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不仅包含对法律知识的传授,也包括培养法律修养、提高法制意识,也可以说学校法制教育是以法律思想为内容的教育。因此,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达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和执法环境。学校法制教育就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法制教育达到使学生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和教育的目的,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提高学生的素质。
一、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传统课程强调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它关注的是学习结果,并将知识教学推向了极端。在这种课程背景下,学校法制教育的状况令人担忧。
1 法制教育成为薄弱环节。学校教育存在着严重偏差,其中之一是重智轻德,忽视了法制教育。学生不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甚至有许多学生犯了罪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教师的情况也令人担忧,有很多教师对自己所在学校的法制教育状况并不了解。
2 法制教育方式单一。学校法制教育基本上都是采用说理教育法、示范教育法、情感陶冶法、对比教育法、表扬批评法等方式来进行法制教育,但是大多是通过传统的课堂教授的模式来灌输学生知识的。常见的教育模式是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中心,并使学生去适应这个中心,而没有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它只是强调外在的灌输、检验,很少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去接受,往往处于很被动的地位。这种单一化还表现在教授其他学科时并没有将法制教育的思想贯穿其中,导致了教学中的一种资源浪费。
3 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分支。“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二者在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4 将法律素质排斥在素质教育之外。素质教育理念实施以来,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关注严重不足,尤其是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
5 将法制教育与法律知识教学混为一谈。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二、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由于文化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各类影视文学作品、充斥着暴力与色情的网络游戏的泛滥,使青少年学生在思想上早熟,在心理上脆弱,自控力下降,易走极端,漠视法律。我国的学生犯罪总人数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并且初次犯罪的年龄呈下降趋势。这都表明了学校法制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加强法制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急需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法制观念。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是防患于未然,即重点对象是在校的学生,很多学生心理波动大,情绪暴躁,遇事一激动便不考虑行事后果,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是控制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
1 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需求。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发,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缺少正确的法制观念,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对法律知识了解太少。学生的思想认识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是非能力差,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差,极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二是自我意识增强,逐步形成自我中心倾向,渴望独立,但因稚气未脱,往往不能如愿,使其理想与现实脱节,以致形成善恶颠倒的心理倾向;三是情绪和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往往使青少年学生不能自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以外,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
2 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学生的智慧和能力、注重形成学生的健全人格为根本特征的教育。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良好的法制观念本身就是素质教育成果的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就要注重学生基础品质的培养,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身心素质和法律素质,发展他们健康的个性,而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正是学生素质的重要表现形式。
三、改进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1 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在对学生产生教育影响的各种因素中,最关键的是教师因素。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政治性、实践性、知识性、理论性的特点,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合理的教育渠道,还必须具备一支培训正规、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强的教师队伍。而当前在学校法制教育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缺乏专业法律教育的背景,如此的教师队伍结构,很难保证教师拥有专业的、足以影响学生、为学生做出表率的专业法律素养。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是搞好学校法制教育的关键。只有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了,学生法制教育才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2 实施全方位互动教育。互动是指一种使教育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彼此产生积极改变的过程,应将全方位互动观念引入到学生法制教育当中,也就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相互联系、彼此影响又互相配合的教育观念。考察这些影响因素,学校教育无疑居于主要地位,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学校的设施和特有的教学人员,天然地影响着教育主体,教育的环境又促成了对主体的控制。除了教育者因素以外,学校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校园环境、受教育者自身条件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法制教育的实效。学生法制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全员教育,校内所有影响因素之间的互动应该成为一种常态。
3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减少法律知识的灌输。教育者应转变传统的知识传授的教育观念,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法制教育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的传统认识,而应把重点放在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上。法律知识只是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努力使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一种法律观念、法律信仰,从而转化为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同时,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应从学生日常的行为规范中逐渐渗透,学生应注意从日常点滴小事中培养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通过行为不断巩固、强化法律意识,并形成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行为。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学校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充分发挥制度、体制、机制的作用;要通过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小的不良行为,不能使之任其发展;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做到防微杜渐;要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自律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
4 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整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中的许多内容不能混为一谈,因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从实际生活及学生发展出发,汲取各自领域内的有关因素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生活化的教育。教学改革主张课程功能的整合,打破过度隔离的学科分化,实现跨学科融合,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主张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社会生活的联系。因此,实现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很多时候是可以整合的,而且这种整合也是必要的。
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同时它也是解决当前青少年学生犯罪问题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完善学生法制教育,是教育理论和实践领域中的重要任务。学生法制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实现整合,形成教育合力,构建一个良好的教育大环境,从而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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