础之上再加一点自己的创新。
早年做苹果的时候,他也有一些失败,Apple Ⅲ是失败的,Lisa也是失败的。AppleⅢ失败是因为封闭,软件、硬件都是自己来,后来败给了Windows,很多人帮Windows做软件开发。Lisa也是贪大求全,恨不得什么功能都做,最后成本奇高(高达一万美元),因此失败了。这些失败慢慢在乔布斯智慧的大脑里形成一些真正的经验和教训。
很显然,乔布斯已经吸取了这些教训,今天的苹果就很好地把握了封闭和开放的关系。它不如Windows开放,可是App Store又吸引了很多软件厂商来为苹果开发软件。美国的商店里,到处都在出售苹果的皮套、外壳、耳机,各种各样的外挂。这些也都是别的厂家替苹果做的。
乔布斯的成功,真是一个55岁的老男人,在40多年的商业生涯中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做过无数的产品,经历无数的事情,最后在苹果这个平台上,天时、地利、人和,多个因素的综合。
乔布斯年轻时怀着“科技改变世界”的梦想。当他42岁回到苹果,反而将这种豪言壮语给收起来了,从一点一滴开始做。将电脑外壳变个颜色,从方的变成半形的,或者做一个MP3播放器,这都是实实在在的,似乎没有革命性的创新,iPad有没有受上网本的影响?他肯定研究了上网本和亚马逊的kindle。
中国人瞧不起失败者,美国人对失败非常宽容、非常尊重。因为经历了更多的失败,就意味着你知道了更多不能走的方式。苹果早年做的世界第一款PDA—“牛顿”,实际上就是失败的。
这些都是苹果的基因。
乔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乔布斯不是老好人,也不绅士。他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爱计较、在私生女的抚养问题上闹的也是沸沸扬扬。他的优点可能就是他的缺点,他的缺点也可能正是他的优点,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正是因为他的个性,他比较独裁,也比较自我,一直生活在自我的世界里。那个假的史蒂夫 · 乔布斯——丹尼尔 · 莱昂斯,将乔布斯模仿得惟妙惟肖。“我是史蒂夫 · 乔布斯,个人电脑就是我发明的。”瞧瞧,这是一个多么自恋的家伙。
①乔布斯是产品大师,他是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因为是产品经理,就会关注产品的细节,而所有的战略、天使和魔鬼都来自于细节,如果脱离了产品,糊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消费者不买概念。很多的理论家、评论家经常总结很多概念,但是为什么不管用呢?因为没有将概念做到一个产品中去,让消费者觉得产品好、产品棒。
②乔布斯是市场营销大师,他知道怎么“造势”。这种造势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宣传造势,而是如何创造一个市场的趋势,这是乔布斯最为厉害之处。产品还可以学,比如关注细节、关注用户体验,微创新,但是在市场“造势”这一块很难学,他能够创造出之于粉丝宗教般的文化。苹果就像奢侈品,大家送礼都送苹果手机,就像我们也许能仿造一个像LV一样的包,但是真的很难将一个包卖得像LV那样让人们如此狂热。这里有太多文化和营销的东西,几乎是难以言表、难以琢磨。就像我们说的贵族气质,我们可以通过革命将别人的城堡占了,也能穿上贵族的衣服,戴上贵族的表,骑着马、打高尔夫、抽雪茄、喝红酒,但是骨子里却还是暴发户。
③乔布斯拥有蛊惑力,是一个领导者,而非管理者。乔布斯是一个比较三流的管理者,因为管理者情商要高,他的情商比较低,所以需要别人来帮他管理。领导者就是一个布道者,他能蛊惑别人,让别人愿意追随他,让更多的人来帮他做事。
苹果公司真的有很宏大的战略吗?没有,它的战略跟战术在一起,每一步都是根据当前的形势来把握下一阶段的机会。从一个MP3播放器延展到iPad,实际上不是一个战略所能涵盖的,它的战略实际上是被分解的。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国内的企业家每几年就提出一个宏观战略。这种战略方法已经过时了,这种自上而下的战略模式,时常赶不上市场的变化。真正的所谓战略是什么?就是关注用户体验、不断地微创新,然后不断地灵活调整。
乔布斯到底有没有远见?他可能有一种宗教般的信仰,认为科技可以改变世界。但是具体说他预见到了智能手机的发展、预见到平板电脑的兴起,我想应该没有,他也很少这么去吹牛。实际上是他不断地从市场当中拿到很多的信息,市场当中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创新,很多新的ideas,他都会看,然后在这个基础之上,他会不断地制定下一步的方向。
应该怎样学习乔布斯?
