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奖辞:
一部向青藏高原守卫者的致敬之作。作者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也是歌者。新一代最可爱的人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生长和焕发出的奉献精神、大爱情怀,经由他的深情描述传递给读者,引发长久的感动。
风像鹰一样在藏北的上空旋转。
一轮仿佛没有任何光热的白太阳有气无力地低垂在缓缓行走的牦牛背上。
与世隔绝的羌塘无人区就这样经年累月地在寂寞中沉睡。
如果谁偶尔把这死沉沉的寂寞打破,你必然会感到更加寂寞、空寥。
突然有一天,在不知什么时候被汽车轮子轧出来的、又踏下了片片动物蹄印的坑坑洼洼的简易马路旁,悄无声息地撑起了一顶帐篷。
无人区的帐篷里也没有人。
离帐篷不远处的野滩上,遗弃着几只饿死或冻死的黄羊、藏羚羊。暴尸荒野。
整个空荡荡的世界像一张白纸。
这是一顶可以说很旧但是绝对不能说破的帐篷。起码它那说黑不黑说灰不灰说绿不绿的颜色给人的感觉是经久耐用的。那肯定是风吹雪扑、雷打电击、烟熏火燎留下的岁月足迹。脏污、简陋到极点后事物反而变出不动声色的威严了。帐篷的门很奇特,是用一块看似木板实则是结了厚厚一层污秽的帆布堵在外面做门扇,之后牵一根牦牛绳拦着的。你也许难以想象的是在帐篷门一侧的木杆上挂吊着一只藏靴,女靴,靴筒和靴帮均有锈花。不是旧靴,但也不新,上面有斑斑锈迹。
为什么只有一只藏靴?避邪,还是别有说道?
当然,最叫人难以置信的是这顶帐篷的主人不知去向。从它出现在草滩的那天起,压根儿就没有人见过它的主人。
帐篷从早到晚飘散着一股重重的兽皮味和狗臭味。
人呢?
这是科学考察组提供的数据:在羌塘草原无人区,平均每一平方公里地面上不到一个人。
所以,完全可以这样想象:更多的时候是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没有人。
无人区指的是羌塘草原(即藏北草原)的西北部。说无人区,其实并非绝对没有人烟,只是人烟极其稀少而已。它的地域包括那曲以北、阿里以东的部分地区,甚至囊括了长江、黄河源头大片的土地。由于那里极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确有许多地方没有地名、人也不分贫富贵贱。多少年来,无人区是政府直接管辖以外的“自由世界”,那里为数不多的群众享受着外界无法理解的“自由平等”。
在这样一个地方,出现那顶奇特的帐篷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倒是有一个喇嘛瞄上了它……
喇嘛叫次丹堆古。
我与他的相识非常偶然。相识后的交谈随意、自然,没有任何的准备和提防,也没有刻意的追求和思考,一切都是顺其自然,他高兴谈,我乐意听。不知不觉我达到了一种目的,他也得到了渴求的收获。
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觉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是在小说里。
那是那年夏天的一天,我从无人区回到靠近青藏公路的谷露村,客居一户牧人家中,休息几天,准备再到无人区去生活。当时我正在帐篷里看书,突然闯进来一个身披袈裟的人,我十分惊愕,喇嘛会有什么事?我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里。
“你到过那顶帐篷里?”他并不顺畅的汉话马上使我明白我闯祸了,我那天真不该掀开帐篷门。其实,里面什么也没有,空空荡荡。我不该多事。
喇嘛摇摇头,说,你不必介意,我不会责怪你的。我也是随便问问。
我悬空的心落到了地上。这才细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不速之客——
他那件酱红色绒毯似的袈裟肯定穿了很久的年代,上面的绒毛已经所剩无几,卷成了一个个小绒球。分不清是尘埃还是油腻皱皱巴巴地锈着绒布面。他紫膛色的脸上涂着一层酥油闪着光亮,脸蛋上的两块紫痂高高地凸现着。我相信他曾经是一个身躯高大的汉子,但是眼下由于驼背,使他变得又矮又瘦。他的背驼得很厉害,腰弓得头都快挨着地面了。从他进屋站到我的对面起,身子一直就这么弓着。
我的心好酸楚。
不知为什么,我对他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同情。尽管我不晓得他的身份,也不了解他来找我的目的,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那张弓冲着我点了一下,也许是一种虔诚吧。然后,他有点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我来没有什么,只是想认识认识你。”
我不相信这是他的心里话。但是,我也没介意。我是个作家,在藏区常常碰到一些想跟我聊天的闲人。喇嘛找上门来却是头一次。
“你肯定有话对我说。没关系,什么时候想说了再张口,到了火候再揭锅嘛!”我很平静。
他又是一个鞠躬,我很受不了他这种虔诚,忙扶他站好。
他无语地望着我,忧郁的眼睛固执地闪耀着一种光芒,眉毛颤动着。给我的感觉他的脸上好像有一种找到了救星似的那种表情。
我把头扭向一旁,他的目光有点刺我。
终于,他说话了:“我跟他是很要好的朋友,他的事我都知道,我的事他也晓得。”
我知道他是指那顶帐篷的主人,便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的姓名,我确实很想知道。”
没想,他给我通报了他自己的名字:“我叫次丹堆古。”
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古怪,也绕口,就问:“你的名字藏语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尴尬地笑了笑,摇摇头,用恳求的口气说:“请你记着我,次丹堆古。咱们认识了就是朋友,跟他也是朋友了,三个朋友。”
我又看到了他鞠躬的那个情形……
忘掉一个人或一件事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另外有一个人或一件事出其不意地占据你的心。
那顶帐篷和自称了解帐篷主人的那个喇嘛,很快就被我看到的一则报道从我的脑海里挤掉了。
在我看来那是一则非常重要但是却写得很笼统,因而令我深感遗憾的报道。
报道的内容梗概是:
在解放军平息西藏叛乱中(一九五九年),有一个农奴主的女儿,背离自己的家庭,只身走进羌塘无人区,过起了一般牧民的生活。摧毁西藏农奴制的枪炮声已经使这位贵族小姐醒悟到自己过去那种吮吸农奴血汗的生活是难以饶恕的罪过,到无人区后她变得异常善良,勤劳,平静地生活着,放牧、背水、打酥油茶。
一个十分偶然的日子,小姐遇到了闯进无人区的一个汉族青年。她竭尽全力救了汉族青年,俩人产生了感情。由相识到相爱,最后结婚。
茫茫草原上多了一对年轻夫妻,就像夜空里添了或少了颗星星,谁也不会注意到这种变化的。没有人知道姑娘曾经是个贵族小姐,也不曾有谁知道她的丈夫是个汉人。汉族青年很快就从外表、语言到生活习惯,完全藏化了!一个人消失了,另一个复活,生命不会断章。
这两个特殊身份的人组成的家庭,就这样默默无声地在无人区生活着。日出日落,日落日出。一年又一年。
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
他俩曾经有过三个孩子,一男二女,但是都没养活……
这则报道刊登在全国很有影响的一家刊物上。我读了三遍,仍不解渴。文中许多该交代的关键地方没有交代,明明该详细展开的情节却一笔带过。例如,姑娘叫什么名字、她离开贵族之家的最初动因没有写;她初到无人区的日子是怎么度过的,也省略了;她和汉族青年是在什么情况下相识的,汉族青年为什么闯进了无人区,也写得十分简单;他们的三个孩子是怎么夭折的,一个字也没有提;甚至连她丈夫的名字都没有给读者留下……
为什么要制造这么多的未知数?我当时最真实也是最直接的感觉是:这么好的一个题材,硬让作者给糟践了!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留下的未知数多,才能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后来,当我躺在谷露村的帐篷里顺着我列举的那些问号去寻找答案的时候,我的思绪伸得很长,很长……
于是,我“寻找”到了一个人——
一九五九年春天,我所在的汽车团参加了平息西藏叛乱的战勤运输。那是一段让人回忆起来心里发烫的日子,我们的轮胎咬着青藏公路上的石子,昼夜不息地奔驰,路面上从早到晚迸着火星。
那天,我刚把一车战备物资卸在拉萨西郊兵站,排长李黑子就通知我:“待命。准备马上出车。”
一小时后,我的车运载着一车俘虏碾过了拉萨河上的木桥。出了拉萨八十公里,便是羊八井兵站。按原计划我们要在此地检查车辆,因为有散匪骚扰,我没停车,继续挂上高速挡飞速赶路。就在这时,突然蹦出一个人,站在公路当中拦车。
我点了一脚刹车,停驶。拦车者是个藏族姑娘。我心里涌上几分火气,摇下了车门玻璃,谁知还没等我开口,她就说了话:
“对不起!我要看看我的阿爸。”
她的汉话讲得如此顺畅、准确,令我吃惊。只是,她的阿爸是谁我并不知道呀!
