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媒体作为传播言论的载体,其技术上所具有的传播特点必然影响着个体的权利实现。网络传播因为其进入门槛低、交流可匿名等特点,给女性的话语权表达提供了平台。女性话语权的网络表达所带来的影响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本文着重分析了网络交流给女性幸福感的提升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博客给男女平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觉知并反思话语权的网络表达对自身的影响,有利于女性更好地认识和使用网络。
关键词:话语权 网络表达 幸福感 家庭暴力 博客
话语权是指信息传播主体所享有的表达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享有言论自由意味着每个公民都享有话语权,只是在现实中,不同公民之间话语权表达的渠道以及表达后对他人或者事物的影响力不同,从而影响不同个体之间权利的实现,甚至致使部分个体处于权利积弱或者缺失的状态。媒体作为传播言论的载体,其技术上所具有的传播特点必然影响着个体的权利表彰。网络传播因为其进入门槛低、交流可匿名等特点,给女性的话语权表达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从而给女性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女性话语权的网络表达所带来的影响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网络交流给女性幸福感的提升带来机遇与挑战
幸福感,又称“主观幸福”,是指参与主观幸福评价的个体,根据自律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予以的整体性评价。①幸福感来源于对生活各方面感到满足,以及体验到较多的积极情感与较少的消极情感。从测量的角度看,幸福感包括情感体验与满意度两个部分。②本文从情感体验角度分析话语权的网络表达给女性幸福感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人类需要情感支持和释放渠道,尤其是女性。面对当今的社会现实,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家庭暴力等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严重。全国妇联主席宋秀岩指出,2009年妇联系统受理的家庭暴力方面投诉有4.8万件(次),占到婚姻家庭类信访总量的22.7%;配偶有外遇的有3.5万件(次),占到婚姻家庭类信访总量的16.6%。③
网络可以丰富女性的情感体验,从而增加幸福感。对于女性需要倾诉的特点而言,网络在为女性提供情感支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传播优势。网络能为女性提供不同表现形式的、可供选择、适合女性心理特点的沟通方式,比如匿名网络聊天、BBS匿名发泄情绪、论坛匿名发帖询问意见等。当女性面对家庭暴力、丈夫出轨等问题时,常常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或者碍于面子、孩子等各种原因,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于是,网络往往成为她们发泄情感、寻求心理帮助的重要渠道。
除了家庭暴力等涉及女性维权的问题,由于在家庭和社会中所处的弱势位置,加之生理和心理特点与男性不同,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往往要承受一些男性不能想象和理解的压力、困惑,甚至痛苦。沟通、娱乐等方式都能够对女性的情感提供宽慰和支持。2009年北京市妇联研究室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妇女对业余时间安排的结果为:经常参与的休闲娱乐方式排名前三位的是看电视(81.79%)、阅读书籍报刊(58.92%)和上网(54.94%)。④
从以上调查数据中,我们不能得出妇女使用网络必然就是为了沟通、娱乐、缓解压力这个结论,但我们可以看到,使用网络是妇女休闲娱乐的一个主要方式、重要方式,从而说明网络使用是衡量妇女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毕竟,低收入妇女使用网络的机会明显偏低。所以,低收入妇女具有通过提高网络使用来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的需求。而且这种使用网络的需求综合看来应该是高出其他妇女的。从此可以看出网络对于提升女性幸福感的意义和贡献。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网络因为其特有的传播优势,可以为女性幸福感增强提供机会,但这种机会也是挑战,因为如果使用不当,就会适得其反。网络对女性幸福感的提升,是需要条件的。条件就是女性不仅要正确认识网络的情感支持作用,而且要不完全依赖网络,不放弃其他的权利保障渠道,尤其是不能碍于面子等原因,放弃法律的救济。否则,网络渠道带给女性的可能不是幸福感的提升,而是幸福感的降低。
因为,女性话语权的网络表达是一把双刃剑,适当使用,有利于女性幸福感的增强;不当使用,不利于女性幸福感的提升。例如,有的女性一遇到婚姻家庭问题,尤其是家庭暴力、小三问题,就只顾着寻求情感救济,沉迷于网络的交流中,讲自己的故事,听别人的故事,把网络上的群体支持当成法律判决,把心理安慰当成救命稻草,长此以往,无异于饮鸩止渴。毕竟,完全依赖虚拟的网络来解决女性的一切权利问题、幸福问题,是不切合实际的。
如果女性在家庭中面临自身人身权利等受到侵害情况,只是选择寻求网络情感支持,而不依靠法律最终来解决问题,结果可能就是遮蔽了问题的存在,从而导致事情的伪解决、未解决。话语权得到充分甚至是过度彰显,其他权利却被搁置了,被网络在悄无声息中屏蔽了。这时候,网络给女性幸福感带来的就是负面影响,而不是正面影响了。女性要警惕这种情况的发生,注意网络给女性幸福感提供的只是暂时的情感避风港,避风之后,风浪依然存在。女性需要在现实中勇敢地面对风浪,迎难而上。
