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状况迭

2011-12-31 00:00:00王恩收
文史月刊 2011年11期


  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的几个重要成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国代表组成,总部设在日本东京。澳大利亚代表卫勃(有的译作韦伯)爵士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美国律师约瑟夫·季南担任首席检察官。
  卫勃是澳大利亚人,到东京前曾任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大法官,1943年被任命为澳大利亚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主席。卫勃为人正直,富于雄辩,善于调节各同盟国间的利益关系,对各国的法官有很好的团结和领导能力。
  季南是美国人,曾任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局长。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后,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
  季南性格外向,好交友,富有正义感。在法庭上,他能言善辩,提问尖锐,经验老到;工作起来,作风强悍、雷厉风行,有时持高压态度。
  在季南的强势推动下,国际检察局全力以赴,投入到审讯战犯、搜集证据的工作中。他给检察官们作了分工,让检察官们分担了日本的战争准备、中国满洲事变、日本全面侵华和发动太平洋战争等各阶段的起诉工作。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季南的工作卓有成效。
  1946年4月29日,季南正式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一天后,起诉书被送到28名被告手中。东京审判结束时,季南在庭审现场的结案词,轰动世界。
  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代表团成员有: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顾问吴学义,担任助理的法律专家、历史学家有裘劭恒、方福枢、杨寿林、刘子健等。梅汝璈是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兼外交委员会主席,上海复旦大学教授;向哲浚是上海特区法院首席检察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为武汉大学教授。
  梅汝璈和吴学义两人曾经担任过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的助手,有着丰富的国际外交经验,通晓英美诸国法律。
  
  二、法官们的座次安排引发激烈冲突,中国法官梅汝璈为座次据理力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即1946年5月2日下午4点,法庭要做最后一次隆重的“彩排”。彩排前,一场尖锐的冲突爆发了。冲突是由法官们的座次安排引起的。
  这天下午4时,法官在休息室集合后,卫勃庭长突然宣布:法官坐席的次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并说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了的安排。
  卫勃庭长这样一宣布,中国法官梅汝璈和加拿大法官麦克杜哥都表示反对。梅汝璈当即指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中国是受日本侵略最烈、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在审判日本战犯的国际法庭里应有的席位竟会降低到英国之下,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说完,他愤然地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法袍,欲退出预演,以示抗议。加拿大麦克杜哥法官此时也向卫勃提出了强烈反对。
  卫勃看见事情不妙,便亲自来到梅汝璈的办公室,他婉转地对梅汝璈说:“最高统帅要英美法居中的意思无非是因为他们对英美法程序熟识一些,并无歧视中国的意思。中国的席位仍然在英、法之上,是五强的中坚。”
  梅汝璈说:“这是国际法庭,不是英、美法庭,我看没有英美派居中的必要!假使有这种必要的话,何以加拿大、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又被挤在两旁?”
  庭长又说:“照现在的安排,你的近邻将是美国法官和法国法官,不是那位俄国将军,这会让你很愉快的。”
  梅汝璈答道:“我来东京不是为了愉快。中国遭受日本战犯们的侵略荼害达50余年,对中国人来说,审判日本战犯是一件沉重严肃的任务,绝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工作。”
  卫勃见说服不了梅汝璈,便威胁说:“这是最高统帅的意思。如果因为你拒绝尊重这个安排而使中美关系陷入不愉快的境地,那将是非常遗憾的。你的政府未必同意你的这种行为。”
  梅汝璈有些激动:“政府同意不同意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我不相信中国政府会同意这个安排。同时,我也怀疑这个安排是否真正是最高统帅做出的。”
  卫勃见梅汝璈态度十分坚决,便改口说:“我去同其他兄弟们商量一下,看看大家的意见如何。请你千万别走,至多10分钟我就回来。”
  不到10分钟,庭长回到了梅汝璈的办公室。他面带笑容说:“我已经同其他兄弟们商量过,他们一致认为今天的预演只是临时性的,非正式的,我们不妨照原定的安排,不必变更。至于明天正式开庭时的安排如何,我们今晚可以开会再讨论。”
  梅汝璈见卫勃施缓兵之计,当即答道:“预演固然是临时性的和非正式的,但是许多摄影和新闻记者都等候在审判大厅里,他们必定要摄取许多照片,甚至刊登在报纸上。这些照片很可能传到中国人民的眼里,他们看到这种于法无据且与中国荣誉地位不相称的安排,必然会感到惊讶和愤恨,甚至会责难我软弱无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宪章上虽没有规定法官坐席的顺序,但根据日本投降书,按照受降国家签字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法官的席位是唯一合法合理的办法。这个意见我已经在法官会议上讲过多次,多数同事并无异议,也没有人提出过更好的办法。但是,你始终不愿将这个问题付诸表决。如果最高统帅不同意,我们明天再开法官会议不迟。倘不如此,我绝不参加。至于我个人,我可以向政府请示,看是否支持我。也可以向政府辞职,另派一个人来接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事情。”说完,梅汝璈再次做出马上要离去的姿态。
  卫勃一看梅汝璈要走,忙拦住说:“请你务必再等一等,我同其他兄弟们再商量一下就来。”
  开庭预演仪式已经推迟了约半个小时,审判大厅里的人们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承担得起推迟明天正式开庭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个日期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总部和庭长曾一再宣称“非候全体法官到齐不拟开庭”,此时,如果中国法官真的拒绝出席,法庭不能按期开庭,会引起全世界的惊疑和非难,这个责任无论是庭长还是最高统帅都不愿意承担,也承担不了。基于这样的把握,梅汝璈认为现在是向庭长摊牌的最好时机,因此,他的态度非常强硬。
  10分钟后,卫勃第三次来到梅汝璈的办公室,说:“梅先生,你胜利了!兄弟们同意你的意见,预演就按受降签字国次序进行。今晚我把情况报告最高统帅,看他们是否同意。”说完悻悻而去。
  梅汝璈这才脱去大衣,换上法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他一回到法官们中间,预演仪式立即开始。这时已经是下午5时了。
  
