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2011-12-29 00:00:00郑莉张锐
农村百事通 2011年24期


   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前不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5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常态化、有特色,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这是我国首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据统计,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42亿,日益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农民工文化权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体制不顺、责任不清、保障不力、针对性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缺乏制度性保障等问题。特别是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日益成为农民工主体,对文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期待,加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显得更加迫切。
   《意见》明确提出:“文化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要加强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用工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常住地政府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社会力量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
   《意见》重视发挥用工企业在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在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的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的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特别要求用工企业依靠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扶持本单位农民工自建农民工文艺团队,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 (上海 郑莉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