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明海 张国锐
(1、荆州市荆州区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湖北 荆州 434000 2、荆州市高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 荆州 434000)
工程成本与工程技术是息息相关的,是不可分开来说的。工程技术上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成本的高低。市政工程中造价控制人员除要有市政工程和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外,与技术人员相联系,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投资有效的手段之一。从若干个施工方案中选择一个技术上切实可行、施工期限能满足要求、施工质量能够保证、施工费用较低的方案。对施工时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某专项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同样有必要组织各专业造价人员对其中有关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经济分析,为施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
通过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是最有效、最方便地实现管理控制的方法。要达到工程造价真正意义上的动态有效控制,最有效的方法是引入施工承发包行为导向控制。我们不防效仿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各投标单位的自主报价与承诺自己的责任范围。一份好的合同可以最有效地调整、调节合同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改变市政施工中求效益、保工期、轻质量、轻管理的不良状况,使得在施工阶段的动态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同时做到发包方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理利润,承包方减少不必要的管理、重复耗费,目标明确、认真组织、细心施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承包的利润率。要达到以上目的,涉及的方面是较多的。但就合同控制及合同的管理来说,除对合同价款与工程建安造价的认识之外,存在不足的是对工程签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比较模糊、处理茫然。最有效的方法是对施工承发包的行为进行控制,从而使工程造价的控制节点前移。施工承发包等行为的控制涉及方方面面,工程各方的责任行为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
索赔首先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施工现场各层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对合同基本条款,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增强全员的合同意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组织施工生产,切实维护合同赋予的权益。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对施工工期的合理顺延,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实际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主要有: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因甲供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未能按期到达致使施工单位停窝工的,应向甲方进行停窝工损失补偿;②因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变化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向甲方索赔;③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人工标准提高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造价提高的,应向甲方索赔等等;④除承包方原因外所发生的现场签证而产生的索赔。市政工程因其特有的施工困难、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而发各式各样的现场签证,例如清运不属于施工方的建筑、生活垃圾,平整美化规划红线外的场地等。索赔的执行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这就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按时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并随时以书面资料向施工监理提出索赔意向。
机械、材料的使用成本是构成基本费用的两大相关内容,而外租机械的管理,是机械使用成本中的重点。加强各方面联系,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得到租赁信息后,经我们整理分析并及时与承租单位联系磋商。基本形成租赁意向后,全面了解承租单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我方施工现场进行分析认证,认为可行再协商签订正式合同。杜绝租赁不合格及老化机械。强化合同管理,严密合同条款,避免合同纠纷。
施工机械的租赁形式,以结算方式目前一般有按月租赁、以台班形式租赁、按完成的工程量租赁。这就要结合施工的主要特点具体对待,对于施工使用期长且使用频率频繁的机械宜采用月包的形式,这种方式租赁价格便宜,而且使用中不怕发生使用中被调走的情况。但这种方式风险较大,对市政工程开工后经常出现的因各种因素而产生的怠工乃至长期停工的情况。对于施工成果利于量化的施工机械,宜用工程量结算,特别是土方施工的机械,对于挖掘机与自卸汽车,如用月包或台班的形式,不仅不能调动其工作的极积性,很可能会造成机械的怠工现象。对于使用期短、费用高的大型施工机械,宜采用台班的租赁方式,例如道路摊铺设备、大型吊装设备等。
施工过程中,现场经营管理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目前,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往往存在欠缺,经营技术严重脱节。材料、机械各自为政,势必造成成本的浪费。机械部门在机械台班安排上,要考虑现场工作量情况合理组织实施。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他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提供造价管理部门。
工程变更是对合同中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数量或质量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一般伴有费用变化,变更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工程变更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位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须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综合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费用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3)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4)施工中发生有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材料用量的变更;(5)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减少损失,防止需拆除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造成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6)工程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时间、参加人员、工程部位、提出单位一一记录。
[1]唐连珏.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1.
[2]孙新云.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科技咨询.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