学习乔布斯,应该抓住以下几个要点。
重视用户体验。高科技公司要放下高科技的架子。过去,高科技公司高高在上,摆出一副教育消费者的姿态。当个人消费品真正进入大众化时代,消费者导向、用户体验才最重要。乔布斯能够真正挖掘出消费者内心,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然后从用户体验的角度给他们一种惊喜。
乔布斯做技术和产品的思路,不是重复发明而是再利用。其实微软做产品很辛苦,什么都要从底层自己做起,还要跟原来的版本兼容,所以微软的操作系统做得很美。但是苹果的产品,基本上都是现成的,都是拿来主义。iPhone里很多模块都是现成的,SSE、多点触摸屏、电话的技术,这些都不是苹果的专利,但是苹果将用户体验做到极致,一样在手机市场打败了MOTO、诺基亚,这种拿来主义、做壳,直接用别人的核,是一种很好的方法论。
很多技术出身的创始人,因为过于迷恋技术,最后常常本末倒置。技术是手段,在很多企业里成了目的,为了做技术而忽略消费者。对于乔布斯而言,他的目的就是抓住消费者,用谁的技术、用什么技术都可以。
微创新。人人都渴望改变世界,但是改变世界不是靠豪言壮语,也不能一蹴而就。苹果就是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一点一滴地改变世界。今天做一点改变,明天做一点改变,一个改变可能很微小,但是只要坚持,就好比生物进化一样,最后猴子变成了人。微创新这个词也不是我发明的,乔布斯说过:“微小的创新可以改变世界。”
乔布斯的健康问题,会不会影响苹果公司?
乔布斯之于苹果,就像当年的比尔 · 盖茨之于微软,今天的马克 · 扎克伯格之于Facebook。如果没有这个人,企业可能就完全没有竞争力,如果乔布斯离开苹果了,苹果不可能再有更大的辉煌。但是乔布斯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可能给苹果已经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框架。以苹果的市值、苹果的影响力、苹果的用人经验,即使他不在了,只要履行既定的方针,继续往下走,苹果也不会出现立即的下降。因为按照惯性,苹果也会有3~5年的发展。
但是,将来的情况就不好说。将来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苹果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基因,再出来一个接班人,能够继续带领苹果;另一种可能是碰上更强的颠覆者,苹果又或者在什么地方会犯错。只是这样的假设没有意义。无论在自然界,还是人类,都有生老病死,都有其生命周期。企业也是这样。说什么建设百年老店、基业长青?IT行业里面没有百年老店。苹果创造出这样的辉煌,到达一个顶峰已属不易,企业不可能永远往上走。即便乔布斯活着,他也未必能让这个公司继续往下走。因为企业越是成功,阳的一面越盛,它就越会积累阴的一面、光明的对立面,这是“物极必反”。老子说“盈则亏”,必须承认这是规律。
苹果公司确实就是乔布斯的小王国,成也他,将来很可能,败也他。有人说,是不是可以用一种制度来让苹果公司创造更大的辉煌。确实,有些企业会用一种制度,使得谁当CEO都差不多,这是在用制度治理公司。只是这种制度型公司往往流于平庸,通过容忍平庸、容忍平凡来延续时间。在互联网与IT行业,制度型公司几乎不太可能。因为这个行业变化太快,后来的挑战者太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太快。DELL当年有很多创新,如今缩回去了,今天的微软,很多人对鲍尔默不满,就是因为他不如盖茨敏锐,或者不如盖茨自我革命。
经理人一般没有勇气去做大的变革,更多的是惯性的延展。
奇虎何时开始学习苹果?
我没有很刻意地去研究苹果公司,但是我很早就喜欢这家公司,因为我十几岁时用的第一部电脑就是苹果α。后来我做互联网,自己既扮演一个公司CEO的角色,也是一个产品经理,而且我很喜欢沙盘推演,我总是想,苹果公司为什么要做这个决策,它的产品为什么会这么做,换了是我,我会怎么做。我会试图去揣摩他的想法。尽管我没法跟乔布斯相比,但是在国内来说,我也是一个在产品上比较下功夫的产品经理,自己也做过一些成功或者不成功的产品。你的经验越多,你读东西的感悟就越深。可能很多人没有做过企业、没有做过产品,他同样读乔布斯的传记和苹果公司的历史,他的感受和我的可能就不一样,因为看问题的角度和高度不一样。
我也没有刻意地去学苹果或者乔布斯,因为“学我者生,似我者死”,管理学上有一个词——“别人行,你不行”。管理不能生搬硬套。
苹果的“海盗文化”我也一直在用,它是一种对团队的领导力,就是让你的技术研发团队觉得自己有精英的感觉,就像特种部队似的,觉得自己“卓尔不群、桀骜不驯”,在做一件与众不同、有意义的事情。海盗代表精英而不是强盗。美国文化里的海盗就是探索、创新、勇敢、勇气,所以美国人都很崇尚当海盗,当年的哥伦布就是海盗,探索新大陆。
大家学乔布斯,不要学表象,也不是他做什么产品我们都去抄袭,而是学他做事情的方法。乔布斯的成功就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他经历了这么多的失败,当他做产品的时候,他会做一种取舍,做什么,不做什么,这就是战略。
战略不是一个先知,或者预言五年以后做什么。有人说我在想3年以后甚至5年以后的趋势,你预言得了吗?其实就是活在当下。乔布斯就是“将生命中的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过”,他从来没有说在想4~5年之后事。他永远在把握现在。
奇虎360和苹果可类比吗?
