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1-12-31 00:00:00谢正勇江丕寅
经济师 2011年7期


  摘 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不但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在城乡分割体制下为工业生产提供廉价的生产生活资料。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科技进步,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广大青壮年农民从有限土地中走向城市、走进工厂,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他们没有放弃农业生产,把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而农业现代化必须把农业形成产业,发挥土地的生产功能,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在保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土地 规范 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035-02
  
  城乡统筹是我国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针对建国以来实施的城乡二元经济导致国内城乡发展失衡而提出的新战略。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的根本要求”。其中更是提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及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要坚持农业农村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是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构想中的中心一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安徽省霍邱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同时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如何通过加强规范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农业经济,从农业大县走向农业强县,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加强规范土地流转的意义
  加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农户土地合理流转。一是可以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不断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地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需求;二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使农村土地关系变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决定,农村土地关系稳定由法律、政策强制逐渐变为农民的自觉选择。
  二、土地流转的现状与特点
  在我国经济连续快速发展,大力实施城市化、城镇化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创业就业机会,吸引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有不少成功的农民工已经植根于城市。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的关注,并制定了保护农民工的各种政策,特别是第二代农民工基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大量的农民承包土地需要流转。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人口141.33万人,农户36.45万户,其中家庭承包经营农户34.73万户;农村集体耕地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