她指了指车上面。我马上明白了,她的阿爸是个俘虏!我的心不由得一抽搐,真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件敏感而棘手的事情。
坐在我车上的副连长显得很沉着地下了车,一脸遇事不慌、胸有成竹的稳重。他和拦车人搭上了话:
“大姐,我是车队的负责人,你有什么事请给我讲。”
藏族姑娘彬彬有礼地一手提了提藏袍,一手放在胸口,嘴里念了几句祈祷的话,然后对副连长说:
“我希望能看到你答应我提出的这么一点要求。”说罢,她再次指了指车厢里的俘虏。
副连长明显地为难了,但是他收起了准备摊开表示无可奈何的双手,只是望着对方。
姑娘又说:“难道做女儿的看阿爸一眼也算苛刻的要求吗?”
副连长只能这样安慰她:“请你放心,我们会按政策对待他们的。等一切有了妥善安置以后,你的阿爸会和家里通信的……”
她打断了副连长的话:“不,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怀疑,可是我不想那么远了。我现在只求你一件事,让我和他说最后一句话。我的阿爸犯下了佛祖不可饶恕的罪,我要和他讲我这一生说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为什么要这样悲观呢?他如果改造好了,仍然可以回到你和家人身边的。”
“不,不是这个意思。你就让我和阿爸讲一句话吧!”
这时,车厢的俘虏群里突然有个人挣脱着绳索的羁绊,叫了一声:“拉姆!”站在车厢后角处的哨兵立即制止了他,他又不敢动了。我看了那俘虏一眼,他穿着十分讲究的藏袍,狐皮大帽遮着方而大的脸庞,一双眉毛像碳素描出来似的特黑特粗。不用说他就是姑娘的阿爸了。
姑娘再次提出,她要和阿爸讲话。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副连长便果断地对她说:
“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可是,我必须知道你对你阿爸说的那句话是什么。”
姑娘稍稍沉思一下,答复道:“不但你可以知道我要说的话,大家都可以知道。”
说着,她朝前迈一步,冲着车上刚才那个挣扎的俘虏说:“阿爸,你再也见不到你的女儿了!”
说罢,她就离开公路,拼命地向路边跑去。那儿是一片覆盖着积雪的无际草原。
藏北无人区。
这时,早春的一阵风雪突然飞卷而来,遮没了她的身影,也遮没了我的汽车。
我的心里压上了一块重石。汽车重新开动后,我对副连长说:
“看来,那姑娘要寻短见了。也是,阿爸当了叛匪又成了俘虏,她哪有脸见人?”
副连长摇摇头:“我看不像。”
“不像?那么你说她要干什么去?”
“不知道。反正,她不像寻短见。”
我没有再问。车轮碾在公路上沙沙的声音有节奏地反弹着。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了那个拦车的藏族姑娘。当时和现在,我始终认为她是一位长得相当漂亮的藏家女孩。我曾多次对别人这样说过:天啦,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拉萨河谷竟然还有这么一位相貌出众的美女……
当她冷不丁地出现在我车前时,我只急于刹车,手忙脚乱,心不在焉,根本顾不上留意她。车停后,在副连长和她搭话的当儿,我这才细读了她。
她穿一件镶着黑边的深红色平绒夹藏袍,袍边上的提花字是藏文扎西德勒,意思是吉祥如意。披一块绿缎披肩,一条二指宽的黑带紧束腰间,这使她本来就修长的身段越发苗条。她的脸色白洁细腻,散放着淡淡的玉质光芒。丰满湿润的嘴唇缝隙间露着非常洁净的牙齿。那一对眼睛黑白两色格外分明。我永远记着的是她的那双合脚、美观的藏靴,给她平添了更多的美丽,使人觉得这双藏靴只能穿在她的脚上,才最能在男性面前显示出魅力。
像我遇到的其他藏胞一样,她的一只臂膀露在长袍外,那只臂膀轻柔如水……
我心里暗想:西藏的水土竟能滋养出这么一个活脱脱的美人!
世间有些事情的结局常常是出乎人们意料地离奇。你明明被严寒冻得浑身筛糠,但是最后你被送进医院的理由是中了暑;原本渺茫陌生的一个站在地平线上的人,一夜间成了与你朝夕相处的亲人。
这次相遇使我后来写出了散文《一只藏靴》,散文的主人公就是拉姆姑娘。
雪峰上盛开着一朵等待春天的雪莲花。
那天,我开起车甩下贵族小姐拉姆后,好长一段时间心里总也忘不掉她。同情?担心?钦佩?都有。不过,日子一长,心里皱起的那点涟漪也就被岁月的风吹干了。生活中,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也许拉姆认为她走的是一条阳关道。别人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你有你的人生轨迹。
不久的一天傍晚,当我的车在藏北的桃儿九山抛锚以后,我真的一下子没有认出站在我面前的会是拉姆。当然,她也没有预料到她是在向一个“熟人”救援——她压根儿就没有印象我曾经与她有过一次交往。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是这样的。当时她只想着与阿爸说最后一句话,至于有谁站在身边她不会留心。
是我先认出了她。我直呼其名。
“拉姆,是你呀?”
