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风”吹倒副县长

2011-12-29 00:00:00牟伦祥
当代党员 2011年11期


  2011年初,春寒料峭。
  讯问室里,传来呼天抢地的嚎啕声:“是我害了老公啊……”
  恸哭者名叫吴雪梅,重庆市农委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助理,垫江县原常务副县长赵应明的妻子。
  7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应明有期徒刑12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对赵应明非法所得财物共计208.7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7月28日,忠县人民法院以相同罪名,判处吴雪梅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非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对曾经的“金童玉女”,如今双双沦落为阶下囚。
  
  “金童玉女”,夫妻双双成为公务员
  
  赵应明和吴雪梅,曾经是一对让人欣羡的模范夫妻。
  1961年出生的赵应明,虽然出身贫寒,但通过自身努力,17岁考进原四川农学院(现在的四川农业大学)。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忠县农业局工作。
  在忠县农业局工作期间,才华出众的赵应明与工作人员吴雪梅,双双坠入爱河,并结为伉俪。
  1993年,赵应明出任忠县县长助理。
  1996年3月,刚满35岁的赵应明当上忠县分管农业、林业的副县长。工作期间,赵应明拿到了硕士研究生文凭。一路走来,赵应明顺风顺水,如沐春风。这期间,赵应明对工作勤勤勉勉,踏实苦干,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夫妻俩有一个聪明的女儿,毕业于北京某重点大学。事业、家庭双丰收,赵应明一家成为不少人羡慕的对象。
  2003年,忠县县委、县政府调整领导分工,赵应明分管移民工作。
  不少人都认为,年轻有为的赵应明在仕途上更上一层楼,进入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是早晚的事。
  然而事与愿违,赵应明并没有入选县委常委,情绪一度低落。
  一向强势的吴雪梅,对此更是愤愤不平。
  “当不上官,不如趁机捞些钱。”吴雪梅向赵应明吹起了“枕边风”。赵应明竟听信了妻子的话。
  2003年3月,赵应明双手颤抖地接过他人行贿的三万元钱,从此走上贪腐之路。
  
  夫唱妇随,他在“枕边风”中“走钢丝”
  
  2006年春节,赵应明家宾朋满座,热闹非凡。
  “外太姑父,我想接点工程,请你帮帮忙。”赵应明的外侄孙聂某在饭后见缝插针地提出请求。
  赵应明此前就通过吴雪梅对聂某有所耳闻。得知有一个“高官”亲戚,聂某主动向吴雪梅接近,提出承接工程的要求。
  于是,吴雪梅便在枕边嘱咐赵应明:“小聂是亲戚,要多关照。”
  对妻子一向言听计从的赵应明,自然牢记在心。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聂某再次登门造访。
  “外太姑父,我想接红星广场尾端的绿化工程,招投标还请你帮忙。”聂某开门见山地说。
  当时,赵应明兼任县城迁建管理委员会主任。他点头允诺,并给相关负责人打了招呼。
  副县长的话很管用,当年8月,此工程开标,聂某顺利中标。
  2006年11月底的一天下午,聂某把吴雪梅请了出来。“感谢老辈子的照顾,这是一点心意。”聂某从车上拿出十万元现金,送给吴雪梅。
  收下钱后,吴雪梅告诉了下班回家的赵应明。
  “要是我不给别人打招呼,他是做不到这个工程的,这点钱就收下吧。”赵应明若无其事地说。
  当年下半年,在赵应明的协调下,聂某又顺利承接了洋渡镇柑橘基地果园的道路工程。工程还未结束,聂某又送给吴雪梅十万元现金。
  
  狐假虎威,妻子从幕后走到前台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某承包商李某办公室。
  “这是给赵县长的感谢费,希望以后继续关照我哟。”李某笑嘻嘻地送上20万元现金。
  原来,2005年上半年,在赵应明的帮助下,李某顺利中标苏家小区四号道路硬化工程,小发了一笔。
  吴雪梅一句推辞的话都没说,提起钱就走,其胆子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因为丈夫的纵容,尽管官职并不大,但吴雪梅在家中和单位上都很强势,胆子也越来越大。
  2006年,时任忠县农业局副局长、忠县果业局局长的吴雪梅,决定从幕后走到前台。
  恰在此时,忠县果业局需要采购柑橘专用复合肥。
  在众多化肥企业中,贵州一家化肥公司重庆分公司代理商周某表示愿意“割肉让利”。“事成之后,我按照每吨40元的标准给你好处费。”周某许诺说。
  最后,周某顺利中标。
  2007年初的一天,在赵应明家旁的忠县司法局楼下。“吴局长,这是一点心意。”周某笑盈盈地奉上6.4万元“回扣”。
  
  一丘之貉,夫妻上阵收轿车
  
  2007年2月,赵应明调任垫江县副县长。
  从外太姑父赵应明处获益的聂某,也跟到了垫江。当年12月的一天,这个“远房亲戚”约赵应明、吴雪梅一起玩耍。
  游玩中,赵应明和吴雪梅聊到私家车的话题,聂某得知赵应明家还没有车,便说:“两位长辈对我一直很关照,我送你们一辆车。”
  赵应明和吴雪梅听后,满心欢喜。
  12月底,聂某便跟吴雪梅一起到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4.78万元的凯美瑞轿车。接着,吴雪梅以自己四妹的名字上了户,而车当然一直在赵应明家使用。
  从2006年到2009年期间,聂某先后送给赵应明夫妇70万元现金和轿车一辆。“主要是想与他们搞好关系,以增加自己在忠县的影响力。”聂某案发后如此交代,“再就是让赵应明日后给我更大的工程做,赚更多的钱。”
  结果聂某的目的还未达到,发财梦便破灭了。
  2010年11月5日下午,准备去北京出差的赵应明,在机场被纪检人员带走。案发后查明,赵应明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共收受他人财物208.78万元,其中吴雪梅参与共同收受的贿赂就有169万余元。
  在看守所中,赵应明以《血的教训,终身忏悔》为题,向检察机关写了认罪书:“……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强,没有教育和管好自己的妻子,致使妻子大胆插手我分管的工作,并与建筑老板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我也听信妻子之言,经常为老板打招呼、揽工程。当发现妻子收受他人钱财后,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一说,不敢采取有效措施和进行严厉批评,而是放任其发展,教训非常深刻。”
  谈起此案,办案检察官无不痛心疾首。“妻贤夫祸少”,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一旦妻子不“贤”,“闲”不住了,祸难也就快临头了。领导干部的家属,究竟该如何吹“枕边风”,赵应明、吴雪梅夫妻双双锒铛入狱的案例,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及其家庭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