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诈

2011-12-29 00:00:00楼顺忠胡锋锋
方圆 2011年4期


  一起从赌博团伙中牵扯出来警察诈赌案让有关机关犯了难:按照刑法规定,诈骗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那么,就会出现了公安局查处自己下属警察的现象,难消有“护短”的疑虑。这时候,检察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2010年最后一天,林剑(化名)被押送监狱服刑改造,他将在这里度过十一年的时光。从民警到犯人的落差,让他的内心对外人来讲更加难以解读。
  在此前的庭审中,他低着头,轻声说道:“自己都参加赌博了,还怎么去抓人家?作为公安人员参加赌博是违反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的,严重违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一种利用身份实行的犯罪行为。我愿意退赃,接受法律的处罚。”
  至此,这起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特殊案件落下了一个句号。
  
  泥后的萝卜
  金华市是浙江省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之一,有全世界著名的义乌小商品市场。近些年来,金华某些县级市内少数富裕的私企老板迷上了赌博,赌资动辄上十万,有的甚至达到几百万。针对此种情况,金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先后重点盯住了几个臭名昭著的赌博团伙。
  2008年前后,警方开始收网,没想到,在抓捕了一批靠诈赌为生的赌徒后,警方在审讯中从一个叫曹哲锋的人口中得知,竟然有公安干警也参与诈赌,而且数额巨大,人常言:拔出萝卜带出泥,这次却是从一堆泥中带出了个“萝卜”。
  原来,曹哲锋是地道的本地人,案发前并没有正式的职业。2003年前后,受当地发达的私营经济影响,他曾学别人去办了一个厂,但因经营不善,不久便倒闭了。他没有事做,就以赌博为业,其间曹哲锋曾因参与赌博,被公安局抓了一次,但拘留了几天后被放出来。
  出来后,曹哲锋不思悔改,仍就操着旧业。经常跟曹哲锋一块的,还有好几个赌徒,吕康权、林杰、陈歇……这几个人臭味相投,基本都以赌博为业。时间久了,也不知道谁,弄来了一套“杀猪”的工具。
  “杀猪”在赌场上是个专有名词,指通过在赌场上作弊诈骗赌友。曹哲锋他们的这套高科技“杀猪”设备,包括摄像头、发射器、接收机、振动器和特制的扑克牌。
  曹哲峰等人在赌场混久了,大大小小喜欢赌博的老板他们都熟悉,经常混在一块。但事实上,熟归熟,真正沾上了“钱”字,曹哲峰一伙人也顾不得朋友情谊了。时不时地,几个人就给一些私企老板设套,合伙骗钱。赌桌上输钱总是有的,再加上双簧演得很逼真,输钱的老板大都是自叹赌运不如,几骂娘也就走了。
  
  110民警家中设赌场
  林剑是金华公安局下辖某派出所的民警,1969年出生,父母都是当地退休的教师。19岁时林剑通过招工进入当地公安局,干了十多年的交警后,2002年4月,林剑调到某派出所当民警,负责110接出警工作,同时担任东片区的片警,而林剑的家,就在这个片区内。
  片警谈不上属于什么官职,但要处理的工作非常繁杂,包括辖区内的打架斗殴,民间纠纷,偷盗诈骗,卖淫嫖娼等等。当然,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抓赌。
  在同事眼中,林剑是个很干练的警察,其他工作都干得很出色,唯独抓赌一项成绩一般。而究其原因,很简单——林剑自己喜欢赌博。
  林剑曾经跟人合伙做生意,赚了不少钱,而亲戚朋友这边,富人也很多。林剑前妻的表哥楼前才(化名),是某私企的老板,家境富裕。尽管亲戚的名分已经断了,但是自从2003年开始,两人经常在一起赌博,赌局有时候是设在楼前才的厂里,有时在宾馆或棋牌室里,也有时候,就设在林剑家里。就这样,作为牌友的两人,关系越来越亲密。而且,警察家中赌博安全,更何况林剑就是片区民警,有谁会来片区民警家中抓赌呢?
  赌博总有输赢,林剑和楼前才是“亲戚”加朋友,赌博也就是种娱乐,输输赢赢也没放在心上。但有一伙人,对楼前才的钱财却是垂涎已久,那就是曹哲锋这一伙。
  曹哲锋是林剑好友,林杰是林剑的表叔,几人常在赌场混,知道楼前才是条大鱼。2005年8月左右,曹哲锋碰到林剑,让他一起去“赚”点钱。在赌桌上赚钱,林剑当然知道怎么回事,林剑考虑到两人是“亲戚”,又这么熟悉,就拒绝了。
  2006年三四月间,林剑、曹哲锋、林杰三人一起喝茶,曹哲锋又提起“赚”楼前才钱的事,看林剑没点头。他撇下一句:“有人凑我一起到楼前才那里赚点钱,我们不去赚,别人也要赚去的。”其表叔林杰也不失时机地添油加醋。林剑听后,愣住了,许久才点点头表示答应。林剑很清楚,他和楼前才的关系好一点,楼前才也对他很信任,如果林剑不参加赌局,楼前才不一定来,可林剑又转念一想,虽然是“亲戚”加朋友,但贪心一起,也只能对不起了。
  林剑在接受审讯时哭着说:“这个事曹哲锋前后跟我说了两三次,我因考虑到与楼前才太熟都没答应。”但他最终没能摆脱金钱的诱惑。三人商量好,四三三分成,林剑拿四成,曹哲锋跟林杰拿三成。
  诈赌的计划决定了,但赌局在哪里设又成了个问题,林剑回忆说:“赌这么大,在宾馆和棋牌室是不能赌的,这公开场合有人看到的,对我影响不好,在我家隐蔽一点。”也正因为这样,林剑分成最高。
  
