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新洋灰公司是开启中国水泥业发展的首要一笔,1906年由周学熙接管正式经营。启新洋灰几乎被当时全国所有的重大建筑工程采用,并持久享誉国内。在启新公司的历史中,王锡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周学熙两度担任财政总长时,运营之功实归王锡彤。他王进入启新集团后,以公司为重,领导启新在中国做出了一番事业,并积累了丰富的实业经验。
中国水泥工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水泥亦名水门汀或士敏土,皆英文Cement之译音也。以发用于欧西,故又名洋灰。”当时对水泥需求量颇大,但国内生产量严重不足,故水泥多为从国外进口,水泥由是又被称作洋灰。为减少因进口水泥造成的白银外流,唐山煤矿开平矿务局总办唐廷枢报请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批准,于光绪十五年(1887年)建成唐山细绵土厂,由于当时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料是用船从广东香山运到唐山,生产成本很高,加上管理上经验不足,唐山细绵土厂开办仅四年即告停产。此后该厂产权几经转手,最后被外国人掌控。1906年,袁世凯以北洋大臣的身份令周学熙收回细绵土厂。几经周折,终于使产权失而复得,唐山细绵土厂改名为“启新洋灰公司”。
天津启新洋灰公司自开办以后,生产的洋灰占据了将近整个国内市场,被几乎全国所有重大的建筑工程采用,并且广受赞誉。到1919年,启新在国内所销售的水泥占全国总量的92.2%,成为当时我国最大的水泥厂。
在启新的发展过程中,袁世凯是其推动者,周学熙是名义上的总理。1912年和1915年,周学熙两度担任国民政府财政总长,无暇面面俱到,总协理王锡彤则是事实上的创办者和管理者,他也因此被尊称为“洋灰王”。王锡彤凭借个人实力以及袁世凯的赏识重用进入启新集团后,以公司为重,领导启新做出了一番事业,并积累了丰富的实业经验。
一、初识袁世凯,进入启新洋灰公司
王锡彤(1866—1938),字筱汀,号悔斋,晚号抑斋,河南汲县人。父王鹤汀曾执事盐业,在王锡彤16岁时去世,之后他只好辍学到修武盐肆当小伙计,但“觉其售盐之法陆离光怪”,继续卖盐是卖良心钱,决计离开,由其母辛劳供其读书。他19岁考入开封大梁书院,21岁开始私塾教学。1909年以前,王锡彤主要在河南从事教育事业,并积极参与地方政事,曾主持禹州三峰煤矿、参与洛潼铁路建设、领导河南争矿斗争,成为河南有一定影响力的士绅。
1908年清廷斥退袁世凯,袁寓居卫辉。王锡彤收到同乡王肖庭来信,“言袁宫太保到卫辉,宜偕敏修往谒。”王锡彤因一直敬慕袁氏,遂于次年1月偕好友李敏修前去。其后不久,王肖庭外调江西,在赴任途中拜谒袁世凯。袁告之“官可不作,实业不能不办”,而逢周学熙丁忧,北方所办实业“弃之可惜”,想找一善于经商的人继任。王肖庭向他推荐王锡彤。袁十分满意,但担心“恐不肯助我耳”,吩咐人到处找王锡彤。王锡彤当时还在北京与福公司交涉矿产事宜,几个月后回到彰德见袁世凯,袁敦促他立即北上。但王锡彤一方面担心自己商业知识不足,另一方面不忍离开年迈的母亲,犹豫不决。但其母欣然,“我若思儿亦可电召。”王得以安心与袁世凯长子袁克定同行北上。途中,王锡彤与袁克定谈古论今,相见恨晚,更义结金兰。他深得袁氏父子信任,更觉“一时同被知遇中多为大官,独余以无才商贾如故,然实不得不心感大总统知遇也。”
二、在启新公司的工作和成绩
1909年8月,王锡彤到达天津,开始成为启新洋灰公司总理周学熙的主要助手。1910年他被选为董事,不久任协理。1911年,启新公司由官商合办完全改为商办,王被推为清理人,负责清理一切账目。1912年又被推为总协理,“奉大总统命,劝周缉之就财政总长。缉之虑及启新公司总理一职,余慨然应允代办,实际上仍请示总理,法律上余负责任,花红、薪水仍归缉之。”其后周缉之再任财政总长,启新公司总理一职仍然周缉之兼王锡彤代。王在职期间,启新洋灰占据了国内市场的庞大份额。所出产的洋灰最多时占全国总产的八成以上。除此之外,王锡彤还为启新作出了许多贡献。
