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实践与思考

2011-12-31 00:00:00柴丽丽
经济师 2011年7期


  摘 要:针对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存在的“无责、无事、无为”的突出问题,中共孝义市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走出一条新形势下发挥农村党员作用的新路子。
  关键词:农村 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 做法 成效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258-02
  
  农村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如何长期、稳定发挥整个农村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农村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一个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孝义市针对农村无职党员存在的“无责、无事、无为”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2005年先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全面推行。设岗定责活动构筑了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使农村无职党员由“无职”变“有责”,切实做到“没有职务有任务,没有报酬有责任”,使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能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尽到党员的责任。“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后,这项工作便与其紧密结合起来,成为党员依岗承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与评议的一项制度性工作。
  目前,孝义市373个农村支部(总支)6847名无职党员中有5021名走上岗位,成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一、设岗定责的主要做法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主要是以村级党组织为单位,着重围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群众利益、提倡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稳定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农村无职党员合理设置责任岗位的一项实践工作。孝义市的主要做法是:
  1.科学设岗,以岗定责,让无职党员“有位”。在充分了解农村党员年龄、文化程度和能力的基础上,根据该市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需求,按照“定原则,不定范围;定目标,不定过程;定岗位,不定人数”的“三定三不定”要求,下发了《农村无职党员岗位设置及职责的指导性意见》,设置了组织建设类、经济发展类、村务监督类、维护稳定类、精神文明类五大类岗位,并对每类岗位的职责作了引导性规定。农村党组织在具体实施中,按照“因村制宜、因事设岗、量力定责”的原则设定岗位和明确职责。目前全市农村党组织共设置20余种4626个岗位,其中组织建设类设置了参政议政岗、发展党员监督岗、党风党纪监督岗等921个;经济发展类设置了招商引资岗、科技示范岗、就业服务岗、信息咨询岗等1106个;村务监督类设置了集体财产监督岗、土地监督岗、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岗、村务公开监督岗等796个;维护稳定类设置了村情民意调查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巡逻岗、普法宣传岗等957个;精神文明类设置了文明新风倡导岗、环境卫生岗、传统教育岗、计生宣传岗等846个。这些岗位基本涵盖了农村工作,使大多数无职党员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发挥作用的位子。
  2.严格程序,规范运行,让无职党员“有为”。为使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一起步就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该市严格程序,紧紧抓住六个环节,组织党员履岗:一是无职党员申报选岗。由村党支部(总支)召开动员大会,将设定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向党员公布,党员根据自己的年龄、特长、体力、文化程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岗位;二是党支部(总支)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岗。对党员申报的岗位进行全面的审核和综合评议,按照就近便利、恰如其份的原则,确定党员是否适应其所选岗位;三是支部研究定岗。支部在民主议岗的基础上,正式确定上岗党员人选;四是公示明岗。党支部在村繁华区内的醒目位置对上岗党员的姓名、年龄、职责、承诺、联系电话及岗位目标要求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悬挂征求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培训上岗。由乡镇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分类对履岗所需的知识开展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六是引导履岗。村党支部(总支)与上岗党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党组织和上岗党员双方的职责,为党员发放上岗证,并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为岗位联系人,引导党员履行岗位职责。
  3.强化教育,提高素质,让无职党员“有力”。虽然坚持了人岗匹配的原则,但无职党员经过岗前的简单培训还远远不能得心应手。为确保上岗党员履责到位,市、乡、村三级党组织把党员教育紧紧抓在手上。一方面多渠道筹资,提高党员活动室的档次。条件好的村,自筹资金,上档升级;条件一般的村,以自筹为主,乡镇补贴一点,完善提高;条件较差的村,市、乡共同出资,改善面貌,确保党员教育有场地、有设施。另一方面,以市委党校骨干教师为主体建立流动党校,巡回到各乡镇培训党员。在全市配齐农村党员电教设备的基础上,积极为各村提供电教片服务。需要统一配发的,由市委组织部无偿配发到乡镇和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同时,各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履责中出现的新情况,请派出所、信访局、人口计生局等单位中政策熟悉、经验丰富的同志释疑解难。通过教育培训,岗位实践,上岗党员的理论素质不断提高,政策法规不断熟悉,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履责能力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4.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让无职党员“有劲”。.为提高无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他们在积极引导党员履岗的同时,用制度推进设岗定责的规范化、持久化。一是建立了“一证一册两簿”制度;二是建立了考评激励机制;三是建立了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支部在决策重大事情前,首先征求上岗党员的意见,特别是决策事项对应岗位党员的意见,做到不征求上岗党员意见的不上会,对应岗位党员坚决反对的不上会。
  二、设岗定责取得的成效
  孝义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成效,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1.有效解决了农村无职党员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群众对市场的依赖不断增强,而对组织的依赖在逐步弱化,党员也不例外。部分党员只顾埋头干自己的事,找不到他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坐标,对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才能发挥模范作用一片茫然,混同于一般群众,以致群众认为“党员不党员,就差两毛钱”,严重影响了党员形象。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恰恰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彻底打破了他们难以发挥作用的僵局。如驿马乡宣化原村赵耀华等一些年龄在50岁以上、身体好但文化低的党员,走上“村容村貌管理岗”之后,自觉清扫,主动监督,积极引导,所在村的村容村貌大为改观,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乱堆乱放等现象得到普遍制止;东许办事处河底村郭秉礼、郭经茂等一批退休干部党员,发挥政策熟悉、经验丰富的优势,走上“参政议政岗”后,主动收集村情民意,积极为加强和改进农村管理建言献策,成了村“两委”班子的“智囊团”。无职党员上岗后,激发了责任心、使命感和工作热情,改变了过去党员有事不好管、有劲使不上的状况,使广大无职党员能够“有权管事、有心理事、有力办事”,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有效解决了农村党员管理手段缺乏的问题。设岗定责活动前,党员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到底怎么管,怎么才能管好,其实心中无数。通过设岗定责活动,党组织一方面是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工作能力、个人特长、岗位及职责等情况有了明确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对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另一方面是建立了设岗定责活动的公示、目标管理、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尤其是党员目标管理制的实施,使党组织对党员发挥作用的目标、要求更具体、更明确,考核更实在,增强了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效性。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加大了民主管理的力度,使评定党员谁好谁差,谁先进谁落后,支部书记说了不算,而是党员大会和群众说了算,增加了党员管理工作的民主性。
  