她的惊愕或者说惧怕是可想而知的。她问我:“你是谁,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给她讲了事情的原委。她听了,似乎连想也没想,就很平淡地说:
“不提它了。我今天来是向你打听个人,也是想请你帮忙找到这个人。”
“只要我知道这个人,就一定帮你的忙。”
她说:“他像你一样,也是个金珠玛米……”
拉姆在给我讲述这个人时,给我的感觉她的脚坠着身子往下陷,她和我之间有了一段距离,由于我总是跟着她移动,我们的距离总也拉不开。于是,我和她一起走过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拉姆在草滩的这个“小岛”上已经安家一个多月了。不言而喻,生活是异常艰难的。但是,对她来说,最难熬的不是生活这一关——经管着自己的一群羊,吃的穿的都有了,牧民们祖祖辈辈不就是这么过的么——最难熬的是寂寞。每天从早到晚就她孤孤零零一人守着十多只羊,日子越嚼越寡淡。她常常觉得周围有许多无形的陌生眼睛在探究地盯着她。可是,等她睁大眼睛去搜寻时,什么也没有。“会习惯的!”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一日,大约是吃罢早饭的时辰,冬草和她的帐篷像霜打了一样在寒风里呻吟着。她蜷缩在帐篷的一个角里大气也不敢出。半小时前,有一个人闯进了帐篷,那是在她没有任何提防的情况下闯进来的。身单力弱的她实在无法阻拦。就在那人临走抢掠拉姆那少得可怜的家当时,拉姆突然看见了他的脸,呀,好面熟!噢,想起来了,是她家府上的一个管家……
往日可以做她的上马蹬的家奴,转过脸去变成了恶狼。
一场残酷的躁动之后,帐篷内外鸦雀无声。
她把身躯和心都紧紧地收缩起来,不敢动,害怕又有狼来。她已经没有防御的能力了,浑身酸痛。
不知过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时间概念了。忽然,她听见帐篷外有响动,好像是脚步声。她屏住了呼吸。
一切又复于寂静。
许久,才传来轻轻的叩门声。接着是一个慢声细语的男声:“有人吗?”
她不敢应声。
世界变得出奇的宁静。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她又听见叩门声。她仍然不敢答应。
很长时间没了动静。她想,那人很可能走了。她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进来呢?这已经歪歪斜斜的帐篷,一脚就能踹倒。还有那敲门的动作、那说话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小心翼翼?对!他不是坏人。不会有这么规矩的坏人。她决定看个究竟。
就在她撩开挂在帐篷门上的那块氆氇时,她惊呆了,一个浑身疲乏、满脸挂着汗水的兵站在外面,他好像在期待什么。
噢!她明白了,他是等着她来开门。
她开了门,是一个兵,他的第一句话便是:“大姐,让你受惊了,实在不好意思。”
“你……”
“大姐,给我一口水喝吧,我要去追一个叛匪!”
“叛匪?……”
这一瞬间,兵军帽上的红五星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她马上想起了刚才那个野兽,是应该把那东西追上,抓住。
拉姆忙转身拿起铜壶,摇了摇,里面还有一点水,便送给那个兵。没想,兵端起铜壶只抿了一口就不喝了,说:
“你也过得很艰难,留下自己喝吧!”
兵说着低头看了看脚,对姑娘说:“谢谢大姐了,我还要去赶路。”
拉姆这才发现兵的一双赤脚站在自己面前,十个脚趾血肉模糊,脚上沾满了沙土、草屑。她的心像被刀尖碰了一下,轻轻地问道:
“你的鞋呢?”
兵尴尬地笑笑,回答:“荒山野岭,走的地方没有路,鞋帮被折腾得飞了。只好光着脚丫追。”
拉姆什么也没说,再次转身进了帐篷,拿出了一只藏靴,递给兵:
“很不好意思,就剩下这一只靴子了。有一只脚不受苦总是好的。”停停,她又说:“另一只靴子被刚才从这儿逃走的一个叛匪抢走了……”
兵打断了姑娘的话:“叛匪?扎西巴朵?”
“正是他!”姑娘的口气十分肯定,因为他是她家的管家。
“大姐,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藏靴我不能收。”
“你不要说了,眼下最急人的事是抓住叛匪!”
说着,她就把藏靴塞到兵的怀里,自己进了帐篷,撂下了那块氆氇……
少许,只听见从里面传出一句话:“我叫拉姆,记下我的名字吧!”
兵说:“捉住了叛匪,我会来看你,还你藏靴。”
他走了,大步流星地向前跑着。
拉姆从窗口望着,兵没有穿靴子,一直背着靴子走向远方……
我很高兴有机会重见拉姆。但是,对她提出找到那个兵的要求,我却无法满足她。兵的去向及他后来是不是抓住了叛匪,我一概不知,也没法知道。我便如实地对她说,拉姆,请你原谅,我像你一样不能找到那个兵。
她的眉宇间闪出一缕失望的表情,说,照你这么说我再也见不着他了?
我没有点头,只在心里叹了口气。
本来我还想问问她现在的生活情况,可是,她走了,连头也没有回就走了。不知何故我很想大哭一场。没有时间的空间就是这么脆弱。
后来,那篇名为《一只藏靴》的散文发表在1982年第2期《白唇鹿》上。《白唇鹿》是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文联办的文学季刊。
……回忆的片断,支离破碎,像流星闪过似的,曲曲折折地穿过我杂乱无章的思路。
我从回忆中走出来,回到谷露村的小帐篷里时,手里仍然拿的是那本刊登着那则报道的刊物。这则报道与我在《一只藏靴》中写的那件事太相似了。
真的,太相似了!
往事很短,现实很长……
次丹堆古喇嘛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还像上次一样,他是突然破门而入的。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总要用这种方式见我。给我的感觉他像要急不可待地给我讲述什么事,可是,进门后他又是吞吞吐吐地不那么利索。
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回没穿袈裟,换了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藏袍,手里拿着一本书。
我一看,《白唇鹿》,啊!
我必然要问他一句:你,怎么会有这本书?
他的回答简直像天方夜谭:是你送给我的呀!你忘了,十五年前?
“我送的?我什么时候送的?你是说上次咱们见面的事吗?”
“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咱们是老朋友了!那一年,《白唇鹿》刚印出来,你亲手把这本书送给我,让我转给你指名要送的那个人。很遗憾,我没有完成任务。现在只有把书退还给你。”他说得十分认真。
我越听越糊涂了。可是,他说得那么有板有眼,我有口也难辩呀!他肯定是记错了人。不对呀!他既然认定我们是老朋友,为什么上次他来找我只字不提《白唇鹿》的事?
我把我的这个疑点提出来,他置之一笑:
“要不怎么说我糊涂呢!上回我眼看着你是我的朋友,可就是不敢认。再说,我把你的名字忘了,这样就更张不开口了。我回去看了看刊物,知道了你的名字,今天把证物拿来,你能不认我这个老朋友吗?”
我还是不敢认他。我确实没有给他送过这本刊物,在我几十年的人生经历里真的没有他这样一个朋友。他肯定是认错了人,记差了事。可是,这证物,《白唇鹿》……
好,索性不提这事了。我另找话题,免得走进死胡同,越走越出不来。我问他:“你两次来找我,我看出来了,你心里有话,但始终没说出来。”
“你是说我的那位朋友吧,也就是那顶帐篷的主人吗?是的,我是要给你讲讲她了。她就是你这篇文章里写的那个藏族姑娘,贵族小姐……”
“你是说她是拉姆?”我脱口而问。
“没错!就是她,拉姆!”
好像漆黑沉重的夜里又下起了大暴雨,我的身躯和灵魂都被憋得难以喘息。世界在有时候为什么变得如此狭小……
这时,次丹堆古已经像上次见到我一样,双膝跪地,弓腰给我鞠躬。我看着眼前这个圆形的躯体,心酸得快要滴血了。我知道他将要给我讲的肯定是一个十分沉重的故事。我扶他在卡垫上坐好,他身体上的缺陷使他的任何行动都十分不便。
他把《白唇鹿》用拇指一页一页地捻着飞散开来,让我看着。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兜里——一个羊皮做的褡裢。他向我要开水,说润润嗓子。他喝水喝得好响声,满帐篷里都是嘴唇挨在碗边吮吸的声音。
生命如一缕春草的根须,随风吹到山北山南的任何一隅都会在春天的阳光里繁衍生息。然而,它又随时会被风吹折,枯萎。
飘游呀,人也像小草的根须……
“你应该接着你的《一只藏靴》往下写了……”次丹堆古这样说。
半年后,班长李湘终于找到了拉姆姑娘。或者说拉姆找到了李湘;半年中,他们俩毫无目的地互相寻找着。不容易呀!数千里的藏北无人区,走进一个人还不是像大海里撂了根针!