(一)接管湖北水泥公司
湖北大冶水泥公司创办于1907年,开工后因经营不善,借日款甚多。1912年,日本三菱公司背信弃义,要求湖北水泥公司一次还清所有债款,否则交出管理权。迫于日方逼迫,湖北省政府查封了湖北水泥厂的所有财产。这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极大关注。王锡彤担心该厂被日获得后启新会大受排斥。于是召开董事会反复商讨。董事会以为,以唐山厂的水泥成本,经火车运到汉口完全可以同湖北水泥厂竞争,故反对接收。王锡彤力排众议:湖北水泥厂地点优胜,交通便利,是启新劲敌,接受后可以占据几乎整个国内市场。最后董事会全体赞成。他又提出“发行债票,尽本公司股东购买,以免利权外溢”。1914年,启新公司董事会成立华丰实业社,由启新公司做保,向保商银行短期借贷140万元,华丰兴业社从保商银行获得湖北水泥公司的经营权。借贷的白银除偿还债务外,其余资金用作流动资本,开始新的经营运作。通过接管,启新公司实现了兼并,维持并扩大了国内市场,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数十家水泥厂。
(二)免遭被军阀政府侵吞之厄运
1916年6月之后,军阀在京轮番执政,战争不绝,大小军阀都把启新公司看成横征暴敛的对象。商股股东们抱观望态度,股款迟迟不能筹集。1918年徐世昌被选为大总统,曹汝霖任财政总长。曹认为商股既然没有交股款,应该由财政部接办启新公司,全部改为官营,并派员办理接收手续。商股股东们甚为恐慌,“连日在津开议,拟以商股已集,请裁督办,举周学熙主政,同人各免力凑办股款支撑局面。”周学熙请王锡彤出面,方以度过时难。经过多方疏通,财政部收回成命。商股创办人召开紧急会议,催集股款,王锡彤带头认股3万元,并设法将恒丰公司存款40万元借过来补充资金,将来由股东认还,这才将天津厂的股款谋齐,启新公司因此得以继续良性发展。
(三)通过联营抵制外货倾销
一战后,外国水泥再次涌入中国,日商以其水泥产量高,质量好,又离中国最近,大量运到中国倾销。王锡彤早已认识到“最可畏者即系日灰”。外国资本财大气粗,水泥生产激增,国内厂矿的任何一家都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之竞争。唯一的前途就是通过联营共制外货。王锡彤在股东大会上指出不联合之害:“不联合则彼此竞销,互相跌价,结果则均受损失,且各自为谋,对于外灰无统筹抵制之法。”1925年代表启新与华商水泥公司正式订立了卡特尔的联营协定,分割了国内市场,共同涨价或减价,有力抵制了外灰倾销。外商尤其日本那种大幅降价自杀式的倾销最终是自食恶果。王锡彤也因此被誉为“洋灰王”。
(四)取消北洋报效
启新公司在1906年转入周学熙手中时,募集股本的对象多为北洋人,启新依靠北洋势力获得了不少便利和特权。袁世凯在任时对于启新甚为出力,其后亦事事特别维持。启新公司为“答其厚意,所有有兴办企业之报效。”具体内容是把公司余利,按新股票照股先行派息4厘,再酌提公积若干,其余照十四成分派,十四成分之一报效北洋兴办实业。但民国以来,专买优先之权根本取消,报效一项当然应该随之取消。1923年,启新股东会向省公署提出催解报销款。1925年,王锡彤离任前又提出此案。公署认为报效名义上可以取消,但是应先缴20万元。王锡彤邀集股东代表公议,最终虽无奈但也缴足了款项,名义上撤销了报效。这虽然没有使启新彻底摆脱被任意摊派、强征的命运,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启新公司的压力,公司得以有更宽裕的资金扩大再生产。
(五)改善管理、技术革新
