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011-12-31 03:23王文明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9期
关键词:工商户场所消防

王文明

(辽宁省辽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辽宁 辽阳 111000)

1 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1.1 环境特殊,建筑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是在所在建筑首层或二层,多为租用,擅自改装现象突出。在改装过程中,擅自对防火隔墙、楼板进行开设孔洞,增大了火灾蔓延速度和途径;对门窗擅自加设防盗门和防盗网等,也对安全疏散造成了影响;内部结构一般是“前店后厨、下店上库”,有的甚至用模板增设阁楼作员工宿舍,很容易造成一次亡人的重大火灾事故。

1.2 面积小,存放可燃物多。因个体工商户自身行业的特殊性,一般场所面积在几十至几百平方米,经营场所相对狭窄,商品大多集中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或柜台上,有些织物、饰物和艺术品还悬挂在墙上,增大燃烧面积;有些个体工商户为了美观、吸引顾客和功能的需要,在装修上讲究情调氛围,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易燃可燃材料,增加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产生大量致命的有毒气体,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和危害后果。

1.3 从业人员复杂,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业主、从业人员来源复杂,有些是农村富余人员,有些是社会闲散、待业人员,也有离、退休老人等等。这些群体由于受知识结构的限制,大多数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规章制度不熟悉,缺乏基本的防火知识,消防技能差,麻痹大意思想严重。并且受经济利益影响,一味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忽视安全,场所消防硬件建设差,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甚至连一具灭火器都未配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1.4 数量大,消防监管不到位。新《消防法》实施后,取消了派出所行政审批权限,对未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装修、开业也不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手续,因此,在火灾隐患源头上得不到控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管理机关,由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有限,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只停留在资格审查和费用的收缴上,根本无法对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指导,完全靠消防部门或基层派出所难以实施全面的监管。造成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1.5 身份特殊,消防执法力度效果不明显。虽然《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七条将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也纳入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在实际监督执法过程中,许多由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面积大,违反新《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处罚过程中只能以个人处罚,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虽然对存在火灾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可以采取临时查封,但查封过多,对发展地方经济始终有一定的影响。

2 对加强个体工商户消防监管的几点探讨

2.1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规范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管理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公安、城建、街道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部门参加的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一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对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查,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二是由城建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店面进行总体规划,充分考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问题。三是由派出所和街道工作人员对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街道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确保街道工作人员具备一般消防安全指导能力;五是加大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配合个体劳动者协会定期主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

2.2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契机,强化个体工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在城镇火灾中,有40%的火灾事故因个体户引起。各消防监督部门,要结合各种时节、火灾案例,利用现有的消防宣传器材装备和消防志愿者庞大队伍,深入街头巷尾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个体商户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媒体宣传等方式,发动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双送”活动,组织消防民警把建设标准发放到每家单位,并耐心进行宣传讲解,使各单位能力建设有标准、可操作。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同时要狠抓个体工商户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2.3 从源头控制,提高个体工商户消防提高承担风险的能力。《个体工商户条例》修改后,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目前个体工商户登记,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即可。对经营的行业和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如歌舞厅、网吧、加油站等特种行业都可以以个体名义登记注册,而这些场所都涉及到公共安全,风险较大,也是消防监管的重点。因此在登记过程中应该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易燃易爆场所设定必要条件,提高承担风险的能力,以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注册。

2.4 严格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提高消防执法震摄力。消防监督部门(辖区派出所)在对个体工商户消防监督过程中,要对典型的、突出的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有些个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粗心经营,消防设施设备不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店库不分、店家不分”,违章用火用电,乱改结构等场所内存在大量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应抓住典型坚决予以查处,该查封的要查封,该关停的要关停,还要及时进行曝光。只有这样才能教育群众,提高个体工商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2.5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管。个体工商户在是社会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速度迅速,做好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在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同时,以单行条例或补充说明的形式进行立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职责,确保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1]张笑侠.消防安全责任重如山.宝鸡日报,2010-04-02.

猜你喜欢
工商户场所消防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消防界》征稿启事
基于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视角的国外税务组织机构设置借鉴及建议
听的场所
漫画说消防
远离不良场所
消防也幽默
恋爱场所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