  三、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第一次插在首位
  
  5月3日下午“彩排”后,各国法官、检察官、顾问、律师以及有关人员接着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11个对日参战国的法官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中国法官梅汝璈身穿崭新的法官服,威严地坐在审判席的中间,审判席后面插着参战国的国旗,美国插在第一位,中国插在第二位。
  吴学义顾问一看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立刻向梅汝璈打手势,伸出了右手食指,意思是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梅汝璈见吴学义的手势后,心领神会,立即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美国法官漫不经心地回答说:“为什么?”
  梅法官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他说:“14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2000万,财产损失逾2000亿美元,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
  随后,中、美双方进行激烈的争论,美方辞穷理屈,最终做出让步,中国国旗就此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
  
  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国内新闻媒介立即插发了这一重大新闻,有的报纸还及时刊出“号外”。
  
  四、战犯大川周明法庭装疯
  
  1946年5月3日上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庭长卫勃首先宣读开庭词,尔后,首席检察官季南开始宣读起诉书。
  就在季南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法庭突然出事了:坐在被告席最上面的大川周明突然朝着坐在他前面的东条英机的秃头就是一巴掌。表情僵硬的东条苦笑了一下——在这之前,大川周明已经打过东条一巴掌了。
  大川周明在日本投降后据说受了刺激,开庭前,他的辩护律师曾请求对他做精神鉴定,但被驳回。
  当庭长下令把大川周明带出法庭时,他一边挣扎一边高喊:“我要杀死东条!我要杀死东条!”
  第二天,法庭准许大川周明退庭去进行精神鉴定,医学专家最后认定他患有精神病。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宣判后不到两个月,大川周明被释放。奇怪的是,他的疯病居然好了,从此逍遥法外。
  据说,他在临死前向记者透露:“我是装的。”梅汝璈对他曾这样评述:“这是对法律和正义的嘲弄。”
  
  五、日本辩护律师团要求卫勃回避,并怀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否有资格和权力对日本战犯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
  