感情总是储存在时间里。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对啦,应该交代一句,李湘就是追寻叛匪的那个兵。拉姆把自己被叛匪抢劫后剩下的一只藏靴送给他,他舍不得穿,也无法穿,直到他再次见到拉姆时,靴子还背在肩上。
这时的他已经让高原的寒风苦雪把脸镀成了赤红色,很像当地的藏民。
李湘没有追上那个叛匪,尤其可怕的是他也找不到部队了。当时他身处无人区中心地带,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是胡走乱撞,希望靠侥幸走出去。结果越走越没有方向感,越走双腿越软。他数着日落月出的轮回,计算着天数,过一天在手中的拐杖杆上刻一道印痕。一百多天过去了,他还在精疲力竭地转悠着。那些日子,他常常三天五日、有时是十天半月,才能碰上一户牧民,他向他们打听部队的方向,他们谁也不知道哪里有军营。他们给李湘说话时总是站得远远的,满脸的惊恐。
李湘无法归队,只能孤苦地流浪着。草根、野果、小动物就是他的食品,任何一个沟坎、山洞就是他的家。
在无人区里遇到任何一个陌生人,包括那些仇视你的陌生牧民,你都会像见了亲爹亲娘一样亲切。尽管人家躲着你,你也会把撕不断的目光久久地贴在那远去了的人影上。直到人影在蓝天与草原相衔的地方消失,你才收回目光,说一句:他们还会回来吗?
这天,他意外地遇到了拉姆。
“是你呀?!”他惊喜。
“是你呀?!”她也惊喜。
俩人紧紧地相抱在一起。他用粗壮的手指摸着她那落满沙尘的头发。她告诉他:“我一个人再走下去非得疯了、垮了不行。碰见一只雪狐我都想抱起它亲一口。你来了就好!”
……
从此,他俩结伙流浪在茫茫草原上。拉姆会说汉话,这样他们的交流就十分方便。
流浪的日子里男女之间最容易建立感情、爱情。他俩很快就结婚了。
新婚的日子苦也甜。
结婚的那天傍晚,他俩双双骑在一峰骆驼上,随心所欲地、漫无边际地在草滩上散步,他们说这是他俩的“结婚典礼”。
“喂!记得吗?咱俩认识有多长时间了。”
拉姆每叫李湘时都喊一声“喂”。喂——不是汉族人们习惯中的所谓非礼称呼,在拉姆心中这声“喂”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她觉得,叫他名字显得生分,唤他阿哥也有些见外。就这个“喂”好,既含蓄又害羞,还带几分调皮。
李湘说:“这要看你指的是哪一次认识,不要忘了,我们的相识有两次。”
“你够傻了,当然要从第一次认识算起。就是你穿去我的藏靴那一次。”
“谁穿你的藏靴来着?一个大活男人穿着女人的靴子,怎么走路?嘻嘻,开个玩笑,实话说,我那次背着你那只靴子赶路,好有精神,身上好像安了一架马达。”
“嗨,回答我的问题,咱俩认识有多久了?”
“这,我得一点点算。半年,又一个半年,再加一个三个月……”
“你真笨,有那么算的么,来,把手伸过来,数数我这里的宝贝疙瘩,就什么都知道了。”
“什么宝贝?在哪儿?”
李湘扭过头看一眼身后的拉姆,拉姆乘机把李湘的手抓住放在自己的藏袍里面。那里有一串疙疙瘩瘩的东西。他正要问个究竟,拉姆吆喝一声让骆驼收慢步子,她撩开藏袍让李湘看,那是一堆丝绒,上面挽了许多小蚂蚁似的小球球。
“结绳记事?”李湘好惊奇。
“太阳出来一次我就挽一个球,挽够三十个球时,便结一个大的,它代表一个月。你数数这球,一共有多少,一个大球就是一个月……”
李湘笑了,说:“我开初也在拐杖杆上画道道记天数,后来道道画的多了,数不清了,只好作罢。”
“有这些球球,你那道道废了也就废了。来,数数看有多少日子!”
李湘根本不用数,只凭眼睛一望而知……“啊,五十个了!一年十二个月,四年就是四十八个月,噢,一共四年零两个月!”
“四年了,时间没拴缰绳,跑得溜快!”拉姆感叹。
“我自从放弃了画道道以后,确实就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只能从自己穿衣服的薄厚上推知到了什么季节。多亏你有心,让我知道了我们在无人区已经流浪了四年多,这四年时间赛过外面的二十年,我都老了,你看,我头上的白发!”
拉姆顺从地把手指叉开,插进了丈夫的头发里。霎时,她觉得全身好温暖,丈夫头发里散发出来的男子汉那种汗腥混合着体温的味道,渗入了她的心里,她感到身子都快化了。
正是这种意味无穷的温暖伴随着她度过一个又一个寒冷的日子。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又一个冬天过去了,又一个春天来了……
路边塄坎上的冻土浸出了一道道湿纹。
又一个春天来到无人区。又是一天傍晚。拉姆和李湘照例骑着骆驼走在草原上,不同的是他们已经是三口之家了。儿子小多吉的出生给这个清冷而寂寞的家庭增添了无限的欢乐。
每天,只有落日在天边燃烧的时候,他们才收牧,才外出骑着骆驼散步。不知为什么他们爱草原的晚霞,但是在落日的燃烧中,他们迎来的是一个又一个黎明。
三人骑着骆驼走着,拉姆抱着儿子,李湘抱着妻子。拉姆紧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
天完全黑了。骆驼仍在不知疲倦地颠簸着。
突然,李湘惊叫一声:“看!那是什么?”
拉姆抬头一看,啊,一片闪闪烁烁的亮光。蓝莹莹,绿森森,不像空中流下来,也不像从地面平射出来,给人的感觉是从地层下钻出来的。噢,看久了,你会觉得那光其实不是蓝色,也不是绿色,总之,你很难确切地说出它是什么颜色。反正,有一点是肯定的,不可能是灯光。按说在这无人的旷野,看见任何一点亮光,哪怕是极微弱的一豆之光,都会使人十分亲切。可是,这一片莹光让李湘和拉姆有一种透骨刺心的恐惧之感。
他们让骆驼停下,静观前方。谁也不说话。
原来,前面是一片凹地。
忽然,骆驼大声吼叫着向前奔去。那蓝、绿难辨的光一动,像流星似的散窜而去。
啊!狼!狼眼!……
那次,他们意外地得到了一只狼崽。
如今狼崽已经三岁半了!