  3.有效转变了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过去,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仅限于行政命令和一般号召,后来采用利益趋动的方式,却让人产生了事必言利的错觉,显得呆板无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削弱。设岗定责活动开展后,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被激发出来,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带头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在该市推广的清洁能源“沼气工程”中,1200多名党员争做推广示范户;在该市实施的“碧水蓝天”工程中,“党员示范林”、“党员管育林”、“党员片林”随处可见;在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村容村貌大整治等中心工作中,上岗党员身先士卒,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用实际行动感召和带动群众,使过去“人叫人干人不干”的尴尬局面变成了现在“党员带动千千万”的喜人场景,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既创新了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也使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4.有效构筑了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新支点,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设岗定责把广大无职党员推向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的服务员,发展农村经济的示范员,调和党和群众关系的调解员。各村把经营企业的、从事商业的、搞修理加工的、从事技术工作的等有推动经济发展能力的党员组织到经济发展类岗,通过岗位示范,广大党员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领着农民富,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三、设岗定责的几点思考
  1.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正面引导。以往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和一般号召的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只有创新方式,注重培养教育,使党员明确使命,增强荣誉感,才能激发自身的内在动力;只有注重目标激励,使党员明确目标,找到方向,增强责任感,才能激发积极性、主动性与执行力;只有注重实践锻炼,使党员掌握技能、取得经验,增强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才能保证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2.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实践活动的主体,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设岗定责活动证明,只有确立广大农村无职党员的主体地位,才会有明确的主体意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才能够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参与农村各项管理工作,表现出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作用最终要靠每一名党员来实现。无职党员广泛分布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中,其作用发挥的如何,都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党的先进性,只有让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在执行党规党纪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得到推动,党组织的先进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3.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形成组织、党员与广大群众的良性互动。只有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设岗定责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公开,主动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员与群众之间沟通,才能使党组织及时听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和实效性;只有让群众来评判党员,形成党员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广大党员才能自加压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自觉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诚意依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做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永葆先进性。
  4.新时期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健全设岗定责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实践表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有了制度和机制,才能使党的先进性要求切实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意识和实际行动,才能使广大党员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实践证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是加强农村党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袁纯清书记指出,思想有多远,路子就能走多远。在实现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尤其是在实现山西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党员干部要有所作为,思想首先要转型,岗位职责要落实。设岗定责必须体现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不能满足于泛泛号召、一般标准,而是要体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价值追求。在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具体实践中,使每个党员都能够明确职责,坚守岗位,把眼界放在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效益上来,放在让农民实实在在增收上来。
  
  参考文献:
  马友,孟艾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案例研究.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现代领导能力训练中心 山西太原 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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