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讯

2011-12-29 00:00:00
方圆 2011年4期


  基层
  检察联络室畅通服务渠道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与伊春市旭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爱民社区合作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检察联络室工作制度》、《检察联络人员工作职责》和《检察联络室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并制成图版挂在检察联络室醒目位置,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工作日志、检察联络室案件线索登记表和检察联络室工作情况统表,抽调了控申科、民行科和反渎职侵权局素质好、能力强干警,定期到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
  二是选聘检察联络员开展工作。为方便群众、听取民意和就近、及时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他们在司法所、社区各选聘1名检察联络员,检察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线索、法律咨询服务等,并及时联系本院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协助检察机关宣传检察职能等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畅通服务方式。检察联络室实行双周一次和电话沟通的工作方式,确定六名检察业务骨干,每两周一次到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还统一打印检察工作人员部门、职务、手机和办公电话信息,发放给司法所、社区聘任检察联络员,便于开展工作;检察联络室其他时间工作,由司法所、社区聘任检察联络员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控申举报等,做好记录,并及联系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畅通服务工作渠道,做到无障碍为民服务。
  (文/王磊)
  
  做法
  推行不捕听证双向说理制度
  
  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不捕听证双向说理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该院对1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其中不构成犯罪的4人,没有逮捕必要的11人,均向公安机关和有关当事人详细说明了不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公安机关无一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也未因不批准逮捕而涉检上访,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一人涉嫌重新犯罪。
  该院要求承办人综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被害人态度和社会调查情况,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对拟提出不捕意见的案件,在受理3天内由承办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负责人认为建议正确的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认为建议正确的即开始启动不捕案件听证双向说理机制。
  与此同时,承办人从犯罪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向公安人员阐述,使公安人员了解不捕案件在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不捕后的侦查方向,MtKjHzubB6PBSE7T7xBlMA==必要时可以让公安人员一起阅卷分析现有证据状况或列席案件讨论会。
  然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及时向被害人送达《不捕理由说明书》,耐心说明和解释检察机关不捕理由,增加了不捕案件透明度,消除被害人对逮捕工作的误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文/袁相峰 王磊)
  
  经验
  检察行政装备强化开源节流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行装工作目标,加强经费保障、资产管理、装备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