  1946年5月6日,当法庭准备进行“认罪传讯”时,辩护律师团副团长清濑一郎突然以庭长卫勃调查过日军在新几内亚的战争行为为由要求他回避。这是日本战犯辩护团早有预谋的蓄意攻击,法庭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卫勃宣布休庭,火冒三丈地离开了法庭。
  法官们经过开会裁决,一致认为卫勃不需要回避,卫勃重新回到庭长座位。清濑一郎发起的攻击被挫败了。
  开庭以来,日本观众席上每天都座无虚席,法庭旁听券的黑市价格曾卖到800日元一张,当时日本人的月薪也就500日元。
  “认罪传讯”是指被告必须回答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罪行是否承认有罪。如果承认有罪则直接量刑;否则法庭就开始审判。在法庭上,所有战犯都声明自己无罪。
  随后,被告辩护团再次发难。辩护团认为,在1946年以前,国际法中根本没有破坏和平罪这一说法,并怀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否有资格和权力对日本战犯所犯下的破坏和平罪等三大罪行进行审判。但辩护方面的观点和动议最后被法庭全面否决。
  
  六、溥仪出庭作证,激昂地大声咆哮:“我可是并没有强迫他们,把我的祖先当他们的祖先!”
  
  要证明日本人阴谋分裂中国,溥仪是最好的证人。因为满洲国成立后,溥仪一直做日本的傀儡皇帝。
  1946年8月,溥仪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这在东京引起了轰动。溥仪是国际检察局三个王牌证人之一,整整出庭了八天,创下了单人作证最长时间的纪录。
  溥仪辗转来到东京,见到中国检察官向哲浚时,拉着向哲浚的手失声痛哭。向哲浚安慰了他,并告诉他出庭的注意事项。
  季南问溥仪是如何去东北的,溥仪小心地说:“是受到日本人威胁去的。”
  当溥仪谈到与关东军上校参谋板垣征四郎会面时,他说日本人希望能在满洲成立新的政权,但新政权要用日本人做官,因此他拒绝了。同时,他指认了坐在被告席上的板垣征四郎。板垣征四郎气得脸部抖动不止。
  1946年8月19日,溥仪第二次出庭作证,回答季南讯问在满洲国当皇帝是否有个人行动自由时,溥仪十分恼怒:“所谓‘自由’一词,十几年中与我毫无关系,简直就是猴戏。”
  溥仪在法庭上控诉日本人密谋借着治病杀害他的妻子谭玉龄。溥仪和谭玉龄婚后感情很好。谭玉龄得了重病,治了很久也不见效,但日本医生插手给她治病的第二天,谭玉龄就死了。溥仪认为她是被日本人毒死的,因为不久日本人就张罗着要给他找个日本太太。
  这是溥仪在法庭上第一次情绪失控。他说到妻子被日本人毒死的时候,使劲连续用手拍打证人台,吼叫着。
  接下来,讲到他前往日本,天皇裕仁送给他天皇神器宝剑和镜子的时候,溥仪再次情绪失控,他认为自己受到了屈辱。
  溥仪说:“尤其是满洲国和日本是一样的地位,皇帝和日本的天皇也都是一样的!”他情绪十分激动地说:“当我拿着这东西回家时,家里人都哭了。这是我这一代人的耻辱。”
  一个日本战犯的辩护律师指责说,溥仪这是攻击日本天皇的祖宗,溥仪激昂地大声咆哮:“我可是并没有强迫他们,把我的祖先当他们的祖先!”
  溥仪的话引起了哄堂大笑。
  
  七、季南起身大声驳斥:“这个事件就是被称之为现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为什么要删去!”
  
