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外国民族音乐》课程建设

2011-12-29 00:00:00王州
人民音乐 2011年1期


  贯彻《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推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工作开展,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主办、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外国民族音乐》教材教学研讨会”于2010年7月18至21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召开。来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音乐院系中分管教学的领导和担任《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5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共有三个环节的议程: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阐释及解读;对《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实践进行多方面探讨;成立“《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研究会”。
  一、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
  阐释及解读
  在本次研讨会的第一个环节中,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王耀华教授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释及解读,认为《纲要》有如下几个特点:科学性、音乐性、师范性和时代性。
   “科学性”主要体现在《纲要》是按照现代课程论的基本框架来结构各门必修课程,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课程论体系。各门课程的内容都蕴含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三个维度,即“三维目标”。“三维目标”作为一个整体,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通过实践使之成为三位一体的追求。此外,《纲要》中的“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课程实施与评价”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在转型阶段音乐教育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时期,对于保证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所以,所谓“科学性”也就是科学地处理基本规格、基本要求与发挥各地区、各学校积极性、创造性的辩证关系。
  “音乐性”指的是作为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必修课应当突出“音乐课程”的音乐性特点,并且用音乐性特点来促进教学,加深对音乐艺术在文化整体中的位置和特点的理解,掌握音乐课程教学的规律和方法。《纲要》强调了实践性、审美性和人文性等特点。
  “师范性”指的是因为《纲要》是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而编制的,所以“师范性”特征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纲要》区别于其他类别学校(尤其是专业音乐院校)的重要特点之一。主要体现在:1.观念:关注基础音乐教育改革;2.内容:既注重课程学科理论体系,又注意与基础教育的紧密联系;3.教法:突出师范特点,大、中、小课相结合;4.过程:见习——课程实习——实习。
  “时代性”指的是《纲要》顺应时代的需求,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强调教师为主导、学生是主体;实施发展性评价,提倡形成性评价,促进教师、学生、课程管理者观念、知识、方法的共同发展;注重以各门课程的教学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成长,培养学生探索创造性教学方法的观念和能力;以教学指导纲要的“指导性”代替原有教学大纲的“指令性”,为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提供了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的余地,并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阐述以上特点的同时,特别针对《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作了深入分析。
  二、对《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实践
  进行多方面探讨
  《外国民族音乐》作为一门课程,在上世纪后半叶以来得以发展,是一门以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尤其是传统音乐)为教学内容的新兴课程。在中国,其发展历程比较短暂。对于这样一门发展历程较短且在《纲要》中被列为必修的新兴课程,对其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各个方面,都值得大家进行深入的探讨。这也是举办本次研讨会的初衷。
  目前,在国内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始开设或准备开设《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有部分院校走在了前面,并且总结了该课程实施的经验。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央音乐学院李昕教授、安平副教授以及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王州副教授等,分别从自己多年开设该课程的经历,就如何有效地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谈了不少体会,同时也给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议。
  中央音乐学院李昕教授从专业音乐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认为针对不同层次的受众应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如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音乐学专业和]奏]唱专业等不同的学历层次、专业层次,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生所具备的知识结构、音乐学习的经历等因素,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达到本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李昕教授还详细探讨了教学模式的问题,如在教学过程中聘请“外教”进行教学、运用电脑网络进行教学、组建多元化合唱团等,这些教学模式的运用都对《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实施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创新思路。
  中央音乐学院安平副教授从《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原则、教学理念、教学内容、课程资料的收集和利用等方面出发,具体探讨了该课程实施的多方面问题。他认为“通过对世界不同地区与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学习,正确地了解世界、认识世界,激发学生的音乐好奇心、敏锐感、热情与美感,从而启发培养学生的音乐文化洞察力、理解力、分析能力、创造力,并培养学生的国际文化交流能力”。安平老师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认为该课程的教学原则为:“快乐教学、轻松享受、感知融入、体验文化”,以民族音乐学理论为本课程的理论基础,在教学中应始终贯穿“文化中的音乐和音乐中的文化”的理念。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王州副教授主要从《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材分析、教学实施、各类资源的利用和学习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从自身的教学经验出发,分析了目前该课程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教学实施的具体建议,对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刚从美国北伊利诺大学研修半年归来的两位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周伟、韩晶,分别从课程教学的理念和具体实施两个方面,为参会代表介绍了该大学世界音乐专业的教学情况。她们发言中的大量的图片和音、视频展示,给予了聆听者不小的启发。
  在参会者全体讨论的环节中,来自全国各院校的老师发表了许多看法,这些老师的观点,有的是从教学管理者的角度出发的探讨,有的是从教学实施者的角度出发的探讨。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田耀农教授从“美”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外国民族音乐的所谓“好听”与“不好听”,“……民族音乐有自己的身份背景和制作目的,如果把民族音乐当做艺术音乐来看待,那么对民族音乐来说,不仅不是保护,反而是一种摧残”。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杨和平教授从课程资料的选择、教材的综合利用、教学课件的制作等方面,介绍了自己对这门课程的教学体会,认为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应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苏州科技学院音乐学院冯智全副教授对课程的课时安排提出了看法,认为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外国民族音乐》教学内容,同时有效地利用教学资源是提高这门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人民教育出版社音乐部主任杜永寿博士从教材建设的角度出发,认为《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材并不是越丰富越好,而是应具备系统化特点。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邹敏教授从课程教学的管理者角度,探讨了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认为任课教师应与各地教师广泛交流经验,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此外,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书记张维刚、安徽安庆师范学院唐建军老师、信阳师范学院李敬民博士、新疆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系宋晓丽老师、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杨琛老师、贵州师范大学谭卉老师等,都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就电脑网络的运用、课程评价的方式、关注传统与现代的联系、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理解、课程资源的交流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看法。
  三、成立“《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研究会”
  为了有效地整合现有资源,更好地促进《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发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在本次研讨会上,正式成立了“《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上,陈自明、张伯瑜被推选为“研究会”顾问,王耀华教授被推选为会长,副会长分别是:李昕、安平、洛秦、管建华、罗艺峰、田耀农、王州、杨和平,秘书长由王州兼任。
  “研究会”是一个由全国从事《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的教师和教学管理者自愿结合组成的教学研究团体,接受中国音乐家协会世界民族音乐学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的双重领导。“研究会”以研究《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材教学问题,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形成音乐的世界文化视野,培养尊重多元文化观念、提高人文修养、实施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为目标。同时,“研究会”将对会员有联络、交流、培训、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服务、指导的作用,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会”还将定期组织学术和教学研讨活动,交流教学体会和教学经验,交换学术资料和学术信息,促进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努力推动课程的发展。
  在本次研讨会的闭幕式上,王耀华教授表示,感谢大家对《外国民族音乐》课程建设的努力和贡献,期望今后大家共同努力,推动课程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第二届“《外国民族音乐》教材教学研讨会”拟于2011年11月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
  
  王州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特约编辑 于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