我曾经专门到硅谷去拜访当初帮助苹果设计《1984》广告创意的那个人,对方是个老头。他的这个广告精神其实对我们很有激励。
2010年之前,人人都怕百度,人人都怕腾讯,它们就像当年的IBM一样,用自己的垄断市场的优势,基本上可以扼杀一切创新的力量。很多人很奇怪,其实我也可以选择去做点别的,比如去做投资,但我最后做了奇虎360,不得不跟腾讯公司干了一仗。这一仗对整个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推动,逼着行业巨头开始收敛这种抄袭、垄断。但是我们就得罪了巨头,现在变成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了。在最困难的时候,激励我们的就是《1984》广告表达的创意。奥威尔的两本书我都读了,一本是《动物庄园》,一本是《1984》。
我也不喜欢行业里有一个“老大哥”,让行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1984》的广告创意非常符合我的想法。奇虎360不是行业里最赚钱,也不是最大的公司,但是一定要有人出来挑战垄断、打破封闭。《1984》里面,刚开始的画面很黑暗,后来冲出来一个女郎,拿一个大铁棒把那个电幕给打破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3Q大战”跟这个比较像。我们也认为如果不能让这个行业变得更加开放,如果还是继续垄断,它实际上会扼杀创新。
奇虎360能够被国外的主流资本所认可,不是我们做的多么好,而是他们认为,360是中国原创的商业模式,虽然我只是做了一点点的微创新。我们不去卖商品,而是做免费安全,通过免费安全来聚集用户,这已经和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公司C2C(Copy to China)不一样。
我虽然是一个土鳖,没有那些从硅谷回来的那拨人风光,但我到硅谷去,那边风险投资商、很多公司都喜欢我,因为他们觉得我跟硅谷的文化很像,属于比较直接、比较颠覆的一类。可是像我这种个性,在中国传统的商业语境里面会被认为是异端,会被认为是非主流,甚至会说你情商太低、说话太冲。
“颠覆”和“破坏”在中国是负面词汇。Google做Android平台,用免费的方式,成功地打击了诺基亚和微软的Windows Mobile,这是正面案例。我们做360免费杀毒,政府和媒体人老是问我“你为什么让别人挣不到钱了呢”。我们的文化从本质上来说是扼杀创新的。
中国没有苹果与乔布斯
中国未来能不能出苹果这样的公司,完全取决于有没有创新的文化和思维。这个不是我们寄希望生出一个乔布斯这样的小孩就可以的。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早就被扼杀了,可能在学校,可能在他服务的公司里面,早就被扼杀了。
中国没有《反垄断法》,所以对垄断难以制约,产业环境比较恶劣。在美国,几乎每五年就会有一拨新生力量起来,发展成大公司,超大型公司。中国呢?刚出来的“婴儿”就被壮汉盯上了。婴儿怎么能跟壮汉去搏斗呢,最后指定打不过。
更深层的原因是中国文化。儒家文化要求企业家“内圣外王,外圆内方”,我们对人的标准非常严苛,希望十全十美,不太能接受像乔布斯这种优点和缺点都突出的人。其实,美国的很多企业家都是个性十分鲜明,商业上的成功但并不意味着在道德上他就是一个完人,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圣人。我们的语境要求企业家把自己打扮成圣人和完人。这怎么可能呢?
我们对失败不宽容。如果失败了,人家都看不起你。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都在想万一失败了惹人耻笑,就没有人敢去创新。创新意味着它是小概率事件,失败率非常高。如果满大街的人都说你应该干这事,那就不创新了。创新意味着冷门,一开始别人不看好,笑掉大牙,这就有可能是创新。
如果放在一个比较大的视角来看,乔布斯实际上是硅谷的孩子。硅谷现在已经70年了。硅谷不是外在的楼宇,它是一种精神,一种价值观,是美国200年的文化与历史,有冒险、有创新、有美国新教的资本主义,硅谷一直是这种精神的传承,中国的市场经济30年还不到,IT行业从中关村算起也就二十来年,我们没有这么长的行业的历史,所以我们出不了苹果、出不了乔布斯,就像美国没有出土文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