启新公司在王锡彤任职期间进行了两次大的扩充改造,新设了乙丙丁三厂。每厂各设管理一人,相当于厂长。销售机构原来在各地设代销店,对于大用户如铁路矿山则由公司直接联系。后因产量增加,销售额增大,市场竞争加剧,又分别在“上海、天津、沈阳、汉口成立南北东西四个总批发部”,它们的营业区域覆盖了全国。王锡彤重视人才,在用人上也颇为灵活。监察人中的其中一席本应选京中当道有力者充任,但当时政局多变,他不拘规制。“监察人由公选择,必能得当。”王锡彤还重视引进先进设备,发挥技术设备的优势。在采购原料部、原料配置部、配制洋灰部、灌装洋灰等都进行了各设备的改良更新。更值得一提的是王锡彤也具体参与了一些器件的研制。水泥预制件的研制是在其指导下进行的,水泥与钢筋的混合使用也是与工匠经数月之研究,又“寄图唐山启新工厂,请人修改”,最终获得成功的。
三、王锡彤经营启新积累的经验
在近代中国时局动荡,风云变幻的岁月,启新公司的发展却蒸蒸日上,这其中王锡彤功不可没。1925年,王锡彤60岁时仍被启新公司推举为总理,但其坚决辞谢不就。在启新14年的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显示出明显的独特之处。
王锡彤管理启新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创办实业与爱国结合起来,办实业是为了救国,“我君可欺,而我民不可欺。”兼并湖北水泥厂固然有维护启新垄断地位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王锡彤对外商侵占中国财富的抵制,这种维护民族利益的举动是值得称道的。此后在联营共制外货中,联合定价反倾销,也是为防止中国的利益均为外人所得。这不仅保护和振兴了民族工业,而且也为国产水泥长了志气,扬了国威。
王锡彤利用与北洋集团的关系,为启新争取了许多便利和特权。设厂方面:“嗣后直隶境内如再查有此相同之土质,应仍归职公司推广添设。”此后,启新公司在东北各省及扬子江流域也都获得了优先设立分厂的特权。销售市场方面:启新公司获得了“关内外、京张、京汉、正太、汴洛、道清、沪宁各铁路局查照购用。”后来又把这种特权推广到全国。运输方面:笨重而且脏的水泥运价一般只“按六七折收费”。原料采购方面:启新“常年需要煤斤,由滦矿随时供给,不得稍有延迟缺乏”,而且还不得超过于开平市价的7/10。赋税方面:启新公司得以“免于重征”。此外,启新公司所需地亩,“持官威将每亩一百五十之地,以官价七十元,随意圈用。”这些特权使启新在投入生产以后,增资添机不断发展。虽然这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这些特权为启新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从长远上看,这些做法整合了所有的有利条件,抵制了外商对中国市场的控制。
照顾职工利益,将其与企业效益关联。王锡彤由士而商,以实业立足,但是在经营实业的过程中由于深受义利之辨的影响,在追逐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照顾到公司职工的利益。工人享有较高的工资待遇,“工资总额在产值中所占比重,大约在7%~8%。”启新公司的职工只要是可以按月发到薪水的人都可以成为启新公司的同人,同人都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获得同人花红。并且公司还为同人设计了“同人储蓄慰问金。”公司每月除给月薪外,每月加给十成之一慰劳金,按月储存。1923年又具体化了奖励金制度。奖励金分为普通、特别、优异奖励金,大部分职工成员都可以享有。在职工福利设施方面,启新也有其独特之处。其中包括带薪休假制度、廉价的同人宿舍出租制度等。这种双方友好互利的共赢是王锡彤经营实业的重要经验。
王锡彤早年在私塾教书,后转向实业。在进入中国水泥业中的佼佼者启新集团后,全力经营,淡泊名利,领导启新走过了辉煌的十四年,表现出经营实业的热心和实力。王锡彤振兴、扩大启新公司,功德于民,泽惠后世。袁世凯曾经特地为王锡彤颁赠家祠匾额、楹联。匾额曰:“敬宗裕后”,楹联曰:“世有清芬留累叶,家余德荫兆三槐”。启新洋灰公司的成功,王锡彤的经营运转功不可没,他由此积累下来的经验在今天仍有实际价值和借鉴意义。
(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