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统一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启示

2011-12-29 00:00:00牛长振李芳芳
国际展望 2011年3期


  【内容提要】2010年10月3日,德国迎来统一20周年。德国从分裂走向统一,共历经四个阶段,其实现统一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西德能够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创造条件,完成统一。尽管中国的统一问题与德国的统一问题有着本质不同,但西德在推进国家统一时,所采取的一些作法,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自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转折,迎来了和平发展的机遇期。根据德国统一的历史经验,两岸应在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框架的基础上,抓住当前的历史机遇,创造条件,签署和平协议,同时走合作型统一模式之路。
  【关键词】德国统一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吸纳型统一模式 合作型统一模式
  【作者简介】牛长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08级博士生;李芳芳,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专业09级博士生
  
  1990年10月3日,德国乘东欧剧变之风,重新实现国家统一。2010年10月3日,德国迎来统一20周年。这二十年来,德国人为重新融为一体付出了巨大努力,其中的艰辛和痛苦不言而喻。尽管还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但不可否认,德国正收获着统一所带来的巨大好处。如今,德国不仅在其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周边国家“只有朋友,而没有敌人”的目标,还成为欧洲经济的发动机。 德国统一是研究国家统一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不少学者已对此进行了较深刻的研究。 而本文的关注点则是在对德国统一的过程和特点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阐述其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启示。
  
  一、德国从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分裂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西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东德”)两个国家。德国的分裂既是德国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酿成的后果,也是美苏冷战的产物。德国分裂长达四十多年之久,直至1990年才重获统一。德国从分裂走向统一,其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1)德国分裂为西德和东德的阶段(1945—1949)。二战结束后,苏、美、英三大国一改战时肢解德国的主张,转而谋求德国统一。虽然美苏都主张建立一个统一的德国,但二者的目的和在德国统一步骤上的主张不同,美国主张先实行德国的“经济统一”,并希望统一的德国纳入西方势力范围,以作为遏制苏联的桥头堡;苏联则强调先建立一个全德的中央政府,即先实现“政治统一”,目的是想建立一个包括整个德国在内的缓冲地带,以抗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由于美苏在德国统一问题上的观点截然对立,因而根本无法达成关于德国统一的协议。实际上,“德国统一”只不过是美苏进行冷战的策略和手段,双方并不希望德国统一,奉行的也是分裂德国的政策。1947年1月的美英占领区合并和1948年6月的币制改革,都是美国分裂德国的重要举措;而苏联也针锋相对,进行货币改革和封锁柏林。其结果酿成第一次柏林危机的发生。柏林危机最终导致了柏林的分裂,从而奠定了德国分裂的局面。1949年9月和10月,西德和东德相继成立。从此,德国的土地上出现了两个国家,且分别属于以美苏为首的两个不同的政治军事集团。
  (2)两德对峙僵持阶段(1950—1968)。无论是阿登纳政府,还是艾哈德政府和基辛格政府,都坚决不承认东德为一个独立国家,称其为“苏战区”、“德国的东半区”或“所谓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宣称西德是全德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为孤立东德、压缩其国际空间和阻止德国分裂的合法化,西德于1955年提出“哈尔斯坦主义”,即“不与除苏联以外的任何其他同东德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建交”。 “哈尔斯坦主义”是西德坚持其唯一代表权的产物。
  为实现国家统一,东德曾多次提议两德举行和平谈判,但由于双方对统一的步骤、方式以及统一后联盟归属的分歧很大,谈判一直没有举行。西德主张统一的第一步是举行国际监督下的全德自由选举, 强调统一的德国加入北约;东德则要求由两德代表平等组成的机构来协商和准备德国统一,主张统一的德国在军事上保持中立。 1957年1月,在统一社会党中委会第30次会议上,东德领导人乌布利希明确提出以“邦联”作为两德统一的过渡方案,即西德先退出北约,然后由两德共同组成一个“全德议会”,作为邦联的组织机构。 西德坚决反对东德所提议的邦联方案,认为该方案中所提出的中立要求违背了西德借由北约来维护自身安全的目标;另外就法理上而言,如果两德组成邦联,那就表示西德须承认东德是一个主权国家,而这是西德所不能接受的。1961年“柏林墙”修建后,两德关系从敌对走向隔绝。虽然艾哈德政府和基辛格政府对阿登纳的东方政策有所改变,但只是一些小修小补,并未从根本上作出改变。
  (3)两德接触交流阶段(1969—1988)。1969年,勃兰特上台后,推行“以渐进求转变”的“新东方政策”。在政府声明中,勃兰特开始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来称呼东德,承认“德国存在着两个国家”,主张双方进行平等谈判。 “新东方政策”是对“哈尔斯坦主义”的重大修正,也是西德东方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的重要标志,比如,1970年3月和5月,两德总理勃兰特和斯多夫分别在埃尔富特和卡塞尔举行会谈;1970年8月和12月,西德分别与苏联、波兰签署《莫斯科条约》和《华沙条约》;1972年12月,两德签署《基础条约》。《基础条约》的签订对两德的影响深远,它是两德关系正常化的标志,“打破了两国之间相互对立、不接触、不往来的封闭局面,为弥合两国人民之间的民族感情的创伤创造了条件”。 同时,它还为双方领导人进行会晤创造了条件,1981年12月,西德总理施密特应邀访问东德;1982年、1984年和1985年,两德领导人科尔和昂纳克利用参加苏联首脑葬礼的机会,先后进行了三次会晤;1987年9月,昂纳克实现他对西德的正式访问。两德领导人的会晤使两德关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两德统一奠定了基础。
  尽管西德承认了民主德国,而且《基础条约》也明确规定了“任何一方在国际上都不能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行事”、“任何一方的管辖权都仅限于本国领土之内”, 但为了不放弃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目标,西德仍拒绝从国际法上承认东德,认为两德彼此不互为外国,二者之间有其特殊性,即“它们存在于尚存的‘整个德国’(Gesamtdeutschland)的国家基础之上”。 换言之,两德关系既不同于一般国际法上的“外国关系”,也不是东西德两个国家内部的“内政关系”,而是“整个德国”的“内部关系”。由此逻辑出发,西德为两德关系事务所设立的部门称为“德国内部事务部”,派遣东德代表的权力不属于外交部,在东德的代表不称“大使”,而称“常设代表”。
  (4)两德和平统一阶段(1989—1990)。东欧剧变波及所有的东欧国家,东德亦在其中。1989年11月9日,东德被迫开放柏林墙。柏林墙倒塌的意义重大,它打开了两德之间长期封闭的闸门,“把德国统一推上议事日程,并以一种不以苏、美、英、法四大国意志为转移的力量,使德国统一成为迫近的现实”。 德国的统一主要通过三步骤来完成,一是于1990年5月18日通过签署关于建立两德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第一个国家条约”,来实现经济统一;二是于8月3日通过签署关于实现国家统一的“第二个国家条约”(亦称“统一条约”),来实现政治统一;三是9月12日,两德和四大国外长在莫斯科共同签署《最后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解决了与两德统一有关的“外部”问题。通过这三步骤,两德最终于10月3日实现统一。
  
