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小学教师待遇初探

2011-12-29 00:00:00王运明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1年1期


  教师的待遇问题备受社会和教育界关注。教师的待遇高低标志着社会对教育作为一种专门职业的认可程度,影响着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否。因此,分析教育现象、研究教育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教师的任免及待遇状况。民国时期,教师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新兴职业群体。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直接关系教师群体的素质,并大体上反映一个国家及其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民国年间,除了在全面抗战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大学教师的待遇是比较高的,社会也比较了解。但是作为教育最基础部分的小学教师待遇如何呢?小学教师待遇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基础教育的发展,笔者对此抱有浓厚的兴趣。
  
  一、小学教职员的待遇规定
  
  国民政府统一后,教育部于1933年3月颁布了《教育部公布修正小学章程》,其中有以下规定。
  第十七条.小学经常费支配应以如左之百分比为原则:教职员俸金约百分之七十。
  第七十一条,小学教职员之俸给,应根据其学历经验而为差别,但至少应以学校所在地个人生活费之两倍为标准。
  第七十二条,小学教职员俸金以月计者,每年作十二个月计算。
  第七十六条,小学教职员之俸给等级表年功加俸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机关规定呈请教育部备案施行。
  第七十七条,小学教职员养老金及恤金办法,依照国民政府公布之学校教职员养老金及恤金条例办理。
  从上文中可知,国民政府时期小学教师待遇制度已经基本成形,且相对稳定。最低限度之薪水原则、等级工资原则贯穿始终。那么小学教员的最低工资应该为多少呢?
  民国十七年,李楚材先生曾做一个如下调查。
  (A)个人每月的费用。
  (1)膳食:在各物质昂贵的现在,每月膳费至少五元。
  (2)书籍费:小学教师倘然不吸收些新知识,一定会做个时代的落伍者;而且墨守成法,对于他的事业,决不会继续增高的。所以每月的书籍费,最低要二元。
  (3)衣服:不要说披锦穿绸,服饰华丽,只要穿几件干干净净的衣服,平均每月也非三元不办。
  (4)应酬:人与人总有交际,免不了要应酬。小学教员对于什么人都要有些关系,应酬费平均每月要三元。
  (5)零用:洗澡、理发、医药,购置零星东西,每月也要二元。
  (B)家庭每月用费。假定一个极简单的小家庭,有一妻一子一女,家里不用仆人,自行操作,一月的用费如下。
  (1)膳食:三人的膳食,平均每人四元,每月要十二元。
  (2)衣服:三个人的衣服,平均每人需=元,每月共六元。
  (3)用具:每月添置用具,平均总要二元。
  (4)房租:房租每月三元。
  (5)应酬:亲戚的来往,友朋的欢叙,家庭内也要二元一月的应酬费。
  (6)零用:医药、购置零星东西和儿童用具,每月要三元。(倘子女在校读书,那么书籍费和学费,这些就不够了。)
  我们在这里得到了一个约略的准则。“就是民国十七年的生活状况之下,小学教师的薪俸至少每月要四十三元。”
  
  二、小学教师待遇的实况
  
  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为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制定各种法规旨在提高小学教职员的待遇问题,小学教师的待遇与之前相比有明显提高。但是这一时期小学教师待遇的实际情形又如何呢?则须进一步考察分析。
  
  1 城乡差别
  小学教师总体上待遇很低,然其内部分三六九等。由于学校的类别、所处区域不同,导致了不同学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小学教师待遇存在显著的差异。下面我们看看济南市第三实验小学和章丘龙溪小学的教师待遇情况。
  教职员工的工资,多数月薪40元,只一人30元,校长70元,教务主任兼课60元,训育主任兼课55元,其余尚有50元、45元和35元的。
  1931年,章丘县教育局将龙溪小学序列为章丘县第一学区区立第七小学,教员薪水每人每月17元。教育局15元,不足之数由村杂税补齐。
  一般而言,小学教师待遇是国立优于省立,而省立又优于市、县立,乡村小学和大部分私立小学教师待遇很低。这里很明显,乡村小学教师和城市小学教师的工资差别很大。国联教育考察团1931年来华实地考察后,谈及城乡小学教师待遇:“中国一乡村初级小学教师有时固有每月得华币30-40元者,但一般而论,每月仅得华币10-15元。薪水较高者实非常之例外。至若城市初级小学教师通常每月可得华币20--30元,罕有超过此数者。”同为小学教员,薪金居然差距如此之大!在民国时期小学教师的待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可以想见生活在贫困、落后的乡村地区的小学教师生活会更加艰难。
  
  2 社会各阶层差别
  小学教师的工资在当时各阶层中居于什么地位呢?以济南乡村教师薪金为例:章丘的小学教师的薪金是17元,那么当时济南的处于最底层工人的工资如何呢?
  做粗活的非学徒童工,工资为每月2元,技术工人每月20元。一名体格健壮的做粗活的工人,每月平均工资为7元五角。
  从在济南做的少量研究看,我们的结论是:大概一单身FA的生活费为7元5角,一个五口之家为十五元。以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七万九千名未婚青少年,大部分挣的钱稍高于他们的生活费用。做粗活的有二至三口之家的已婚男人,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维持生计。
  通过上述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小学教师的工资是工人的平均工资的两倍,工人处于社会的底层,生活状况不容乐观,而小学教师的收入不比他们优越多少,要达到比较优厚的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
  
