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监督

2011-12-31 00:00:00韩燕兰
经济师 2011年9期


  摘要:一个政党、一个组织干部的品德修养和能力水平,已成为关系党政企业命运前逢的核心要素。根据党中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指示,结合目前各行各业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中的监督力度,浅析得出:必须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正的干部政绩考察和提拔任用评判机制,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测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纪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关键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有效监督 考核制度 审计力度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9-223-01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党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监督是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可行性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当前,“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以及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干部监督工作急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胡锦涛同志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方面,各级党组织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根本上还存在监督缺失和监督缺位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监督。
  
  一、充分认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的重要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行监督: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需要。为落实中央提出的“要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的要求,中共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此成为党的干部工作中的—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法规,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缺乏明确、系统的操作规范,对不履行责任和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难以追究。因此,必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环节运作方法、步骤和责任,使其与《干部任用条例》互为补充。二是为了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由于个别地区没有认真执行有关选用干部的法规制度,没能按规范程序办事,导致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消除选用干部上的腐败现象,必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施有效监督。三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党的作风的需要。中央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效监督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监督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1.制定严格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以制度来监督制约。首先要明确“干部”的含义,干部应具备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基本条件。换句话说,作为干部,首先要精通业务、有真才实干,同时要有责任心、品德高尚,这才是新时代合格的领导干部。其次要制定严格科学而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干部选拔制度,要打破靠年龄资历论资排辈的人事制度,要多挖掘青年人才,把他们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制度的制定中尤其要注重品德方面的要求。品德是干部的立身之本,即使再有才,元品行也不能具备侯选资格,否则其才大有可能不是用在干事业上,而是用在想方设法贪污腐败上。因此在选拔干部中尤其要注意听取民声、民意,制定严格的选拔制度,要在候选资格上加强监督、严格把关。
  2.要完善干部选拔过程中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发生。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实行公开竞聘及公示制度,要严防“暗箱操作”,评委要按“回避”规定选定及委任。并要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民意测评一定要保持人员分布合理、测评方式公正。严禁拉选票行为发生,尤其要杜绝跑官、买官现象发生,要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中群众要占一定比例。同时要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和监察力度。要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
  
  三、加强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1.掌握“权”的限度,完善管理运作机制。一定要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企务公开原则,在委任干部的同时,要使其明白委任不等于放任,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在靠自觉、自律的同时离不开“他律”。作为干部接受监督和帮助的途径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健全党的生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严格党的生活制度。要把来自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看成是自己前进的动力,自觉在接受监督和管理中不断更新自己、完善自己。在企业建设中一定要遵循“企务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上一定要召开职代会研讨,不可助长“一言堂”作风,个人权力不可放之过大。作为监督制约机构,各级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尤其要行使好手中的监督权力,不定期深入检查、要防患于未然。及早发现问题予以解决。因此一定要严格执行“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机制。
  2.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一年一度的干部考核是否可信,要想干部不出轨(贪污、行贿、受贿、赌博等),就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加强监督实效。一是要完善干部述廉述职制度。二是要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要加大职工群众考核的范围与力度,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四是加强干部品格教育,使干部树立“勤政是本、廉洁是根”的理念。五是严格奖惩制度。不要随随便便奖励一个干部,一定要看他是否作出了贡献,是否德才兼备、值得奖励。否则,只会助长其虚荣、攀比之心态,从而不择手段地捞取荣誉,以求向上爬的资本。也不要不把惩治当一回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犯了大错、小惩一下,根本就不关痛痒。一点也没起到警示作用,只是助长了侥幸心理。因此,要惩治腐败必须真正做到“严惩不怠”,绝不姑息迁就。
  3.加强审计力度,工作要让人信服。我们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是明明大家都知道里面存在问题,可是请来的审计组却根本审计不出什么问题,要么避重就轻,要么轻描淡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审计能力不过关呢,还是涉及的面太广,压了下去呢,恐怕是后者因索居多。如果审计被人为操作,那还有什么能值得大家信服呢?贪污犯错的审计却没问题,拍拍屁股走了,留给后来者只能是助长不良影响,促使贪污腐败风气盛行。没有了畏惧感,哪来廉洁心态,所以,加强审计力度和信服力是干部任用中有效监督的重中之重。
  总之,一个政党、一个组织干部的品德修养和能力水平,已成为关系党政企业命运前途的核心要素,因此必须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有效监督。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正的干部政绩考察和提拔任用评判机制。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测评,听取他们对领导干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的评价。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纪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监督效果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在加强监督制约方面下大功夫。确保选拔任用政治素养高、工作业务强、清廉严谨的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