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语境下传媒公共领域的重塑

2011-12-29 00:00:00董毅
新闻爱好者 2011年4期


  西方语境下的公共领域与现代化
  公共空间的结构与性质对社会变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结构与性质的公共领域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了不同角色。
  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大致包含了大众传播媒介、公共知识分子、现代政党等要素。
  这一理论源于西方,所谓“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是以“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即建立在产权明晰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与交往为存在土壤的,独立的大众传媒与公共知识分子扎根其上,广泛而深刻地介入公共政治生活,为社会代言,而国家也借由他们保持对社会的监控与协商,在这一过程中,市民社会逐渐从重商主义与专制主义之下获得解放。
  技术、资本等要素的相互作用推动了近代西方的现代化:地理大发现以及随后的工业革命带来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崛起与市民社会的勃兴,民族国家逐渐形成,早期的发展以君主专制与重商主义为特征,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社会开始日益拒绝专制权力的介入。
  传媒在这一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西方传媒自诞生起就以赢利为取向,以自立于国家之外的“第四等级”自居,通过信息“无差别传播”沟通社会,监督政府,向导国民,虽然商业化不可避免地带来媒介伦理的缺失,但总的看来,西方传媒与国家之间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张力,在拒绝权力直接控制的同时,也维系了社会的独立与繁荣。
  理论来自于特定历史环境,不能强行套用,即便是“西方社会”,具体到不同国家仍存在着诸多不同:拥有“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分封制度与古老法制传统的英国,专制王权对地方社会向来控制不强,15、16世纪的海外贸易与殖民扩张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英国的统治,“光荣革命”达成了新贵与专制王权的妥协,英国近代报刊也由此获得了制度上的生存空间。而法国则因其国内阶级成分复杂,社会矛盾尖锐导致了革命的爆发,法国近代民族国家最终以共和国的形式出现,法国近代报刊的诞生较之其他国家更多战斗性,而普鲁士市民社会面临着诸侯割据与专制王权的双重压力,近代报刊多依附于专制王权,商业报纸则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西欧诸国,脆弱的新闻自由直到二战时期也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保障。
  “消极社会”与“依附型公共领域”——中国的情况
  公共领域沟通了国家与社会,西方公共领域的发展虽存在个别差异,但仍存在很多共性:
  首先是制度基础,既法律对产权的保障,如《人权宣言》,美国宪法等都确认了这一原则。
  其次是结构属性,私有产权与普遍的商品交换赋予市民社会经济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公共领域独立于国家控制的资本,公共领域同国家的张力始终存在。
  最后是发展路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市民社会壮大发展的过程也是公共领域不断扩张转型的过程,从革命报刊到政党报刊再到商业传媒,公共领域的转型也推动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然而,中西方社会无论是社会经济形态还是地方组织形态,与国家制度都存在巨大差异,倘若将西方社会概括为“积极型”,那么传统中国则是“消极型”。
  从经济形态看,中国属于马恩经典作家定义的典型东方亚细亚社会(Asiaticsociety),缺乏严格意义上的产权,即以法律形式表现的经济所有制关系,正如经典作家总结,缺乏私有财富,特别是缺乏土地私有权是亚细亚社会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王朝斗争和军事征服引起的社会政治结构的周期性变动,并没有带来经济结构的本质变革,土地所有权和农事活动的组织仍旧掌握在实质上的地主即国家手里,自耕农依附于小块土地,贫雇农依附于地主,手工业者则往往与农民合二为一,共同构成了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西方语境里被寄予厚望的城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含义也完全不同,在西方,政治上独立的城市,是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关键;而在东方,城市是由国家“人为”创造出来并从属于农业和农村的,它只不过是强加在社会结构之上的“王侯领地”,从“利出一孔”到“重农抑商”,限制商业活动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奉行的政策,有限的城市商业活动被严格限制,城市生活无法改变社会总体经济形态。
  在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组织形态方面,传统的帝国政治体制精致而复杂,在国家层面,皇帝及其血缘亲属构成了“家庭权力核心”,这一权力核心与为之服务的帝国官僚体系一道,组成了一个封闭的政治系统,这一系统拒绝社会参与,警惕社会权力的制度化介入,相反总是试图将其控制力扩展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在地方社会,族长、地主、士绅等地方精英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自治系统,在与官僚体系合作治理地方公共事务的同时,也通过所谓的“文化权力网络”控制地方。
  从结构功能的角度看,在这样一种“帝国集权政府——地方士绅精英——民间草根社会”三层社会结构里,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往往很难超越地方,输入更高层级的政治系统,封闭的地方治理结构与帝国集权官僚体系,共同构成了民间社会利益表达的体制性障碍,这一表达的体制性障碍与小农社会个体权益意识的天然缺乏相结合,加剧了普通民众国家认同感的淡薄与对乡村之外公共政治生活缺乏了解,社会既无法凝聚与表达自身利益,也没有顺畅的参与渠道遏制权力的扩张,推动政治健康发展,一旦国家权力肆意妄为到一定程度,则会触发社会的强势反弹,进而改朝换代,如此往复构成了一个“国家——社会”消极互动,社会循环停滞的怪圈。
  “消极型”社会带来的是“依附性”公共领域:“结党营私”,“君子不党”,“党”在中国传统语境里只表示由个人利益与政治倾向而结成的小集团,既无直接的社会阶级基础,也没有合法存在的制度空间,以致连语意本身也略带贬义,“朋党之争”被认为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利,近代意义上代表特定阶级,有鲜明的政治理念,围绕国家政权展开争夺的政党并未出现,而知识分子与读书人,在“学而优则仕”的科举制度刺激下,将进入并依附于官僚系统作为目标,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不可想象,只有如李贽、黄宗羲等被摒弃或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知识分子才能在历史上留下旷古之音,至于所谓“传媒公共领域”,其依附性和消极性也非常明显:
  首先,官办媒体始终占据主流,有研究者认为,组织传播而非大众传播是中国古代新闻传播的基本属性。①从唐代《邸报》到宋代《进奏院状》再到明清官报,地方或中央官僚机构主办的报纸,作为唯一合法存在占据主流话语权,报纸既承载了官僚体系情报交流与社会控制的职能,自身也作为等级社会的一部分,将“士”以下的普通民众排斥于受众群体之外,这一传播理念上可追溯到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论述,与“新闻即民主”相去甚远,实践中无法满足社会所需的信息流动。
  其次,民间传媒在夹缝中畸形发展,无法为公众代言。市民小报以信息传播的高时效性与可读性受到民间社会的欢迎,但在历史上没有制度存在的空间,实践中屡遭打压,从北宋到明清至民国,“报案”不断,文字狱更是登峰造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