这朋友意义上的狼崽,亲人意义上的狼崽,卫士意义上的狼崽,三年中,活跃了这个孤独的三口之家,给了他们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安全感。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狼崽,他们是很难熬过这三年的。
那夜,多亏了心爱的骆驼一声怒吼,把聚集在凹地过夜的狼群吓跑了。但是,拉姆也被吓瘫了。她从骆驼上摔下来,坐在地上,一步也不敢挪了。李湘陪她坐了一会儿,她突然像遭咬了一样,大叫起来:“妈呀,有狼!”她像弹簧一样,从地上弹射而起。
李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上前一看,朦朦月色下,地上蜷缩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
这就是那狼崽。它的父母受惊逃走时顾不得拖着它,它只好当了俘虏。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便宜。就在拉姆和李湘带着狼崽走出没有半里地时,那群狼掉转头追回来了。很明显,它们要夺走狼崽。又是骆驼大声吼叫着吓跑了狼群。
从此,狼就成了他们三口之家的编外成员。家里添了一张吃饭的嘴,日子自然就过得紧巴了。本来就不富裕,肚里少一点油水并不觉得什么,完全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乐于为之的艰辛。一句话,有他们一家人吃的一口饭,就绝不会让狼崽饿着。
最初,狼崽夜里睡在他们脚下的一个专门为它做的小木板暖房里。后来,他们索性就让狼崽紧挨着他们的睡铺睡觉了。这样,他们夜里睡下后身上总有毛茸茸的透心暖。
从这时候起,狼崽就有了名字:甲巴。藏话是胖子的意思。狼崽确实很胖,名副其实。
甲巴极为聪明,或者说很通人性。
这几乎成了一个“定格”的图像:每天,夫妻俩赶着羊出牧后,在一面向阳坡上,要么李湘和拉姆并排坐着,懒洋洋地晒着阳光,甲巴蹲在面前,亲昵地看主人;要么李湘怀抱甲巴,呆望着在草滩上赶羊追羊或者一边看羊群一边捻毛线的拉姆。拉姆见他看自己看久了,就会很不好意思地喊一声:
“湘子,你倒来干活啊!”
说罢,她咯咯咯笑得好亮。
“干活”是藏家姑娘的“专门用语”。于是他们钻进出牧时临时搭的帐篷里亲热一番后,又出来照看羊群。
这时,太阳好红!
日子就这么酸酸苦苦、甜甜蜜蜜地过着。甲巴是一粒盐,给他们的日子增添着滋味。“可是,它太小,什么时候能长大呢?”拉姆呆望着天边的落山日头这么想。其实,她是嫌自己的生活太寂寞,盼着儿子和甲巴一起长大。
甲巴的变化很有意思,出乎人们的意料。它越长越不像狼了,尤其是尾巴的变化,很耐人寻味。开初,狼崽的尾巴像一般狼尾一样,长长地拖在地上,毛紧裹着尾骨。不久,那尾上的毛就渐渐地松散开来,一松再松,一散再散,呈出扇面状。小多吉特喜欢这“扇子”,便拽着狼崽的尾巴,那毛便立即收缩起来,他赖在地上,让狼崽拖着滑行。狼崽一点也不怒,任凭小主人戏耍它。
小多吉就这样拖着狼崽的尾巴玩着,玩着,狼崽被他拖长了,拖大了。狼崽变成了大狼,小多吉却……
小多吉死得真惨!
拉姆和李湘认定那是狼们的恶性报复。
当时,刚刚吃罢早饭,李湘到远地打冬草去了,拉姆上草滩时第一次没带小多吉同行。夜里他跟着阿妈打酥油茶熬过了夜,眼下睡得正酣,阿妈不忍心捅醒他。
后来,大约没过一个小时,甲巴就满身血迹地跑到草场,撕拽着拉姆的裙摆,让她回家。拉姆感觉到情况不妙,便跟着甲巴回到了帐篷。一看,小多吉不见了。帐篷里外都不见人影,她疯了一般哭喊着:“我的多吉呢,他哪里去了?”
甲巴引着她到了离帐篷约五百米的一个沟坎下,她看到一堆血淋淋的白骨……
她和李湘,还有甲巴,整整守了这堆白骨三天三夜。
藏家女人和汉家男人混在一起的二重哭声,震得坡地上的帐篷都在发颤。
后来,据他们分析判断,事情的经过很可能是这样:狼群趁主人外出放牧的空当,来到帐篷里抢夺狼崽。没想,狼崽不仅不认它的同类(包括它的父母),还与它们厮拼了一番。狼崽毕竟力小身弱,斗不过狼们,只好跑来“报案”。
小多吉死了,甲巴成了拉姆唯一的“儿子”。
她紧紧地搂抱着甲巴,甲巴舔着她的手。她觉得那是多吉在爱抚着她……
终于有一天,甲巴可以独当一面地在这个家庭里显示它的谁也不可替代的地位。那是在它的狼性完全消失、而又绝对不像狗的情况下,一只羊被它赶着从险路回来,然后,拉姆跪倒在它面前不住地说“你真的长大了”那句话之后。
说起来,活该那只羊倒霉,谁让它在主人拉姆回帐篷喝水的空儿,一转眼就溜得无踪无影了呢?
其实,不是那只羊贪玩,而是它看见了一只狼才悄悄躲开的。这样,狼便追了上去。那狼已经在旁边寻谋好久了。离群的羊被狼紧追不放。羊走得慢,狼也走得慢。羊快走,狼也加速走着。一直走了大约一公里地的时候,羊才在一片开着格桑花的草地上站住,狼也在十步开外站住了。
直到后来这只羊安全地摆脱了狼的纠缠以后,拉姆才明白过来了,那只羊实在聪明过人,它很可能是为了把狼引开,才有意离开了羊群。
还有一个情况必须交代:当时甲巴看到了草场上发生的一切。从一开始它就一直监视着那只闯进来的狼。当狼尾随羊而去时,它便跟了上去。
羊在前面,狼随其后,甲巴在最后压阵。
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说它们三者都是心中有数的。羊是引火烧身。狼是寻找美餐。甲巴显然是为保卫羊而出动的。
当羊与狼对峙起来后,甲巴悄悄地隐身于一个草坎后面,竖起耳朵,瞪着双眼,等待着事态的发展。
狼终于按奈不住肉欲的诱惑了。它先是倒退了几步,然后一个凌空飞跃,冷不丁地向羊扑去。
大概狼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它快接近羊时,甲巴突然出现在羊身边。甲巴怒目瞪视着狼,两只前爪还不时地跃起来,完全是一副决斗,且如不获胜决不罢休的架势。一切都是始料不及的。狼还没弄清这只活物是什么,不像猎犬,也不像它的同类,只感到它高大,壮实,于是,它倒退几步,夹着长长的尾巴溜之乎也了……
也就在这时候,寻找羊的拉姆气喘吁吁地赶了来。一切化险为夷!
次丹堆古喇嘛微闭双眼,不讲了。
我问,狼崽的故事讲完了吗?我这样问的意思非常明显,故事我还要听下去。谁知,他既不说完也不说没完。只是微闭着双眼。
我没有打搅他。他一定很累,因为我也听得很累。狼吃掉了人,狼又帮人救了羊,谁听了心里都会沉重。
这时,次丹堆古很可能为了改变沉闷的气氛,有意转了话题。他给我讲了一个听起来绝对与狼无关的故事。野兔、岩鸽、地鼠和雪鸡的故事。
他怎么知道那么多无人区的事情?
他是以亲身经历者的口吻给我绘声绘色地描绘这个奇特的故事的——
一个雪后天气朗晴的中午,次丹堆古在草滩上闲走着,他眼睁睁地看到一只岩鸽从空中落到一个洞穴前,伸着脑袋张望了一下,便钻进了洞里。那洞很小,刚刚能容纳岩鸽的身子。
鸟儿进洞?太稀罕了!
