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音乐走进每个孩子的心灵

2011-12-29 00:00:00张静
考试周刊 2011年39期


  音乐教育建立在音乐艺术基础上,是在儿童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的,与其它科目的教育一样,有能力、有责任促进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发展。儿童是成长发展中的个体,在音乐活动中有素质能力上的差异。老师要细心、反复地观察儿童在音乐活动中的表现,了解儿童在接受音乐教育时的一些特点,把握这些特点,做好教育工作。因此,要使者乐教育完成促进儿童发展的任务,老师应当熟悉儿童教育的原理、原则、方法,把握儿童教育的特点,还必须熟悉和把握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的特点,即音乐教育是音乐艺术与儿童教育的交融,是具有音乐艺术特色的教育。
  一、每个孩子都需要音乐,音乐教育要面向全体幼儿。
  新《纲要》指出:“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儿童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儿童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儿童具有喜怒形于色、感情外露的特点,他们难以用言语表达内心的情感和体验,而音乐中强烈的情绪对比、鲜明的感情描写正抒发了儿童的内心世界,因此,音乐能激励幼儿的感情,触及他们的心灵,使他们获得审美感受。孩子对音乐天然地热爱和向往,每个孩子都需要音乐,每个孩子都有接受音乐的愿望和要求。在以往的儿童教育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有失公正的地方,老师们偏爱那些模仿力强,很会领悟老师意图的儿童,把他们归为能力强、有才艺的一类,对他们另眼相看,指导得更为详尽,而一些所谓“能力差”的儿童,老师总认为他们是很难“开窍”的,就听之任之,放手不管了。这样就造成“好的更好、差的更差”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