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人。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
陈竺:五项改革重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彻底缓解看病就医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今后卫生系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安排。2011年突出抓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进五项改革重点工作,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一是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筹资和服务水平,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二是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三是集中力量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确定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向全国推广'争取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得方便、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让医务人员受鼓舞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鼓励指导试点城市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上先行探索,形成经验,逐步推广。四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陈竺 卫生部部长)
郑功成: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基于社会公正
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是一个客观事实,分配欠公与分配失范是根本原因。但当前的利益失衡格局确实是“非一日之寒”。我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基于社会公正与可持续发展,既要正视收入分配格局严重失衡的现实,又要理性地寻求化解之法,以确立长久公正的分配机制为追求目标;既要尽快下大决心、用大力度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又不能指望单项改革措施短期内即能够奏效。
我们主张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同时发力,采取一揽子措施扭转失衡的利益格局、规范失范的收入分配秩序,但所取方法需要理性与科学。对初次分配失衡格局的调整不能急于求成。在明确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所得合理比例的目标条件下,运用多种措施逐渐提高劳动者报酬,它需要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力争将“蛋糕”做得更大的同时,通过政府减税、企业让利等措施来逐步实现。在再分配领域,宜加快财税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尽可能地将政府的财政资源、国企收益、土地收益等更多地反馈于民,切实提高对民生福利的投入力度,通过转移支付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同时,降低“三公消费”,杜绝公共资源分配与使用过程中的贪腐现象、浪费现象与低效重复建设现象,防止公共资源与公共收益被少数人独享或多占等。
此外,还应当加大税制调整力度,按照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利益、不断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合理调节高收入阶层收入的方针来优化税收结构与税率。在收入分配改革中,能够尽快见效的莫过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为社会保障与基本公共服务都是共享机制,能够解除全体人民后顾之忧,从而在给人们带来稳定的安全预期的条件下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
顾云昌:房地产调控落实要给力
2010年房价较快上涨幅度有所回落,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策很给力,但是正如总理讲的那样,落实的不够好。2011年政策应该再加把力,使政策落实好。
新的《国八条》是在2011年的1月份发布了,在去年房地产调控的基础上对去年的一个进一步的强化和完善。在我看来,《国八条》在几个方面很给力。
一、政府的制订价格目标和问责制。这对地方政府在落实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方政府在年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的自付能力来确定本地区新建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一是地方政府要有奋斗目标,二是便于地方的老百姓的监督检查。三是上级政府将来问责的时候有目标可检查。
二、进一步对投机性需求进行遏制。首先是金融杠杆,第二套房的首付款不能低于60%,过去是50%,增加了10%。其次,限购面扩大,已经有20个城市采取了限购政策。现在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再加上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些城市,这样限购的城市会翻一番甚至是增加200%。限购政策更严,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三、保证供应量特别是保证保障房的供应量。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特别强调了保障性住房可以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建制镇。二是要严格管理好土地的供应计划。—方面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要保证。同时商品房的供应量也要保证,要求今年的土地供应量不能低于前两年的年均土地供应量。
这样一来不仅遏制了投机需求,也保证了供应量,并通过制订问责制可以实现供求关系的平衡。
(顾云昌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