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走访”走出大和谐

2011-12-29 00:00:00吴金中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1年10期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检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09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开展全市检察干警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共出动干警5864人次,先后走访社区(乡村)1300多个,企业800多家,居民家庭5500多户,发放张贴《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检察工作服务指南》、《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常识》、检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46300多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达到1200多次,化解了250多件矛盾纠纷,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800多次,征集到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000多条,架起了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服务大局,助推郑州经济发展
  
  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是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三年来,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投入了3200多人次,走访了郑州市800多家企业。走访中,与企业职工召开座谈会350多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00多次,开展法律咨询800余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20个,帮助建章立制45条。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在走访郑州市重点企业时表示,要把重点企业作为郑州检察机关的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为郑州都市区建设保驾护航。郑州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服务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依法查处侵害重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干扰重大工程建设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为郑州市重大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经反复征求意见,郑州市检察院拟定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从许多涉及企业的犯罪中,检察干警发现许多企业人员不懂法,不会利用法律问题相当严重,企业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呼声很高。基于此,郑州市检察院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各基层院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小组”,深入辖区各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并组织企业职务轮番到监狱、看守所及各级检察机关内建立的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至今年7月底。两级院已在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200余次,组织550多家企业干部职工共125000多人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教育。
  走访中,干警与企业一起召开检察干警与企业职工座谈会,共同研讨保企业、推项目、促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把为企业服务这项工作由被动地等待事情发生转变为更加主动地来解决问题。围绕企业转危为机、加快发展的实际需要,郑州市检察院制定了具体服务措施,对涉及企业兼并、产权转移等举报线索,认真审查,把工作上的失误与腐败行为区别开来,并要求涉及到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和对企业的账目冻结、扣押,必须要经检察长同意,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决防止案办了,企业垮了,职工失业了的情况发生。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09年以来,两级院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保企业、促发展的最有效手段。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立案查处与企业生产、产品销售、项目拆迁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23件31人:批准逮捕危害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各种刑事犯罪1345件2321人,为郑州经济发展优良软环境的缔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注民生,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在大走访活动中,检察干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因农村土地纠纷、城镇房屋拆迁、基本建设用地、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劳资纠纷等经济社会领域中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联系,配合他们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例如上街区院干警在对汇才街社区进行走访时,了解到水产公司职工张某等10余人怀疑其经理李某贪污公款造成公司严重亏损,张某等人对该问题反映强烈,正酝酿集体上访。得知该信息后,该院控申科及时与张某取得联系,并与之约定了时间、地点,届时由张某等点名选定的检察长带队,调查小组及时介入,最终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还了当事人一个清白,又使群众解除了心头疑虑,更好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化解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在走访中,走访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逐一建立民情台帐,迅速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外的,移送、督促有关机关及时解决。惠济区南王村村民反映,国家电网工程建设中,拆迁了该村23户村民的住房,时隔一年,安置房仍未得到解决。生活十分不便,惠济区院高度重视,迅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安置。中原区院在金苑社区走访时,该社区居民反映,在其居住的居民楼附近,有一家废品收购站,该收购站尘土飞扬,蚊蝇滋生,噪音不断,气味难闻,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中原区院参与走访干警立即到该收购站进行实地查看。证实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后,立即向区行政执法局执法监察大队反映这一问题,督促其依法尽快处理,该废品收购站很快被取缔。
  
  抓好反馈,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几年来,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郑州市检察机关在不断解民忧的同时,及时利用反馈信息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坚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
  树立先进执法理念。郑州市检察院在全市两级院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执法理念教育,切实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贯彻到具体的执法办案实践中去;进一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严格履行检察职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进一步树立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理念自觉按照司法内在属性和检察工作规律开展工作,做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化解矛盾并重,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突出查处职务犯罪。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的突出问题人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着力查办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医疗、教育、就业、生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有针对性地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赈灾救灾、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狠抓队伍建设。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郑州市院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针对性地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切实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近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增强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完善了检务监督机制,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努力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不断革新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经常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观摩检查办案工作,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
  努力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推行了“点名接访制度”,检察机关公开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便利群众到检察机关举报、控告、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意见时自主选择接访领导,接访领导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依纪依法处理反映问题,并回复反馈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推行为上访群众又开通了一条便捷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在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风险等级、工作责任及控制风险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对所办理的每起案件,在每一个诉讼环节对是否存在信访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程度,设置预警级别,分类处置。风险评估制度的推行,使信访工作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到今天6月底,我市实现无涉检进京赴省访,涉检信访息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