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与企业内部控制

2011-12-29 00:00:00孙白杨
会计之友 2011年17期


  【摘要】 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过程中,较多地向西方先进管理经验学习,但不可否认的是,产生于2500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对于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 法治; 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
  
  源于春秋战国,盛于先秦的法家思想,以“趋利避害”的人性论为哲学前提,强调“法”、“术”、“势”,形成了“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信赏必罚,以辅礼制”的特色,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内部控制的前提
  
  法家主张性恶论,认为“好利厌恶”、“趋利避害”是人固有的本性。《管子》认为:“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商鞅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这也正是内部控制实施的前提,因为人们都喜欢奖赏,害怕惩罚,因此法治能起到防范作恶,鼓励先进的作用。《韩非子·五蠹》中提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用法治去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他们做了错事的惩罚远高于得到的好处,人们就不会作恶。
  企业的内部控制要求首先应明确内部控制的相应规范,财政部于2010年4月26日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6月28日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二、内部控制客体的确立
  
  法家认为,整肃社会道德秩序的关键在于确立一个客观、公正的价值准则,因此他们极力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根据法家思想的观点,内部控制的主体应当凌驾于企业领导者之上,不论职位高低,都应纳入控制的范畴。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的主张,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管子·法法》的“置法自治,立仪以自正”则强调了制度的制定者也要遵从制度的约束。
  为保证内部控制的高度独立性,决定了控制主体不能隶属于企业管理层或是财务部,而应直接由董事会中的内部审计委员会来实施,真正实现其内部审计职能;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上至董事会,下至企业全体员工都在执行,因此在进行内部控制时,仅仅由个别部门来完成是远远不够的,相关元素都应参与,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全体员工。
  
  三、“势治”说与“授权制度”
  
  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势,权力。法家认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因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讲,领导者本身要有足够的权威,才能强力推行法治,才能达到法治应有的效果。
  授权制度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制度。授权制度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权赋予相关管理层和执行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部控制的起点。由于个人理性是有限的,通过授权制度的“有限权力、流程审批”能够实现的是对个人理性能力限度的最大弥补。同时,授权制度是基于公司契约责任的授予,因此只授予与个人能力相匹配的权力,并要求权力行使者的权力在一定范围内,不得超越相关规定的权限范围。
  
  四、职业道德的培养
  
  有的学者将法家定位在“非道德主义”的立场上,但实际上,法家在推崇法治的同时,并未放弃德治。在宗法社会组织中,通过“礼”来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整合社会的道德秩序;而在割断了人与人之间血缘身份联系的新型组织中,“法”就成为整合社会道德秩序的唯一手段,成为维系社会道德秩序的唯一准则。每一个人都只能以国民的身份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一种统一的、一元的、绝对的行为准则——法。因此,从个人行为选择的角度来说,守法就是尚“公”,违法就是任“私”。
  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组织利益是唯一的“公”,与此相对的个人利益则是“私”,所谓“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法”是一种社会价值准则。在法家看来,社会生活中“贤”、“不肖”、尊荣、显贵等价值评价都只能以“法”为标准;“法”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以法为教”强调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法家在主张法治的同时,也注重道德秩序的体系建立。会计职业道德本身就是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因此,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借鉴法家思想,有利于职业道德的健全。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和创新
  
  法家强调制度相对稳定的同时,也认为制度也要随势而动。《韩非子·亡徵》中提到“号令数下者,可亡也”,意思就是指制度不能朝令夕改,而在《韩非子·八经》中则说“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其意则明确制度要适时进行变革和改进。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样要遵循一致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原则。即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内控制度要有的放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控制制度;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便于制度的执行者实际操作,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
  法家思想虽然是应对国家治理的需要而产生,但其务实功利、崇尚实用的价值追求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却具有不可估量的参考意义,借鉴法家思想的内涵,以此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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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方钊.论法家管理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管理论坛,2010(2).
  [4] 时显群.论法家“务实功利”的价值观[J].社会科学家,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