他在那个洞穴前站了好久,希望岩鸽能出来。可是洞口静悄悄的,很像一个遗弃了多年的死洞,没有丝毫的动感。他是眼瞅着飞进去了一只鸟呀!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在洞上面拍了拍,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拍,从洞里出来了一只野兔。那兔显然受了惊,一出洞就撒腿跑了。
他不甘心只见到这只兔子,也是担心那岩鸽的命运,便又拍了拍洞,扑棱一下飞出来了,不是岩鸽,而是一只雪鸡。接着又一只地鼠蹿了出来……
他完全惊呆了。鸟进洞穴,奇事!鸟与兔、地鼠同住一起,更是奇事中的奇事。
……
听到这里,我问次丹堆古:“你也是第一次见到鸟儿在洞穴?难道在你过去几十年的生涯中一次也没见过这种现象?”
这时候,我倒好像成了一个比次丹堆古还经得多见得广的高原通了,在这个喇嘛面前也摆起了老资格。他根本不理我这种盛气凌人的架势,只是说:“是的,我确实是第一次见到。”
我告诉他,这叫鸟兽同穴。他惊疑地望着我,显然对“鸟兽同穴”这四个字感到很新鲜,希望我继续讲下去。我便对他解释说:“由于高原上无树少崖,鸟儿无法筑巢,只好借兽们的洞穴为家了。说是借,其实是强占。强者为王嘛,鸟兽也如此。最初,鸟兽住在一起当然会发生争斗,这种争斗非常强烈、残酷,或一方败阵,或两败俱伤。时间长了,同居的生活习惯了,洞内无形中形成了各自的天地,谁也就不管谁了。直到和睦相处。”
次丹堆古点点头,表示他懂得我讲的道理。
这时,他反问了我一句:“拉姆、李湘与狼共处,这回你也该明白了吧?”
我恍然大悟,原来他给我张开了一个网,套我进网了。
他真会讲故事!
我马上想到了拉姆的“三口之家”……
如果他们早知道这里是如此美丽而富饶的“野生动物王国”,当初的第一个定居点就会毫不犹豫地选在这里。
这夫妻俩不知不觉来到这儿“定居”已经两年有余了。
这里叫什么地名,属于哪州哪县管辖,他们一概不知。只有偶尔遇到零零落落的几个赶着牛羊在荒凉草原上跋涉的游牧人,会使他们意识到自己仍然还生活在人类生息繁衍的地球上。
结痂着岁月烟尘的帐篷撑在一个向阳的山坡上,一根木杆直直地竖立在地上,系于杆上的两条绳子分别牵着帐篷的两个角,一条绳上晾晒着准备贮存的已经风干了的牦牛肉,另一条绳上缀满了各种颜色的经幡。
帐篷前面一箭地之外,就是两个湖泊,一大一小,水面清澈,明镜一般。很像一副眼镜片。
这就是他们的家以及家附近的环境。
夏天,他们总是把帐篷搬到山顶上去,在山上放牧,把山下的草留给羊过冬天。在山上住的日子里,山下的帐篷地依然竖着木杆,依然有经幡和晾晒的衣物什么的,以示这里是有主的草场,免得别人占去。
两个无名湖里自生自灭着西藏特有的无鳞鱼。这些鱼耐寒冷,抗盐碱,生长期慢,寿命却很长。祖辈千年不吃鱼的藏家人是从来不捕鱼的,就连许多高原上的食肉动物看到鱼也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漠然神态。这样,湖里的鱼就可以不受干扰地自由自在地长着,有的长到几十斤,上百斤,等到老死了那一天,不少鱼像一条小船滞留水底直至腐烂。
那是来到这儿安家后的第一个蚊虫、瞎虻乱飞的夏日的一个中午,正在草滩上看管羊羔的拉姆突然惊诧万分地对丈夫说:
“快来看,有人!”
李湘赶忙从帐篷里跑出来,一看,对面靠湖边的水面上露出了一大片西瓜似的好像人脑壳样的东西。他睁大眼睛盯了半天,也没有辨清是何物,便对拉姆说:
“不像是人。”
“那又会是什么呢?”
当然,他们最终还是弄清楚了,确实不是人,而是一群藏羚羊在“避热”哩!
这么多藏羚羊集中在一堆,还真是少见,拉姆和李湘贪婪地看着,心里好痒痒。
藏羚羊是珍稀动物,濒临灭绝。它十分善跑,每小时可以跑八十公里,汽车加足油门也不一定能追上它。它跑快的奥秘全在胯下的那个“风袋”里,牧人称之为风翅膀。它跑起来时“风袋”便鼓胀,产生张力、风力。藏羚羊最痛苦最难熬的日子是夏季。原来它身上的皮下寄生着一种虫,叫背虫。这种虫在隆冬寒天化为油脂,融入羊体内,营养着藏羚羊。春天就变成了虫子,在藏羚羊的皮层下频繁地活动。它很像冬虫夏草。背虫在毛皮下日夜不停地活动,使藏羚羊奇痒难耐。于是,藏羚羊在虫子活动的夏季便不由自主地寻找凉爽清冷的地方“避热”,好使虫子处于“冬眠”状态,以减轻奇痒。
拉姆领着李湘来到了羊们“避热”的水边。这里的水中伏卧着上百只藏羚羊,它们很坦然,一点也不怯生,只是抬起头望望岸上的两个牧羊人,望望跟随主人身后的甲巴,又埋下头。
甲巴跑出去几步远,冲着天空嗥叫了几声。它为什么这般嗥叫,主人不得而知,藏羚羊却抬头望着甲巴,显然它们觉得这叫声很熟悉,先是表现得有几分惊恐,随后很快又泰然处之地卧于水中了。
拉姆夫妻俩就这样和这些“避热”的藏羚羊们做了邻居。生活平添了几分热闹,几分向往!
在这些藏羚羊面前,善良的拉姆变得更加善良。她把自己为羊儿准备的“食品”匀出一部分,撒到水面上,喂藏羚羊。藏羚羊开始总是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这个藏家女人的殷勤,有些胆怯,不敢张嘴。可是,拉姆来湖边的次数多了,它们便打消了疑虑,很香甜地吃起了她送来的“食品”。
从此,拉姆就多了一项额外的任务:负责喂藏羚羊吃草,有时还从不算太远的清水泉里打来干净水给它们喝。
当然,藏羚羊也会设法回报它的主人的。
那是在藏羚羊发情交配的季节:春天。
这个季节,拉姆帐篷周围的草滩成了藏羚羊的决斗场所。公藏羚羊与母藏羚羊在拼斗,决胜负。那些公羊们使出积蓄了大半年的所有锐气和精力,去占有母藏羚羊。这种占有是自私的,也是野蛮的。母藏羚羊则奋起反抗,决不轻易把自己的青春“彩球”抛出去。但是,不管怎么说,频频防守的母藏羚羊是弱者,争强好斗的公藏羚羊是强者。然而,争斗的最终结局却出人意料,弱者战胜了强者。
你只要看看它们争斗时母藏羚羊机智灵活的表现,就足以证明它们取胜是理所当然的了。母藏羚羊知道凭力气斗不是它们之长,于是便改硬拼为斗智——好聪明的母藏羚羊,它们在公藏羚羊追着跑了好长一段的距离时,突然就势往地上一趴,这时它的那两只长而尖的刀般的角自然是伸向后方。乘胜而追的公藏羚羊则猝不及防,仍在猛扑向前,正好那两把利刀刺进了公藏羚羊的胸膛,公藏羚羊只有一命呜呼!
在这个藏羚羊交配的季节,草滩下满是公藏羚羊血淋淋的尸体。
这是藏羚羊家族的悲剧!