  3 各类学校教师薪金差距
  如果将小学教师的薪金与同时期的大学、中学教师薪金作~下比较,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小学教师在教育系统中的经济地位了。192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大学教员薪俸分四等12级。
  从上表可以看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小学教师的教薪远低于大学教师。大学教师最高可领到600元,将此时期小学教师的月俸与之相比,就可发现,大学教师的月薪几乎是小学教师十倍甚至更多。国联考察团来华考察后曾指出:“按照欧洲小学教师与大学教授薪水之差,未超过1:3或1:4者,而中国则较大若十倍且超过此数。”
  民国时期小学教师与大学教师薪俸差距之大,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个时期中国初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发展速度悬殊的表征。高等教育受到政府的重视,经费投入多,教师薪水高,总体发展迅速;而初等教育不受政府重视,经费投入少,教师薪水过低,总体发展迟缓。
  
  4 职位不稳定
  民国时期教员实行聘任制。每到寒暑假,继续留用的,校长发给聘书;不宜留用的,不发聘书,即为解聘。
  据《中国教育行政》载:“任期一满,设不再接到聘书,则教员之服务将由此终了。故一般教员于任期终了之前数月,大抵惶惶不知究竟。于是黠者遂有结党钻营之举,不肖者亦相率阿谀盲从;学校教员变为市侩,清高人格因以堕落;自好之士愤迁移之无常,稍有凭借,每相率改业,良可叹也。”
  另外,由此可知,职位的不稳固,使小学教师生活无终身保障,进而影响到教学质量。
  
  三、小学教师待遇不优厚的原因
  
  民国时期小学教师待遇不优厚,原因十分复杂。民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灾荒连连,国穷民困;地方军阀划区而治,各自为政,军费开支无常。这些都是影响小学教师待遇的大背景。
  
  1 教育高定位脱离经济发展承受力,是民国教育的一大隐患
  民国时期全国的经济基本上是农业为主,在这一时期虽然出现了一些近代工业,但整个社会生产力仍处于极其低下的水平,政府的各项收入也相当微薄。教育发展要求政府高额投资,但是社会整体经济水平低下在客观上限制了民国政府拿出充足的经费来办教育。教育发展和经费支出的尖锐矛盾,迫使许多学校减少、拖欠教师薪金,进而影响整体教育的发展。
  
  2 军费开支巨大,教育经费侵吞挪用屡有发生
  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国民贫困,政府岁入不丰,但是民国政府微薄的收入大部分被用作了军费。虽经教育部门力争教育经费独立,巨额的军费开支致使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事业也难以稳定发展。
  据统计,1929年至1937年教育经费在国家总预算中的比例,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线上,最低年份仅1.46%(1930年),最高也不过4.80%(1935年)。可见,民国中央政府历年用于教育上之经费比例太小。各省地方政府对教育也大抵如此,教育发展举步维艰。
  
  3 普通民众对教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对于教师的重要性,一般人还没有充分地了解,因此没有把教师的薪金落到实处,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人不穷,不当小学教员”、“最倒霉是小学教员”、“整脚没路走,才当小学教员”。这几句话,写尽小学教员连天叫苦的情态。微薄的待遇致使不少人为了糊口不得不四处兼课,疲于奔命。卑微的社会地位使小学教师职业对青年失去了吸引力。
  
  4 各级教育经费分配不合理
  民国时期各级学校教育经费来源各不相同,简言之,高等教育经费主要靠国家拨款,中等教育经费由省拨款,而初等教育则靠县、乡镇自筹。教育经费不合理之一是,过分偏重大学、中学,而忽视了小学。1931年,国际联盟考察团专家批评中国政府“对于为大众而设之初等学校,较之中等学校,尤其较之高等学校,实异常忽视”,并提出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必须分担初等教育经费。民国时期小学教师与大学教师薪俸差距之大,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个时期中国初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发展速度悬殊的反映。
  综上所述,抗战前民国小学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小学教师的待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实际情况看,小学教师的生活没有根本改变,小学教师的待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教师待遇的高低对教师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工资水平太低,会使教师认为工作没有价值和意义,感到前途暗淡毫无希望,造成教师流失严重。许多教师转入政界或军界,使教育界本就缺乏的师资更加缺乏。所以,工资水平与教师的职业稳定性是直接挂钩的。这一时期大中学教师职业稳定性较高,乡村学校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师却流失严重。既然从事教育事业难以自食其力,就不得不另谋出路,很多人迫于生计而弃教。
  薪金多寡也直接影响教师的素质水平和学识发展。“既愿马儿跑得好,又想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实现的,薪水不高则无力投资于书籍,易造成教师孤陋寡闻,对于新生事物乃至社会都一知半解,教授起学生自然也是非常困难,这些都不利于教师的职业发展。
  为生活所迫,小学教师曾无数次地向政府提要求、请愿、罢课索薪,要求教育经费独立。
  我们还以山东为例,面对当时小学教员要求提高待遇的呼声越发高涨,1931年山东省省立学校行政会议曾提出报告,要求提高小学教员的地位和待遇,并提出小学教员的薪俸应“以各该地生活程度每人每月生活需要之数之五倍为最低标准”。但这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小学教员的生活境遇并未见改善。由此推知,国民政府尽管制定了诸多关于小学教师待遇的教育法令,但许多并未真正付诸实施,收效甚微。小学教师的实际收入低于纸面上的待遇标准。教师待遇的改善,不单是教育制度本身的问题,更涉及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我们无法想象教师在“衣食无着,生活不保”的情况下热爱教育事业。只有切实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使教师生活无忧,才能促进国民教育事业的根本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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