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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9 00:00:00
人民论坛 2011年6期


  >>历史意义
  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吴邦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居首
  吴邦国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吴邦国说,在立法工作中,我们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那些对我们有益有用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各国的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我们不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