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神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在本着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工作宗旨的基础上得到了全面提升。
构建民生体系 履行社会服务
近年来,神木县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民生神木、创新神木、民主神木、生态神木、人文神木”,积极参与“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民生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在全县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十五年免费教育、特殊人群免费供养、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惠民利民富民政策同时,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也走在了全市前列,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这将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健全救助机制 高效服务群众
神木县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运转,制度不断规范,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范围不断扩大。2006年-2010年,全县累计支出救助金4.04亿元。救助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100390户218852人,投入资金2.69亿元,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由150元/人·月提高为335元/人·月,增长了123,33%,差额补助标准由63元/人·月提高为276元/人·月,增长了338.1%,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由625元/人·年提高为1200元/人·年,增长了92%,差额补助标准由360元/人·年提高为1056元/人·年,增长了193.33%,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900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增长了255.6%,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3360元/人·年提高到5400元/人·年,增长了60.71%。
不仅如此,神木民政部门还投入2900多万元建起了全省一流的县级中心敬老院,投入100多万元维修改造了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投资100多万元的县乔岔滩乡区域敬老院建成并投入使用,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7%上升到37%;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累计救助3462人次,下达救助款863.79万元;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完善,2009年-2010年救助了2921个困难家庭,下达救助款834.47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800名,下达救助款240万元;慈善协会5年来救助贫困大学生1495名,资助资金达875万元;2009年划时代地实施了特殊人群免费供养制度,两年共下达专项救助金2767.54万元。5年来,为84名外省回陕定居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发放生活补贴139104元。
加强救助能力 加大资金投入
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成功应对了2007年秋季的罕见阴雨天气和其它自然灾害。“十一五”时期累计下达救灾救助资金3125.25万元,为“5·12”汶川地震捐款1146.42万元;完成了1610户恢复重建和农民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下达资金1201.5万元;未雨绸缪,储备106.02万元救灾物资推进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有效开展,为30名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
2011年,为了有力保障基本民生,神木开始实施城乡低保、特殊人群救助“城乡一体化”,这一举措对社会救助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预算1.67亿元。
社会救助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在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上,时代的发展对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神木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把社会救助这项得民意、顺民心的大事落到实处,为广大群众编织了牢固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