博客给男女平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人们既可以通过博客发布信息,也可以通过博客进行自我形象的展示。对于女性而言,通过对博客平台的设定,女性可以表达自己的生活状态,阐释自己的思想感受,塑造自己的风格。可以说,博客这种可以由女性本人完全掌控的媒介平台,因为其传播主体在塑造自己形象的过程中,是话语权表达的自主平台,可以自由、真实地创造女性自己想展示的形象,从传播主体到传播内容都具有真实性、自主性、自由性的特点,所以,博客研究在“女性主义媒介研究”中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女性形象展示和界定的权利,长期以来并没有掌握在女性自己手里。在传统媒体的传播过程中,女性形象的设定与展示是由相应的媒介机构来完成的,性别平等得不到实现。传统媒介机构掌握着话语霸权,而女性在传统媒介中不能掌控话语权。话语是社会文化传统的外化,是一种制度化的产物,男性在传统的文化结构中处于主宰地位,制定人类生活中的一切规范形式,话语作为一种权力体制的象征,被男性所操纵,并融入了男权文化对女性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的要求,女性存在于男性所创造的文化陷阱中,女性话语在男权文化的制约和覆盖下走向边缘化,并依附于男性话语而生存。⑤传统媒介常常是从男性视角刻画着大众眼中的女性形象,从而形成大众对于女性形象的刻板印象。这些片面的女性形象并没有全面展示真实的、丰富多彩的女性形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扭曲、压抑了女性的形象特征。
网络博客使用简单,其传播的草根性使女性网民扩大了表达的渠道,有了更多发出自己声音的机会。对女性而言,博客就是自己能够主宰的天空,在女性自己的博客中,女性不仅可以进行畅所欲言的表达,甚至可以是堪称惊世骇俗的表达,如木子美曾经把自己的性爱日記发表在博客中国网站上,博客中国网站竟然因为这一日記,点击量飙升。有学者将女性的这种写作称之为“反叛式”的写作方式,也就是写自己的身体,用不加虚饰的语言,将自己的感受和心灵微妙的变化,肉体的每一丝波纹,都写进文本中,从而使自己不在男性话语中成为一种他者的角色。⑥木子美的博客对男权文化是一种不容置疑的反叛,也带来了人们对长期以来由男权文化占主导地位所形成的思维模式的思考:男性就应该是第一位的吗?女性就应该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吗?在木子美的博客中,她高举女性个体意识的大旗,极尽女性张扬之能事,男性反而居于附属地位了。木子美在博客中传播的内容从道德角度看必然会引起争议,但木子美事件的传播效果也不是简单的正面或者负面的界定和判断就能涵盖的。但无论如何,我们从中看到了这样一个关于博客传播的不争的事实:博客客观上为女性话语权的表达提供了新的平台。
网络传播参与主体的广泛性,给女性提供了参与的机会,给女性话语权的表达提供了平台,于是,人们从网络传播的平台上看到了男女平等传播的曙光。那么,网络传播真的实现男女平等了吗?女性在网络媒介中的参与性和话语权究竟是怎样的状态呢?国内众多学者的研究普遍认为,网络传播中,性别仍未平等。中国女性在网络传播中处于传播主体、传播文本、传播受众三重缺席的状态。⑦但是,博客自诞生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女性这种缺席的状态似乎开始呈现被打破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女性因为博客的吸引而参与到网络媒介中来。越来越多的女性认识到,博客是一个可以自我控制、自我设定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自身的思想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女性的话语正在通过博客而逐渐变得有力量。16200万,这是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有的博客用户数量;9234万,这是截至2008年底中国女性用户的博客数量。⑧
女性话语权通过网络博客的表达,给女性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但同时也是挑战。博客只是提供了一个话语权的表达平台和渠道,如果新台唱老戏,新瓶装旧酒,那么这个渠道不仅不能有助于男女平等,而且还会起到相反作用:继续增强大众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为女性按照男性的眼光来塑造自己增加了范围更广、效率更高的传播渠道。因为女性博客容易沦为依照男性视角、矫揉造作、毫无新意地展示自己的广告牌,并没有女性自己的风格和个性,从而失去了独立自主使用和享受话语权的机会。所以女性应该突破被男性观看的视角模式,充分行使网络带给自己的话语权,促进男女平等。
技术的发展送来了网络新媒体,使得女性的话语权通过网络可以得到更广泛的表达机会。但这种拥有许多属于自己特有的传播优势的媒体,对女性而言,是福音,还是噩梦?目前还不能定论。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网络的传播优势确实能够并且已经为女性带来了新的感受、新的生活局面、新的机会和新的挑战。在这片新的表达话语权的阵地上,女性应该积极参与到网络的使用中来,享受网络提供给自己的情感支持来提升幸福感,并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情感避风港的作用;享受博客平台赋予自己的话语权利,并警惕不要落入男性视角的陷阱。面对女性话语权网络表达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可以引用学者戴尔•斯潘德的话作出回应:妇女必须改变信息的符号并将新科技调整到女性主义的一端。妇女确实需要做好准备,这个准备也必须做得快一点,因为信息革命已经是既成事实。⑨
注 释:
①李维:《风险社会与主观幸福》,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
②柯燕:《网络对女性幸福感的影响》,《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9(8),第21页。
③宋秀岩:《呼吁出台反家庭暴力》,http://news.sohu.com/20100430/n271848208.shtml
④北京市妇联研究室:《2009年北京妇女综合素质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北京:2009年度北京市妇联系统调查研究成果专辑》,2010(4),第80页。
⑤凌睛、梁瑛:《网络媒介与女性福音》,《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2),第82页。
⑥荒林等:《中国女性文化NO.2》,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版。
⑦李伟娜:《中国女性在网络传播中的三重缺席》,《青年記者》,2005(3),第58~59页。
⑧陈月华、张悦:《从博客看中国女性在网络媒介中自我形象设定的特征》,《新闻界》,2009(3),第96页。
⑨苏•卡利•詹森:《批判的传播理论:权力、媒介社会性别和科技》,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2009级博士生)
编校: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