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界看来,纪检监察机关最让人关注的似乎就是查案——一个案件的水落石出、某个腐败官员的落马等等,都是引起社会神经跳动的重大事件,但实际上,反腐工作的招式远不止如此。
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多次“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手段方法”的高要求下,各地纪委从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 “四大职能”范围内,不断寻求适应各种复杂形式的新手段。
南拳北腿:各地招式思路观察
目前,腐败手段升级,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提高反腐科学化程度是一个迫切的解题之需。传统的反腐方法之外,亟需决策和手段的升级换代。在此背景下,各地纪委频频出招。
纵观近年来各种反腐招式,在预防、监督、地方纪检机构改革等方面比较集中。跟传统反腐手段比较,现代管理学思维、科技化手段是当前反腐创新的主要取向,制度反腐和科技反腐是主要特点。
预防——以2008年5月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坐标,中央及各地相继成立了预防腐败局,“治未病”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当前各地不断推陈出新的廉政文化建设着力于让人“不想腐”, 而在关键环节上创新让人“不能腐”。如四川在灾后重建中各地推广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投标的整个过程由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信息全公开、评标全封闭、过程全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
监督——监督到位,重在使人“不敢腐”。目前在全国推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抓好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长效机制三个关键环节。四川省泸州市7个县(区)委书记公开晒风险点,巴中市、成都市一些区县正在推行的县委书记权力公开试点,都体现了“公开是最好的监督”的理念。
机构改革——从2004年“张家界模式”的纪委改革开始,地方纪检机构改革的探索持续在进行。近年来如四川成都市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模式,南溪县撤销乡镇纪委成立“片区纪委”等,都力图在实现异体和同级监督上破题。
201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
实际上,各地基层纪委不断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的招式,极大地丰富了中央以及省级决策层的思考层面,最终形成“自下而上”的创新格局。尽管各种创新举措成效不一、褒贬有之,然而这些尝试都大胆迈出了步子,为全国性的政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见招拆招:招式效用的争议点
近年来各地创新反腐败招式的新闻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有的确实在预防、监督和基层纪委机制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而有的却无法达到预期的反腐效果,或偏离了设计者的轨道,在社会的公共空间里不断发酵和接受争议。
今年7月,山东省梁山县通过对水浒文化进行“深挖”,最后提炼出了水浒反腐“十八招”。水浒英雄——反腐先锋?将二者联系起来还需颇费一番头脑。
这样的反腐招式,被指责为花架子、空架子,效果存疑。还有如广东省龙门县的“廉洁自律保健操”,让领导干部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回答心灵的拷问,同样被质疑为隔靴搔痒。公众质疑,是否文强当年要是跳了这套操,就不会有今日了?
不切实际,也是创新中的一大误区。“脱离实践,就会脱离方向。”四川省纪委原常委欧可智认为,有的所谓“创新”属于漫天空想,不考虑操作上的逻辑可能和现实可能,“听起来”和“做起来”相差太远。
他说,在2004年曾经有个“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小组,提出设立一个全国退赃的公开账号,退赃者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县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匿名退赃,无需公开本人任何情况。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和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任何处分;拒不如实退赃者,一旦案发,将按最高量刑标准处罚。
这个当时所谓的“反腐高招”甫一出笼就遭到了广泛的质疑。“因为这个办法好比是让老虎把已经吞进肚子里的肥肉吐出来,而且还是让它主动地悄悄地吐,这只能是一厢情愿式的幻想,注定会冷清收场。”欧可智说。
还有的如江苏泗洪县纪委曾公开招募68名“特别监督员”对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外实行隐性监督,这些“特别监督员”被称为“便衣纪委”。这个举措当时就引起极大的争议,被批评为既违背法治原则,又无可操作性,最后无疾而终。
“反腐是一个严肃碰硬的课题,而浮躁、务虚的政绩观中催生的招术必然是‘娱乐化’的。”四川省纪委一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人士指出,反腐败没有捷径,不可能通过某一项具体的机制创新一招制敌、彻底根除腐败;相反,一味标新立异,追求“眼球效应”,不利于反腐败工作的务实推进;其带来的负面公众效应,反而让老百姓质疑其反腐的诚意。
不过,成都理工大学廉政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肖云忠提出另一种观点。他说,我们应该给予各种反腐招式宽容的态度。尤其是预防腐败思维要求营造氛围、形成文化、内聚人格,因此其产生的效果不能指望立竿见影,而需要从长远来评判。
当前,人民群众最期盼的反腐成效还是要“眼见为实”,特别是对一些多年沉疴的治理。比如“上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公款吃喝;还有公车改革也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难点热点。虽然昆明、杭州、成都武侯区等地方也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从大的层面来说效果不彰。比如近期两则关于公车的新闻:一是国庆期间,云南一干部驾驶一辆农业执法车出现在老挝首都万象的一处景点;二是湖北广水市官员调任时带走28辆公车仅追回8辆。
一名反腐专家对记者说,当前反腐败亟待攻坚克难的题目还很多,如腐败高发的岗位如何实现有效监督,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怎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官员财产申报何时才能实现等等,这些“硬骨头”考验着纪委的智慧,并且都不容回避。
“纪委尤其应当在严格党章党纪、令行禁止、强化执行力上想办法、下功夫。”他说,现实中的问题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冷藏”。很多党纪法规明文规定禁止的,但就是有人就在眼皮底下违反也得不到追究,这样如何能让人信服?
回归实践:如何练就绝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认为,如果是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基础上做出的创新决策,严格执行并最终取得实际效果,那么这些“反腐怪招”就是管用的“绝招”,否则就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的花样翻新。四川省纪委宣教室主任李清也认为,真正站得住脚的反腐招式应当“在实践上行得通,在理论上站得住,在制度上管得牢”。
任建明还指出,国外的一些反腐招式也可以“拿来主义”,供我们借鉴和启发,例如重视反腐承诺,重视可持续性的反腐败策略,更好地激励公众参与等。
一名曾在某市纪委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离休干部赵维告诉记者:“对于地方纪委的决策而言,一般都存在这样的选择:A方案是某种程度上比较讨巧的,成本低,大家都乐于支持;而B方案则是去触碰一些老大难的核心问题,例如权力监督、公车管理等等,这类决策一般需要很大勇气,不讨巧,政治上的成本也高。A还是B,要不要去碰硬,往往决定于一把手的魄力与智慧。”
“任何一项反腐新举措都要沉下心来,不做作。” 赵维告诉记者,不做作就是不刻意,生搬硬套地搞亮点、标新立异地创新招,这些不但是回避真正的问题,而且还会从某种意义上减弱纪检机关的威信与严肃性。
“对创新成果的评价应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理性。”赵维说,改革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而应该在探索中逐步前进,只要方向正确,步子迈出去就值得鼓励。走出改革的第一步很重要。比如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中给公务员发适当的车补,被舆论批判是变相加薪,但客观效果上与改革前比较,就是一个进步。“过于求全责备,可能会挫伤改革者的积极性,反而导致裹足不前。”
赵维说,还应关注反腐败创新中“叫好不叫座”的现象。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受到公众热烈欢迎,但却应者寥寥。比如新疆阿勒泰地区公开官员财产、四川巴中白庙乡网上公开账目的做法,前者在主事者去世后没了下文,后者也始终是一个孤单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