  德国迅速实现统一,看似一帆风顺,然事实并非如此。在统一过程中,其需要解决四大难题:其一,苏、美、英、法四大国的支持问题。德国统一须有这四大国的同意,其中关键是美国和苏联。四大国最初均表示反对,但鉴于两德统一已是大势所趋,又转而进行支持,并于1990年2月13日共同制定了“2+4”方案,即先由两德解决“内部”统一问题,再由两德同四大国一起解决“外部”问题。其二,德国统一的方式问题。在该问题上,两德针锋相对,科尔主张两德统一应以西德《基本法》第23条为依据进行, 即东德以州建制加入西德;东德总理莫德罗则认为,两个德意志国家的统一是统一为一个崭新的德国,应进行全民公决,由人民来决定崭新的德国新体制,反对根据《基本法》第23条吞并东德。 其三,德国统一后的联盟归属问题。该问题是解决德国统一外部问题的关键,是美苏斗争的焦点。苏联主张统一后的德国中立化;美、英、法三国则认为,德国统一后必须属于北约。其四,德国统一后的边界问题。该问题不仅直接涉及德、波之间的奥得—尼斯河边界问题,而且牵涉到一个带根本性的、是否承认战后边界现状的问题,它极易引起人们对过去法西斯德国的回忆和联想。
  
  二、德国实现统一的特点
  
  在强烈的民族情感和民众意愿之下,东西德以不流血的方式完成了合并,实现了国家统一。德国的统一堪称是20世纪最独特而又大胆的试验,在这一过程中,西德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西德既坚持原则,又善于提出新思想、新思路。与东德从主张德国统一到寻求民族分离相比,西德则始终把实现德国统一作为自己的目标。西德在制宪时,之所以选择“基本法”这个名称,目的是把《基本法》作为过渡性或临时性宪法,待德国统一后,再制定最终宪法。这种主张国家统一的思想不仅体现在该基本法的名称上,还体现在它的内容之中,《基本法》的“统一”条款共有4处,即序言、第23条、第116条和第146条。起初,为维护德国统一,西德坚称单独代表整个德国,拒不承认东德为独立主权国家,在对外政策上奉行“哈尔斯坦主义”。后来的事实证明,“哈尔斯坦主义”实际上更多地束缚了西德自己的手脚。之后,西德推行“新东方政策”,承认东德,放弃单独代表权。然而,这并不表示西德放弃了实现国家统一的目标。在正视现实的情况下,西德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思路:一是“一族两国”(one n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