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的建设和使用

2011-12-29 00:00:00杜海宛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1年10期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以看守所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整合检察资源,强化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率先建成了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并实现了与驻所检察独立监控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局域网系统的互联互通,产生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在2010年5月份召开的全省“强化以看守所为平台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研讨会”上,该院就远程视频提审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并播放了其制作的远程视频提审工作流程演示片,引起广泛关注。邓州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措施到位。在建设中做到“五个保障”
  
  一是保障机构人员。我院把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同时,报经邓州市编委审批,落实了机构和人员专项编制,成立了信息中心,副科级建制,配备了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
  二是保障协调协作。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工作涉及基层院与上级院的对接、与监管部门的协调以及院内相关部门间的协作联动这几对关系,对此,我院都用制度加以明确,保证了系统的有序进行。
  三是保障技术支持。我院先后3次与外部专业人员一起对南阳市院的局域网特别是“三系互通”进行全面技术分析,重点论证建立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的技术可行性,并与郑州志诚和杭州永控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了软硬件配置安装调试协议。建立了信息中心日常维护和专业公司技术支持结合的双重保障模式,确保该系统完全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并稳定运行。
  四是保障资金投入。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要求计算机运行速度快、存储量大、音视频清晰、传输速度快,能够确保同步传输,为此,该院按照“一步到位”的配置原则,先后投入20万元,架设了光纤,购置了高清摄像机、调音台、声音输入输出器、视频分割器、电脑等软硬件技术设备。保证了使用效果。
  五是保障培训服务。在抓好全员信息化培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基础上,我院针对远程视频提审工作的需要,分期、分批对公诉、侦监、监所部门的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项培训和测试。由此,这些部门的干警普遍达到了熟练、精确操作的程度,有力服务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到位,在运行中做到“五个规范”
  
  远程视频提审系统重在建设,关键在规范管理和使用。在工作中,邓州市院探索建立了建、用、管并重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制定了《远程视频提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南阳检察系统试行的标准。该规定可归纳为“五个规范”:
  一是规范了工作流程。《规定》共27条。涉及远程视频提审工作的全程,按时间节点,分为启动、准备、讯问、结束、其他五个阶段,每阶段都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在制度规范下,该院组织相关部门,与市院成功对接,进行了多次模拟操作,反复论证,设计了工作流程图,制作了专题片,可直观地反映远程视频提审工作的全貌和各环节的衔接,
  二是规范了上下级院协作关系。规定明确规范了上下级院的配合和联动关系。设置了两级院侦监部门在远程视频提审启动、讯问、配合及后续资料传递方面的协作程序,两级院信息部门在技术保障方面的协作程序等。
  三是规范了院内部门间协作关系。规定把侦监部门确定为基层院一方组织、指挥、协调上级院进行远程视频提审的主要力量,并明确了辅助提审、信息传输、资料报送等工作职责,同时,对监所、信息、法警等部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是规范了单位间协作关系。规定注重了与监管单位在安排提审、提还押犯罪嫌疑人、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保证工作流程在顺畅、安全、保密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五是规范了参与人员协作关系。由于远程视频提审参与人员多、环节多、流程长,规定注重上下、内外、本院工作人员的协作,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各自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强化了职责衔接。
  截止目前,经过试运行,该系统初步发挥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案成本、加强证据保全、增加安全系数、强化自我监督、提升办案质量等作用,预期效应全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