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科学发展的战略抉择,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作为政法机关当前必须着力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也是一个全新课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的要求
第一,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一是要增强公平理念。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积累了一定物质财富后,贫富悬殊、司法不公等社会不公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温家宝总理曾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检察机关应切实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范及时、充分且准确地转化为各类法规范和制度,转化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实确立和竭力践行的基本价值追求。转化为各类社会管理主体进行价值取舍和决策判断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执法公信力。二是要增强人本理念。社会发展是为了人,社会管理也是为了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应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尊重和合理解决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要增强统筹理念。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检察机关必须统筹好各方主体,兼顾好各种利益,树立大局意识。学会统筹各方主体,兼顾各种利益,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做到与政府配合相得益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实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最优化。四是要增强科学发展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立足国情,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检察机关,既要勇于创新。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又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是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社会管理手段要避免实践中存在的“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问题,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更新。就是要善于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弥补现行社会管理方式的不足,推动、促使以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一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多元、多方的管理手段转变。
第三,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要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适应社会管理的多元性和开放性,在法律监督中进一步规范各职能主体的职能任务和权利义务,推动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用法律规范与制度规范引导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同时还要明确检察机关各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责,整合各种管理资源。由部门参与向全员参与转变,建立依法管理、常态化管理和有序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的系列机制制度,以实现长效管理目标,实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效能的最优化。
二、检察工作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
社会管理的基本作用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增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察工作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通过职能的充分发挥,规范、促进、监督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 把握四个原则,确保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正确方向
一是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国家是一个由其内部机构有序组合、良性运行而又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平行机关。各自担当着不同职责。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人点,在于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服务。规范、促进、监督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是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途径。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离开执法办案,检察职能便成了空中楼阁,社会管理创新更无异于纸上谈兵。检察机关要通过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管理秩序;要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监督公权力依法行使,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要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树立良好的法治、道德标准。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环境得到净化;要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作用。及时发现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同时要坚持以检察执法社会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通过面对面接触群众,更直接地体察民意、关注民生,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要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并根据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协助党委政府把住政策源头。促进完善社会管理。
三是要着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工作,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是社会性高级动物。是社会的活动主体,是社会生活中最富有能动性和创造力的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社会管理,就谈不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然而对人的管理的基本前提是要解决好人的生存、生计、生产、生活等问题,即民生问题。只有民生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和满意的改善,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更加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随着民主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社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把对人的管理寓于对人的服务之中。检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要着眼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合力的关键,只有着力解决这些当前社会管理体制中的根源性、基础性问题,才能有效解决存在的社会治安、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道德风尚、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工作要充分根据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层面广、问题多、难度大特点,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凝聚人们规则意识,以法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民族的社会理想,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抱负,这个社会才能生生不息。坚如磐石,蓬勃向上;依法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促进公职人员和治理机构厉行善治,尤其重视基层、基础和源头性环节,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注重发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共建、建议、咨询等职能,推进完善公共治理的手段。要围绕政府主体密切配合,促进建立起有关社会事务规范和新型公共服务体制;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中心开展工作,促进其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
(二) 着力构建五大格局增强舍力,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创新社会管理,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检察机关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构建大监督格局。整合人大监督、党内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审判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几大监督主体的力量,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最大效果地实现对各种公权力的监督,形成并健全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二是构建大预防格局。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走专门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在强化内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同时。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构筑社会大预防网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构建大信访格局。强化与上级院和政府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建设,落实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预约接访、网络接访、网上受理信访等制度,拓宽民生诉求的反映渠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强化联合大接访制度。坚持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四是构建大调解格局。检察机关要建立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积极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轻微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五是构建大帮教格局。深化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落实安置政策,不断完善社会帮教机制。依托社区和学校。加强对五种人的社区矫正工作,防止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加强对流动人口犯罪情况的分析,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此同时。要结合办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 突出五个重点作为突破口,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根据上级机关的精神,当前检察机关应着力推进五个重点问题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一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二要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三要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开路、服务先行、管理到位,把这些地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努力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方。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要推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并用,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消极影响。要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五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完善分类管理政策,探索加强日常监管的有效办法。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准人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做到依法、有序、有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