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孝文化

2011-12-29 00:00:00周畅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1年9期


  从东湖之滨出发,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出现在眼前。青山绿水环绕的未管所,宁静而朴实。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周先斌是湖北省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的发起者。几年前,周先斌在武汉大学读国学研修班时,系统地学习了以感恩、孝亲、博爱、和谐为核心的孝文化。联想到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只是靠劳动改造,效果甚微的做法,周先斌将孝文化运用到管教工作上,他认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才是监管工作的首要职责。
  
  孝文化的合理应用
  
  “作为自然亲情关系上的孝敬父母,孝有它的合理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群忠说,“因为社会生活、社会结构变了,社会不再是家庭社会,而是公民社会,我们不再是子民或臣民,而是公民。‘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合理性在于在家孝顺父母,同时在社会上尽职尽责。”
  有句古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中“毁伤”指古代刑法所造成的刑伤,意思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要触犯刑法。2009年9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监狱成为孝文化教育研究实践基地。接着,湖北省监狱系统在琴断口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始了孝文化教育试点工作,也在湖北省服刑人员中开展孝文化教育进行调查和教材编写等准备工作。
  2010年成为湖北省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年”,至此,全省3l所监狱开始开展了包括学习《百善孝为先一一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读本》,与亲人交流,学唱感恩歌曲等“孝文化教育”活动。
  
  走访监区
  
  在监区手工劳动室,记者采访了两名分别犯有抢劫和故意杀人罪的女服刑人员。提到父母,她们眼中泛起泪光,一个来自新疆喀什的服刑人员,因为家太远,已有3年没有见过父母,她说:“只想可以早点回家,可以去尽做女儿的责任”。
  利用接见日,安排服刑人员给父母亲洗脚是孝文化教育活动的一部分。胡某从小父母离异,1996年入狱后,父母恨铁不成钢,从未看过他。借这个活动,民警联系到他父母,请他们探望孩子。“妈妈,让儿子给您洗一次脚Ⅱ巴,”终于看到父母的胡某,一下子跪在地上,缓缓挽起母亲的裤腿。母亲眼睛瞬间湿润了,她俯下身抚摸着儿子的头,喃喃地说:“娃儿知道心疼妈妈了。”在监狱10多年,当胡某脱下母亲的袜子,看到母亲满是老茧的双脚,眼泪夺眶而出,擦拭、按摩、穿鞋,整个洗脚过程用了10多分钟。望着母亲渐渐苍老的脸,他哽咽了。“妈妈,等我回来,回来后天天给您洗脚。”母亲也泣不成声:“我等你回来,等你回来……”
  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回忆说:“当时,在场人员哭声一片。监狱是所特殊的学校,孝教育就是让他们能够发自内心地认识到曾经给他人、社会造成的伤害,然后积极改造,重获内心的安宁”
  周先斌解释说:“洗脚是具体的行动,是孝的生动体现。小事并不小,对于高墙内的服刑人员,亲情是他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是他们新生信念的最后IX4gY+Cv2qNeCbU8oIcT5w==底线,更是激发他们改造热情、重塑人生的力量之源。”
  21岁的杨某,被判12年徒刑,曾经自暴自弃,自伤自残4次,被关禁闭3次。每次父母来看他,他都会要钱。一次因为只给了200元,杨某竟然把父母撵走。然而,通过孝教育,杨某开始变了。“父母头发都白了,40多岁看起来像60多岁。他们操劳了一·辈子,从你这里又得到什么?我从小长大也没有给父母洗过脚,那是第一次。有些人会说,服刑怎么尽孝。其实积极改造是真孝。”
  2009年10月20日,琴断口监狱举办了一场“爱与孝顺”主题活动。
  “妈妈,20年前您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幸福的童年。20年后,我却带给了您委屈,成了您的心病和永远的牵挂,在我无法陪伴您的日子里,我越来越觉得这份亲情的可贵,我天天祝愿妈妈平安快乐。我唯有积极改造,多多减刑,早日新生,才对得起亲人无私的爱。”当服刑人员沈某发自内心朗诵这首自编的给母亲的诗,“当我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当我失去亲人和朋友的时候,才瞳得亲情和友情的珍贵。亲爱的妻儿,我的迷途给你们带来了深深的灾难和苦难,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我真万分惭愧。最近监狱开展‘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活动,激发了我们改造热情,我一定发奋努力,争取早日获得自由,回到你们身边,共享天伦之乐。”
  一句句真情在人们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服刑人员和亲人紧紧相拥,眼中充满泪水。有益的尝试
  湖北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正式实施3年中,两次受到国际孝文化研讨会的关注,被认为这是一次有价值的尝试。
  在中国,许多地方也开始进行孝文化教育。山东济南一中、浙江东阳二中、上海二中等学校把孝顺父母作为一门课程,规定父母生日、“三八”妇女节及每周末为学生的“孝顺日”。南京市教委将每年的重阳节定为“中小学孝顺日”,井到为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
  立法方面,《财产继承法》、《民法》中都充实了“孝”行条款,甚至专门立法如“亲子关系法》、《父母赡养法》等“孝”法。
  孝文化受到社会重视的同时,也受到质疑。华中科技大学曾经对“大一”新生布置了一项暑假思想品德作业
  给父母洗一次脚。当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支持者认为这是一次思想教育的最好实践,反对者认为这是虚伪的做秀。其实,更早前《给妈妈洗脚》的一则公益广告被称感动了亿万观众,还获得公益广告奖。
  四川律师李宗发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上书,提出专门立一项地方法即“孝法”,并把孝顺父母作为考察、录用公务员的先决条件。甚至,南方某村把封建时期的二十四孝塑成雕像。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群忠认为,孝道在当代社会的地位不可能也不能够再成为传统社会那样的首德地位。但同时我们看到,中国社会毕竟处于一种传统向现代的转化过程之中,家庭仍1日是中国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仍然会长期受到中国人的重视,因此,作为家庭道德的孝仍然有其合理性,况且,它长期作为传统社会的首德,在中国百姓中的影响还是常常深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