  “南京大屠杀”案,法庭是作为一个独立单元来审理的。这次审判是所有审判中最沉重、也是最震撼人心的一次。为防止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战犯们抵赖,检察官们搜集了大量人证物证及其它证据。
  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当时在南京大学医院工作的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他目击了南京大屠杀,证明从12月13日开始,在六七个星期里,日军一直在屠杀中国人。
  接下来,三个死里逃生的南京居民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也出庭作证。难民尚德义在下关与其他1000余人被机关枪扫射,死里逃生。商人伍长德作证,日军用4挺重机枪向手无寸铁的2000余名难民扫射,他幸免一死,但接着难民们又被日军用刺刀乱捅、用煤油焚烧,伍长德滚入护城河,侥幸逃脱。难民陈福宝被抓,日本兵让他们摔跤,输了的就被刺刀捅死。
  更为难得的是,法庭得到一份十分珍贵的影像资料。这段105分钟的历史胶片记录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令世界震惊。拍摄者是美国牧师约翰·马基。对影像内容,日本记者连用三个“惨”形容:“那一刻,令人战栗不已。”
  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作证文件,就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德国外交部的一封秘密电报。电报说:“犯罪的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历史研究者认为,在1937年的淞沪战役和南京保卫战中,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让日本军队感到吃惊。1937年12月7日,松井石根下达命令:“发扬日本武威,慑服中国。”鼓励部下变成失去人性的恶魔。
  南京陷落的第四天,松井石根进入尸陈遍地、到处是纵火痕迹的南京城。而在审讯中,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为他开脱,试图证明被告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好人”,甚至要求把结论性的言词从庭审笔录中删去。季南起身大声驳斥:“这个事件就是被称之为现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为什么要删去!”
  松井石根极力为自己开脱,说他派了宪兵维持秩序,而事实证明,仅有17人的宪兵队也加入了暴行的行列。后来,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曾向僧人花山信胜忏悔:“南京事件,可耻之极。”
  法庭最终对南京大屠杀做了如下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的最初六个星期内,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是一个十分保守的数字,实际在南京遭日军屠杀的中国军民为30多万人。
  1947年4月26日,最先攻入南京制造屠杀惨案的第6师团指挥官谷寿夫在南京被执行枪决。1948年1月28日,中国军事法庭对在南京各屠杀中国100余名平民的向井敏明、野田岩判处死刑。1948年11月,松井石根也被判了死刑。
  
  八、审判后期,各国法官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到审判后期,各国法官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庭长卫勃主张把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发动太平洋战争的战犯身上;印度法官主张全体被告无罪释放;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这也难怪,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一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次大战中没有过多遭到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因此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法官则由于国内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例如,光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使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
  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在梅汝璈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下,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土肥原贤二等7个日本主要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书写判决书的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军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
  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梅汝璈当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就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九、七名被判死刑的甲级战犯上诉风波
  
  1948年11月22日,麦克阿瑟批准了判决书,但对死刑犯的判决却没有立即执行,反而把广田弘毅和土肥原贤二的上诉书转给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居然以5∶4同意被告上诉。顿时,世界舆论纷纷谴责。
  当时,中国法官梅汝璈表示:“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作的决定要由某一国的法庭来重新审理,不管他是多么高的法院,那当然会使人担心,任何国际决定和行动都要同样受到一个国家的重审和改变。”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致函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它无权干涉东京法庭的判决。
  1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以6票对1票拒绝重新审理。这样,判决后拖延了一个多月,到12月23日东京时间零点至零点30分,才在东京巢鸭监狱对东条英机等7名主要战犯执行了绞刑。这是正义的胜利,这是法律的胜利,也是中国人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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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京审判概况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为清算日本侵略者的罪行,9月11日,远东盟军最高司令部下令逮捕以东条英机为首的39名战犯。9月12日,东条英机开枪自杀未遂,10月7日逮捕归案。10月2日,盟军又下令逮捕59名战犯,6日再逮捕9名。这些战犯关押在东京巢鸭监狱内。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命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荷兰、印度、菲律宾等11国各自提名的11位法官,共同负责审判事宜。该法庭对罪犯共设三等:甲、破坏和平罪(犯该罪者为甲级战犯);乙、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犯该罪者为乙级犯);丙、违反人道罪(犯该罪者为丙级战犯)。因审判在日本东京举行,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法庭”。
  1946年5月3日,东京法庭公开审讯,地点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礼堂。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对25名甲级战犯宣判: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和武藤章等7人被判处绞刑。12月23日黎明,由美军第8军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东条等人被绞死在死刑架上。判处■俊六等16人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20年徒刑、重光葵7年徒刑。列入诉书的前外相松冈洋右、前海军大臣兼联合总司令及“九·一八”事变策划者3名为甲级战犯,前2人因在关押中病死,后一名因患精神病,免于审判。
  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判死刑者941人。东京审判历时2年半,开庭818次,出庭证人419人,出面证人779人,受理证据4336件,审判英文记录达48412页,超过了著名的纽伦堡审判的规模。
  应指出的是,在这次审判中,日本天皇裕仁没被推上审判台。其实,日本对外发动的侵略战争,裕仁是负有重要责任的,应该说是头号战犯。美国政府出于战后战略利益的需要,表示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也不起诉天皇。因而,裕仁逃过被捕杀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