这么美味的鲜肉,拉姆从来不去捡拾。
这个季节她总是很少说话,差不多每天眼睛都红肿着。她夜里睡不好觉。
这天,当她看到又有几只公藏羚羊被母藏羚羊戳死在草滩后,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惊叫一声,双手掩面地跑回了帐篷。
甲巴也凄惨地叫着跟上拉姆回到家。
李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追回去问道:“拉姆,你为什么这样?”
拉姆双眼紧闭,一句话也不说。
甲巴仍在狂嗥着。
这时,一只人头盖骨做的碗,像飞碟一样在她眼前旋转……
那是拉姆终生都烙于心、刀子也刮不去的伤痕。
她的部落她的家族,都会以发生这样的事而耻辱,它败坏了这个高楼深院的门风。她就是这么腐烂的,是她的良心和至高无上的佛祖教会她懂得了残忍无道是人世间最不能容忍的罪孽。
那天,她本来是无心也无兴趣跟着管家去催租的。在拉姆的意识里,谁家有牛有羊还会不给主人交租?可是她家族的贵人们几乎众口归一地说那个叫玛钦次旦的穷牧民就是有意与主人抗租,死催活催也不交租。“种主人的田,放主人的羊,有什么理由不交租?”拉姆当时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她觉得这个次旦好有胆量。可是,有胆量不交租算不得好汉。等她到了次旦的帐篷里一看,便马上改变了看法。她眼看着次旦一家人无遮无盖地萎缩在帐篷的一个角落,寒风里冻得抖抖瑟瑟,像一窝脱了毛的雪鸡。还不等她说句公正的话,管家就七手八脚地把次旦押到了庄园的刑场上。
据说,后来阿爸用来盛宝器的那个小碗就是次旦的头盖骨……
拉姆昏倒在刑场上,当她醒过来时是在第二天深夜。阿爸和阿妈站在她床头,他们整整守了她一天一夜。
她没有说一句话,她突然觉得她不认识阿爸了,也不认识阿妈了。她又闭上了疲劳的双眼。
等她再次醒来,已经没有了阿爸、阿妈的影子,她只听见外面接连不断地响着枪声。枪声就在庄园的四周响着。
这时,黎明的曙色刚刚爬上拉萨市布达拉宫的金顶……
已经三天了,拉姆基本上没吃一口饭,只是频繁地喝水。第三日,当李湘把一碗做熟的鲜嫩的藏羚羊肉端给拉姆时,她突然怒目瞪视着丈夫,几乎是吼似的说:“湘子,你还让我活不活?快把这藏羚羊肉给我端走!”
之后,她很平静地说出了下面一席话。
“我,一个名门贵族的小姐,放着幸福不享受,为的什么呀?在我从那个吃人肉喝人血的世界逃出来以后,我就想着找到一块静土,过清闲平静的日子。我总算满足了,遇到了你,我们住的地方水草丰盛,又是动物的天然王国。可是,我万没想到,没有好日子伴我到永远,无人区的草原上仍然是血溅牧草,哭叫连天……”
次日,拉姆便出门了。她第一次没有让李湘陪她,而是一个人沿着一条小溪去散心。这一去她就再没回来……
在无人区的几乎每个路口,都贴着一则寻人启事。它要寻找的正是那只藏靴的主人:拉姆。
拉姆出走时,只带走了那只藏靴。
很有意思,寻人启事是用汉文写的。在藏区,识汉字的有几人?李湘不会藏文,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不得不露出外来户的破绽。
所以,这则寻人启事等于一张白纸。
他孤孤单单地走在空寂少人烟的草原上,有目的却无目标地走着。他希望能在突然之间看见那张熟悉的面孔,那是他心爱的妻子!他真的离不开她。
闯进无人区这些年来,他在人生征途上遇到的困境、痛苦以致灾难,无一不是她伴着他走过来的。十五年了。很快,又很慢;慢得常常使他觉得过一日就像一年那么长,快得使他觉得和拉姆的生活刚开了个头她就走了!
十五年间,他没有见过一个汉人,没有见过一辆汽车,没有使用一块香皂没有刷过一次牙,没有洗过一次澡……唯一可以慰藉他心的是,几乎每天他都能看见飞机无声地从头顶掠过,这是联结他和外界的唯一寄托。那蓝天上的飞机把他的心提得高高的,直到飞机已经远去了,他的心还在空中旋转……
他忘了回家的路,也不曾记得家里还有什么人在等待他。他只知道有拉姆,有无人区。他不能离开这个地方,他的生活里不能没有拉姆!
还不到四十岁的人,脸上被岁月犁出的深沟和风雪镀成的赤黑色,使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说他六十岁,也有人信。
失去拉姆后,他就没有家了。他需要拉姆!需要孩子!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被恶狼糟践以后,拉姆又生过两个女儿,都没有活。拉姆!你现在在哪里?快回来吧!李湘需要你,他需要孩子,需要家!……
这一天,一件喜出望外的事使他那希望一直没泯灭的心里又燃起一把炽热的火。在一个路口,他意外地看到栽在地上的一根木棍挑着拉姆的那只藏靴。他立刻上前连棍子一起抱住了藏靴,嘴里连连地说着:
“没错,是拉姆的靴子。她一定是用这只我熟悉的靴子告诉我,她还活在世上,她也在寻我。拉姆,我的好拉姆,我一定要等到你!”
他蹲在那根木棍下,怀里抱着藏靴,整整等了一天,没有拉姆的身影。
又等了一天,仍然没有见到拉姆。
第三天,他索性把家搬到了这个路口。
于是,这里便撑起了那顶只挂着藏靴,却没有人住的帐篷。
人呢?
李湘踏遍草原,找着拉姆……
他终于见到了一个牧人,一个脸上的沧桑很深的老阿爸。
他问:老人家,你见过一个女人吗?
老人打量他,像打量一个拦路抢劫者一样不换眼地看着他。
他再问一句:阿爸,你见过一个放牧的女人吗?
老人总算把目光从李湘身上拔出来,回答说:“我除了看到你,再连一只狼也没见到!”
他不敢再问了,他相信老人说这话时的脸一定像喇嘛寺里的凶神一样怕人。
他告别老阿爸,走出好远了,听到老人大声对他说:
“你说的就是那位除了高贵的血统和贵族封号之外,就一无所有的小姐吗?到尼姑庙里去找吧!”
