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放下电话,又是个找我办信用卡的,这个优惠那个优惠的。简单说了一下:“我有五张信用卡了,不需要您的。”对方礼貌地收线。他是合法行为。电话推销在加拿大是允许的。加拿大法规严密,但也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合法行为”。
在加拿大,传销、电话广告、群交、换妻、卖淫、同性婚姻都是合法的,非常合法。有些属于法无禁止就是允许,比如传销和电话广告,有些是一步步争取来的,比如群交和同性婚姻。
当然这些合法也是有限度的,群交得在有牌照的地方。电话广告,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把私宅电话列入一个名单,广告商再打就不允许了。
这里允许电话促销,不仅电话多,这个办卡那个便宜货还有募捐的传教的,还引出骗案,有过一个案例,一个欧洲长途,打到加拿大一位女士家里,说她中了百万巨奖,但要先付三万税金。就这么个老套的耳朵起茧的骗局,愣是轻松弄走三万。一报警,好么,这个协查那个刑案,还涉及各国银行的不同规定,破案希望,嗯,那个微小的可能还是有的。
传销也合法,宝塔式的,发展下线的。打广告,上门接送,巨额回点,讲课,免费午餐……熟得不能再熟的这些招数,一旦进了局,除了接着骗自己亲戚朋友,已经没有脱身可能。就这些乱七八糟的,真上了法庭,法官搬出一堆条款来,结局肯定那家公司合法——人家八成八是律师,把法律空子都钻透了。那话怎么说?律师一辈子都在钻法律空子,为什么陈水扁能玩转台湾,就因为他是钻空子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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