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市长痛悔“事后收礼”

2011-12-29 00:00:00殷孜涵冯云虎刘伟利
廉政瞭望 2011年3期


  能干的女副市长政绩突出,但她心存侥幸,边腐边升,最终覆水难收,折戟官场。
  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凭着自己的努力拼搏,王相玲从一名农村代课教师,奋斗到濮阳市财政局局长时,已经是1999年,那一年她48岁。7年后,她的仕途达到巅峰,当选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主管工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劳动保障、电力、铁路等工作。
  作为副厅级女干部,王相玲的仕途可谓灿烂如花。
  然而高峰之后却是深渊。2009年8月,王相玲因涉嫌受贿被河南省纪委“两规”。王相玲落马,震惊濮阳官场。当时,不少人感到很意外:这个能干的女人,平时可是在大谈廉政的啊!
  
  拒收10万元存折
  
  的确,刚开始大权在握时,面对蜂拥而至的利益诱惑,王相玲尚能“守身如玉”。
  2000年元月,濮阳市财政局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准备兴建小区,便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濮阳市某建筑公司曾承建了市财政局的办公大楼,公司负责人刘某结识了时任财政局副局长的王相玲。这次为了能承揽工程,刘某便来到已升任局长的王相玲的办公室,想请她帮忙。
  这年4月9日,小区工程开始招标,参加竞标的有5家公司,而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和濮阳市某建筑公司最有实力。评标前,王相玲给一评委交待,“这两家公司最强,信誉也好,在评标时,要适当予以考虑。”
  评标结束后,却出现了意外,王相玲关照的两家公司报价较高,招标办的人拿不定主意,最后征求业主财政局的意见。王相玲捎话给这两家公司,如果把报价降到最低数,就可能中标。于是,这两家公司降低了报价,最后顺利中标。
  工程开工后,王相玲还出面斡旋协调,为施工方提供方便。
  为了感谢王相玲在工程招标和施工中给予的帮助,2000年中秋节前夕,刘某带了一个10万元的存折来到王的办公室。临走时刘说:“过节了来看看你,工程中标时也没来看你。”说罢便从口袋里掏出存折放在了办公桌上。王相玲正要推辞,刘某扭头就走。
  看着这存折,王相玲内心纠结过:1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万一出事,不但自己苦苦奋斗的一切将付之东流,还将有牢狱之虞。思忖再三,王相玲还是把存折退还给了刘某。
  
  她以为收钱真的没事
  
  见王相玲不收钱,刘某过意不去。他想,可能是存折取款不方便,等到春节再把这个人情还了。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某准备好lO万元现金,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包着,来到王相玲的家里。刘某说:“过节了,来给你拜个年。”边说边把塑料袋往桌子上放。刘走后,王相玲打开塑料袋一看里面装的是10万元现金。
  春节后的一天,王相玲见到刘某说:“你把钱拿走,这个金额太大了。”刘某让她安心:“这是我个人的钱,与公司没有关系,不会出事的。”
  就这样,怀着侥幸心理的王相玲真以为“个人的钱,与公司无关,不会出事”,终于被刘某拉下水。可尽管如此,在受贿之初,王相玲仍忐忑不安。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依然显得平静,她那颗跳动的心也逐渐平静下来:看来真的没事。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不,老熟人刘某又来了。
  2002年春节前夕,刘某便如法炮制,用黑色塑料袋装了20万元现金,来到王相玲的办公室。刘某先一本正经地汇报了一年来工程进展情况,说了一些“感谢王局长为公司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之类的话。随后,从棉大衣里拿出塑料袋放在桌上。
  刘某走后,王相玲一看是20万元,金额这么大,她有点害怕了,准备节后退掉。春节后见到刘某,她说起退钱的事,刘某说:“钱是个人的,和公司没有关系,没有人知道。”王便不再坚持。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之间,一年过去,2003年春节快到了。虽然工程已经完工半年多了,但财政局的工程款却一直没有付清,刘某决定再去“看望”一下王相玲。他又准备了10万元现金,送到了王的办公室。这次王相玲不再犹豫,欣然笑纳。
  而参加小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也分两次送给王相玲现金30万元。
  
  女能人付出高昂代价
  
  在不少濮阳人的眼里,王相玲是个能干的女人。一名机关公务员评价她“一心扑在工作上,责任心也很强”。她的口碑也不错,同事们对她的评价是,“有能力、有魄力,靠自己的本事一步步走上来的。”
  王相玲在担任财政局局长的8年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由6.5亿元增加到18.6亿元。濮阳市财政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她本人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全国财政系统党建工作新风奖等诸多荣誉。
  在公开场合,王相玲也大谈反贪污腐败,尽管她已经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
  2006年5月份,王相玲在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答记者问时说,濮阳市财政局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渠道,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处理情况。她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局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和通报制度,要在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的同时,本着自查自纠为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正所谓“说一套,干一套”。
  自2005年以来,王相玲在财政拨款、人员调动、协调配套项目资金、收购资产、给企业协调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在事后收受8人现金人民币94万元、欧元5000元。
  其中,濮阳市某集团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王相玲在其收购某厂资产过程中所做的协调工作,于2008年两次在办公室里送给王相玲现金50万元。
  但王相玲终于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2月至2008年8月,王相玲在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在办公室或家里先后收受11人15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64万元、欧元5000元,在工程招标、拨款、协调关系、子女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0年12月24目,王相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迟到的悔恨
  
  在法庭上,王相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她在做最后陈述时说:“由于我多年工作在濮阳,难免有个别同学、老乡、熟人办事有求于我,过年过节要送礼表示感谢,态度+分诚恳坚决。再三推脱不掉,碍于情面,有时只好暂肘收下,想日后再退。时间一长退不掉时,就放松了思想警惕,认为事后送礼,又不是权钱交易,应该不会出事。总是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一次次犯下了严重错误,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王相玲认为,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归根到底还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灵魂受到了腐蚀。当初,她确实通过自己的拼搏使工作更为出色,但千好工作的同时,由于缺少纯洁高尚的情操,心灵深处有了对金钱的强烈欲望,终铸成今天的大错。
  最后,王相玲声泪俱下地说:“今天在法庭上,检察机关对我所犯罪行逐笔提起公诉,我的心灵感到负罪深重。我对不起党多年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一失足成千古恨,教训十分惨痛,我要积极悔过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