李湘的脑袋轰一下像被重炮击了一下。他回头去看时,老阿爸已经一颠一颠地走远了。
小河里,无鳞鱼逆流而上……
她那心爱的头发剪掉了,反而显得越发美丽。一套棕红的裙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身,仿佛这套衣服早就该她穿了,只是她穿得晚了。
拉姆在日斤寺里做了一名尼姑。
这是一座再小不过的小寺庙。一座两层楼的经堂是寺里的主要建筑,红瓦白墙,依山而立。整个寺庙很简陋,只有寺后面山坡上的大片废墟可以看出昔日的辉煌。经堂上的那些椽、木板都有些变形倒斜了,可是不知为什么总也不倒塌。小楼是棕、白、黑三色涂染的,肃穆庄严。那座佛塔白得雪亮,远看很像一朵蘑菇。寺庙的门上雕刻着各种表示吉祥如意的花纹。拉姆是这里的第十三个尼姑。她们都很坦然,每个人都是佛祖的仆人。
自从到尼庵后,拉姆很想把往事全部忘掉,包括在阿爸阿妈膝下她还不懂事的那些温暖的日子,和后来长大所见所悟对她心灵重创的日子,还有和李湘在一起十多年那些虽苦涩却很开心的日子,她一律都想忘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痛苦和失落,在无与伦比的佛祖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她跪在经堂里,不是赎罪,而是要将自己的肉体,还有她的信仰和心灵、精神,奉献给佛祖。
尼庵里的生活并不像外面的人想象的那么轻闲。但是,一个从坎坷中爬出来的人,是会咽下一切苦味的。
她是新来的尼姑,庵里几乎所有的苦差都理所当然地落于她肩上:到穿庵而过的河里打水,去庵后的山墙上晒牛粪,到草滩捡拾冬虫夏草……她不抱怨生活,相反,一切重压在她眼里都习惯了。人嘛,现世的幸福与痛苦都不过是生死轮回的一个暂短瞬间。
当然,她的主要时间是用来诵经超度。诵经是一件不仅寂寞而且很劳累的事情。但是,她总是百诵不厌地重复诵读着这些经文。晨经、午经、晚经,她很忙碌、很紧张。当然,她已把这些看成是一种享受。
尽管她的身体还是那么修长,尽管她那张少有笑容的脸还是十分美丽,尽管她一双眼睛总是无邪地瞅着前方,但是入尼姑庵以来,她已经苍老了一圈。不是那身棕红色僧衣使她变老,而是她确实苍老了。
她的美貌渐渐地变成了两鬓的银丝。
李湘也苍老了!
他一下变得憔悴不堪,脸色像生铁一样黑,头发一圈一圈地白了。背也驼了。
他寻找拉姆的决心仍像冰山上的雪莲一样,今年谢了,明年又开;再谢,再开……他总是这么想:只要世界上还有这个叫拉姆的人活着,我就不会也不应该泯灭找到她的愿望。
他眼看一只大鹰在雾幔中被山头撞折了翅膀,虽有心寒,但他告诉自己:不必灰心,更别回头。云之中,鹰之上,是我驰骋的天地。拉姆会在我的追求中回到我身边的。
自从听那老阿爸说拉姆进了尼姑庵以后,李湘要跑断腿似的找遍无人区的寺庙。就是这个日斤寺,他也不知到过多少次了。每次他像个乞丐一样站在寺外,倾听着从寺里传来的诵经声。他仔细地辨了又辨,洪波一般的诵经里就是没有他熟悉的拉姆的声音,确实没有。
他走了。又返回到寺庙前。他听人说过,出家的女人不仅相貌变了样,声音也变了。说不定拉姆的声音就融进了那些诵经的声浪里。他又听了一次,再听一次,还是没有听出拉姆的声音。
苍老只是一夜间的事。无奈的李湘的确老了!
他向一僧人求到一件袈裟,披在身上,这样出入寺庙就方便多了。西藏到处是浪荡僧,他为什么就不能当一个浪荡僧。为了找到拉姆,他走尽了人世间所有的路。
他拄着拐杖,走向一扇太阳的大门。那里会有他善良的拉姆;他披着袈裟,走向一扇月亮的窗口,那里会有他心爱的妻子。
太阳落了又升,月亮缺了又圆;阳光挟住了春风,月光切断了大雪。河上的桥,通不到远方。
手杖发了芽。
思念和重荷压得喘不过气的老人仍一个碎步一个碎步地行进在无人区……
他已经有好些日子没回自己的帐篷里了。他的家就在寻找拉姆的路上。
寺庙的一道并不算高的墙,为什么就把李湘和拉姆的感情隔在了两个世界?他想拉姆可能就住在这座寺里,怎么总是见不到她的面?他站在寺外他自己踩出来的一条小路上这么想着。
爱情也有废墟!
他每天都来到寺外瞭望那道隔墙,他希望能把这墙望倒,希望拉姆能突然从墙上出现,希望目光能穿过高墙……他就这么睁大眼睛望着,望着,他觉得眼前的墙不是高墙了,而是一片亮晶晶的黑星星,正闪闪烁烁地对着他泛着笑脸,每颗星星上结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果子。拉姆站在旁边对他说:喂——这是我送给你的最后的礼物……
难道是安置在阳光下雪地上的梦?
他在一片积着厚雪的草滩上,又遇到了那个牧羊的老阿爸。没等他开口老者就说话了:“你不是找那个贵族小姐?”
“是呀!你见到她啦?”
“见到了。前些日子我在后山沟里看到了她的尸体。”
“你瞎说。”李湘急了。
老牧人挖了他一眼:“我没有非得要让你相信的意思。”
李湘又急了,忙说:“前些日子,你不是还说她出家进了尼姑庵吗?”
“前些日子?你算错了日子的轮回,那是我两年前说的话。”
李湘失声痛哭。他手里牵着捡到的一只小藏羚羊。
老牧人并不着意理他,继续说:“那尸体置落荒野一个多月竟然不烂不臭。贵族小姐睡着了!”
“现在呢,她在哪儿?”
“很奇怪,有一天早晨,我眼看着一只狼把她驮进了深山。”
“啊……他双腿一屈,跪在地上。
他这才想起,甲巴已经丢失了快三个月了……
阳光里流动着黄金。太阳不冷不热地催人苍老,苍老!
次丹堆古终于讲完了这个无人区的故事。他讲得珠泪涟涟,令人伤感。我没有仅仅把它当成爱情故事去听,而是感受到了一种人生。
我久久不语地沉思着。那本《白唇鹿》已经拿在了我的手里。它是那样的沉重,那样的虚缈和深不可测!
十五年前,我写这篇散文的时候,怎么会预料到它的续篇是如此的曲折,悲伤;十五年后,当我得知在它发表之后接着发生的这个故事,仍然难以相信生活中竟会有这样扭曲而离奇的人生。
无人区的太阳是另一种太阳。阳光下,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难奈的撞击和洗礼;无人区的爱情也是另一种爱情,它已经被生活漂白,没有诗意和浪漫,变成了等待!
我仰望无人区的天空,阴云密布,却迟迟不肯下雪。
我等待着。因为我与这块雪域之间唯一的语言,便是洁白的雪了。
……
我抬起头,不见了次丹堆古。
眼前空荡荡的。唯见谷露村唯一的一棵白杨树孤独地在我眼前摇晃。
我反复用舌尖模拟着两个名字:
拉姆——李湘;李湘——拉姆……
突然,这两个章节一乱,跳入了另外两个节拍:
李湘——次丹堆古;次丹堆古——李湘……
一对驼背老人……
啊,我霎时有所悟。似乎明白了什么,便拿着《白唇鹿》追出了门。
无影无踪。只见满天雪片抛洒,久盼的一场雪,终于落下。
这时,那雪花把次丹堆古的话送入我耳畔:“无人区就是我的家,那儿有我的拉姆,有我的藏靴,我哪儿也不去!”
生活曾经沧海,又曾经桑田;生命曾经有过辉煌,又曾经有过创伤。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这场雪比水温柔比铁坚硬!
李湘没有变,拉姆也不会变。当初走进无人区,也许是一盏模仿的灯被岁月锈蚀以后,他们的灯依然放着光芒。
光芒是不能模仿的!
选自《藏地兵书》,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
作者简介: 王宗仁,男,1939年出生于陕西扶风县,1958年入伍到青藏高原。历任汽车驾驶员、文化教员、组织干事、新闻干事,1965年调至总后勤部宣传部,任新闻干事,宣传组长,创作室主任。一级作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出版作品37部,多次获全国全军文学奖。有4篇散文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