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沛
(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建筑施工安全是有关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建设施工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建筑安全管理具有流动性、复杂性、密集性等特点。要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监督部门应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对施工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是否取得安全声场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建立及分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否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岗位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奖惩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牌图、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和材料堆放,安全施工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是否使用淘汰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办理意外保险;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教育培训计划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抽查。
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主要有: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是否提供了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是否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行为。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同时跟踪检查,并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主要有:是否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是否已制定了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计划;是否审查了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质证书;是否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定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复查了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是否审核了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等。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应跟踪检查,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记住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曝光。
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议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是否注明了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是否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等。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应跟踪检查。
安全监督人员应先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法》等国家有关建议工程安全监督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熟练和正确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理解标准的内涵。只有自然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执法者的形象,做到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才能提高安全监督水平。
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质量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保证项目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如:脚手架重点抽查是否按专项方案搭设,基础处理、悬挑梁设置、拉结点构造和数量、作业层脚手板铺设及平网与立网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深基坑重点抽查墙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控制等。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重复验收,监督检查后作出书面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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