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管理模式探析

2011-12-31 00:00:00程华平
职业 2011年13期


  2009年,银监会下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设立分支机构,将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同时放松对分支机构运营资金的要求。得益于监管部门的这些“阳光政策”,城商行跨区域发展迅猛。
  一、管理现状
  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新设分支机构或收购外地城商行模式;二是通过重组当地金融机构的徽商银行模式;三是城商行合作联盟的山东模式。本文主要讨论通过新设分支机构进行跨区经营的城商行管理模式。
  在跨区域经营的背景下,大部分城商行由原来的总支两级管理模式向总分支三级管理模式转变,而部分银行的做法则是实行总行直接管理的模式。
  二、理论模型:委托代理模型
  1.模型假设
  (1)假设一:银行董事会为初始委托人,总行为第一层代理人,分行为第二层代理人,支行为最终代理人,假设总行控制S个分行,每个分行控制S个支行,这样支行数为S2个。
  (2)假设二:董事会代表股东追求银行利益最大化,董事会通过监管行为激励约束总行,总行则激励约束分行,分行再激励约束支行,支行创造收入。董事会的监管努力为G0,总行的监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