  高科技与高演技
  2006年4月份的一天,三人开始实施之前的诈赌计划。他们把一整套的专业设备搬来林剑家。摄像头、发射器安装在牌桌边的落地灯内,并把发射器、接收机和振动器都调试好。第二天晚上,林剑和曹哲锋碰到楼前才,约他一起玩“九点”,并提议到林剑家。考虑到警察家里安全,楼前才同意了,几人约好林剑家碰头。
  落地灯头顶高照。四人围桌坐好,开始摸牌。可是在其余几人的联手之下,凡是楼前才摸了好牌的,赢的都只是毛毛雨,而押了大把钞票火拼的,却十有八九会输掉。
  几轮下来,林剑、曹哲锋、林杰各有输赢,但楼前才却是霉运到家,带来一万多元立马输个精光。“现在手气不好,前面输,后面肯定赢。”三人劝说楼前才。“要不要玩大一点,赢回去也快一点?”曹哲锋提议。
  “楼还说没带现金,我们也不怕楼前才不给钱的。就打电话叫来陈歇放账。”此时的楼前才已经输得急了,为了翻本,就答应了。接下来,每当楼前才摸到好牌,三人都是牺牲一点就罢手,每当楼前才的牌点数不大的时候,三人却是前仆后继,非要拼个你死我活。才三四个小时,楼前才共输了100多万。楼前才脸色发青,想想无力挽回,这才罢手。
  原来,这牌、灯都是特制专门用来“杀猪”的。牌是可以透视的,摸去的牌都被灯内的摄像头拍了去,而发射器则可以把图像传到楼下的房间。房间内,吕康权通过电视机接收图像判别楼前才牌的大小。若是大牌,就给曹哲锋发振动,若是小牌,则不发信号,林剑、林杰则看曹哲锋表情、眼色来进行判断,一旦楼前才是小牌的,三人就放手拼杀。
  一场看似很正常的赌博,其实却暗藏玄机,三人合伙起来设的一场骗局,很像电视里面的诈赌镜头一样,而此时的楼前才还蒙在鼓里。
  
  为防“护短”检察院着手调查
  现在什么东西都流行打折。一晚输了100多万,财大气粗的楼前才也有点后怕,他暗地找林剑商量。提出“从来没输这么多过,赌账按七折算给你们,怎么样?”
  林剑原本就有些不忍,但这钱来得轻松,就以警察的身份帮着楼前才做通了曹哲锋、林杰的工作。楼前才将钱打入林剑指定账户,五人分钱,吕康权跟陈歇分到10万,林剑28万,其余的曹哲锋、林杰平分了,之前俩人欠的钱也都用这“赚”来的钱相互抵消,五人欢喜而散。事情做得天衣无缝,赌博的继续赌博,当警察的继续当警察。
  2009年3月份,诈赌成性的曹哲锋一伙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金华市公安局调查,在审讯中,曹哲锋供认了多次赌博诈骗,其中的一次,就是诈骗楼前才的,而其同伙,除了林杰、吕康权之外,就是公安派出所民警林剑。听到是同事林剑,询问的民警立即进行了上报。案件线索就被移送到当地市纪委。
  
  这时候离林剑诈赌已经过去了四年。
  不久,当地纪委通知林剑接受党内调查。经过一番调查,林剑诈赌案件的轮廓基本清晰。林剑的行为触犯刑律,已经涉嫌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但案件的移送却让纪委犯了难。该案是典型的诈骗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再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此案就属于当地公安局管辖范围。那么,这样就出现了公安局查处自己下属民警的现象。即使公安局严格依法办理,也难以消除百姓有“护短”的疑虑。
  普通诈骗案件检察机关无权管辖,但对这起特殊的公安民警诈赌案件,金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检察官却没有犹豫,马上介入侦查。原因也很简单,这起案件不一般,特殊案件就要适用特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是一条关于立案管辖的特殊规定,从法理学的角度讲: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出现“警察查警察”的怪现象;另一方面,这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利用职权实施其他重大犯罪查处的制约,检察机关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方面具有优势和经验,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产生更大的威慑作用。
  根据这条规定,金华市检察院逐级层报,2010年4月,经浙江省检察院决定,民警林剑涉嫌诈赌案交由金华市检察院指定婺城区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这也是自1997年刑诉法修改十多年以来,浙江第一例由检察机关直接对人民警察立案侦查的特大诈骗案。
  经过反渎干警数月的艰苦努力,林剑诈赌一案侦查终结,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快就提起了公诉。但在法庭上,该案再次掀起了波澜。
  
  庭审再起波澜
  一审法院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之一集中在身为人民警察的林剑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林剑的辩护人认为,林剑只是普通的赌博行为,并没有利用任何的职务便利,也没有利用任何职权。
  对此,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与刑事犯罪分子作不懈斗争,警察本身就具有抓赌的职权和责任。林剑身为派出所民警,身份属于国家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其不但不查禁赌博这种犯罪行为,而且也不制止其他犯罪嫌疑人共谋,并同意将诈赌的地点设在自己工作的派出所辖区内的家中,该行为极其隐蔽,对于公安机关查禁赌博,规避打击和处罚,具有职权上的便利作用。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林剑在自己的工作辖区,且在自己的住所内实施犯罪,应认定具有利用职务便利。因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是合法的。据此,2010年11月19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依法对林剑诈赌案作出一审判决,林剑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判决后,林剑本人没有提出上诉。
  而就在林剑被一审宣判前,惯于诈赌的曹哲锋已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零二个月,陈歇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分别处罚金120万元和100万元。
  责任编辑: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