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的约稿通知,我十分高兴和感动。思绪一下子就被拉回到2004年、2005年——那些在学院学习、生活的日子里,还有那些日子里的那些同学、那些老师、那片篮球场、那座图书馆、那食堂、那宿舍、那课堂……
2004年3月初,我幸运地成为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届全脱产成人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生,报到第一天,接待我和同学们的老师是张红梅、杨会新、龚瑞等。两年脱产学习期间,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学本科14门主干课程以及检察实务方面的业务课程。或许是第一届的原因。我们这批同学的到来,给学院平添了不少生气和故事。在这些故事中,除了宿舍的私密外,尤为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学院多位老师的“师道尊严”了。和蔼可亲的邵世星老师把我们引领到民法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大家生活在民法中:循循善诱的单民老师、倪泽仁老师、周洪波老师、许忠剑老师先后教授我们刑法总则、分则,他们良师益友般交流式的讲解使我们逐步了解了刑罚的威严和温情:教授我们程序法的徐鹤喃老师、刘林呐老师、郑在义老师。更是让我们逐渐明白了正义绝不单纯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而已,它也是可以被摸得着、看得见的。徐鹤喃老师还时常鼓励我们去参与和旁听由她参与或主持的国内、国际法学学术活动。起初,我们是揣着诚惶诚恐的心情坐在现场,后来,经过几次之后,就坦然多了。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我们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也结识了一些外校的法学大家、业务部门的领导,受益匪浅。教授我们行政法的是胡卫列老师、迟晓燕老师。尤其是胡卫列老师,他讲课的时候精力超投入,完全融入到了所授课程当中,他总是一边讲课一边走到同学们中间,通过眼神、手势等肢体语言和同学们互动,让我们逐步厘清了行政权、司法权、私权各自的“藩篱墙”。教授我们法理的郭立新老师,总能将各个部门法与法理相结合娓娓道来,每每都让我们听得过瘾;图书馆的缪树权老师,我们印象也十分深刻。当时学院组织辩论赛。我所在的辩论小组进入到最后决赛,辩题是“法律有情法律无情”,我们请缪老师作指导,他一听说我们的辩题后,立即称赞说这个辩题好,并举例说,法律是有情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人人都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也有选择结婚或是不结婚的权利:法律又是无情的——同样是婚姻法也规定了男性公民结婚必须达到22周岁,女性公民结婚必须达到20周岁,否则不予登记结婚。还有教授我们经济法的王振友老师、教授我们知识产权法的张剑文老师等。王振友老师讲课从来不用话筒,他讲课的声音大小会随着教室和听课人数的大小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具有穿透力。
我们这一届同学毕业后,大部分都回到地方上从事法律等方面的工作。我在2006年获得司法资格后,一直留京从事法律职业。前些日子,同宿舍的吴海涛(福建诏安人)来北京办事,我们一同回到学院香山校区。尽管校园里原有建筑物作了较大调整或是翻建,幸运的是,当时学生食堂2nH7a2gg3Bwy6eV3bLoY/G+7/SLSHjCNc4/RhQ+wt88=外面的大柳树依然矗立在那里,叶子绿油油的,枝条在清风中婆娑,似乎在向我们打招呼呢。平时里,多忙于工作或是应酬,难得故地重游,放飞一把心绪吧!海涛入校后的2005年获取了司法资格,2007年成为主诉检察官,2009年被院里任命为公诉科副科长。过去的5年,他也娶妻育子,在当地成了家。我在2006年获取司法资格后也完成了个人职业生涯的转型,成了一名职业律师,并于2007年举家由苏至京落户海淀,基本顺利。记得2006年,我被律所派驻到江苏常州一家地产公司从事专职法律顾问工作,边工作边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每每遇到条文理解上的问题时,我总是十分自信地跟学院的老师们打电话请教。然而,让我更加自信地是,所有接到我电话求教的老师,每一位都能耐心解答,直至疑问消除。后来,这种“后援团”的自信状态,也自然地延伸到了执业过程中。令我感动的是,学院的老师们几乎全部是有问必答。有些问题即便是老师们暂时拿不准的,他们也会在此后较短时间内。尽其所能的主动告诉我们。后来得知,与我同届的好多同学也均有同感。多么好的学院、多么好的师长啊!点点滴滴无不让人肃然起敬。
如今,国家检察官学院规模、地位、影响力都远远超出20年前成立之初的水平,其实,更远远超出20年前水平的是,学子们对于学院的眷恋、崇敬。时光荏苒。在这份眷恋与崇敬之中,所结下的师生情谊终如香山红叶历久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