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现状调查与推进策略

2011-12-29 00:00:00王朝霞
人民音乐 2011年4期


  03年颁布实施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由“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组成,其中“音乐鉴赏”为必修模块,2个学分,其余五个模块为选修模块,各1个学分,学习18课时(即1个学期)获1个学分。学生在高中阶段必须在音乐课中获得3个学分。
  为全面了解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的现状,笔者通过调查问卷和教师访谈的方式,对广东省高中音乐教师和学生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问卷调查从教师、学生的角度设计了以下几个维度的问题:(一)教师卷:1.关于模块的开设:已开设的模块及其操作模式,模块开设的课时及学分的认定;2.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等。(二)学生卷:1.关于模块的开设及选课意愿。2.对六个模块的喜爱程度。3.对音乐课的评价,包括喜欢什么样的音乐课,期待在音乐课堂上获得什么等。之所以把这次调查的重点放在模块的设置及实施上,主要是考虑在我国高中音乐教育的发展历史上,模块的开设既是一项创新也是最重要的改革,虽然设计者对此从理论的角度进行了论证和设计,但仍需要实践的检验。
  调查样本选择:本次问卷调查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选取了经济发达地区珠三角的广州市、珠海市和东莞市,经济欠发达地区粤北的英德市、粤西的茂名市、粤东的河源市。共发放教师问卷100份(每所学校1份),回收有效问卷90份。发放学生问卷1600份,回收有效问卷1306份。同时走访了二十几位来自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普通高中音乐教师和教研员,与他们座谈涉及的问题主要有:1.是否都接受过高中音乐新课改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时间满意与否?2.模块开设的具体操作方法。3.实施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与课标所描述的理想状态有哪些距离?4.模块开设的效果或成果。5.关于课程评价问题(即考试和学分认定的方式)等问题。应该说,这次问卷调查和访谈是较广泛和深入的,从中了解到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的真实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中音乐新课改带来的积极变化
  
  (一)课程结构及学习方式的改变为高中音乐课程带来了活力
  高中音乐新课程多模块的开设能为不同需求爱好、有不同特长的学生提供多方面的选择;教师也能人尽其才,发挥作用。新课程提倡的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等方式,也在高中音乐课程中得到较好的应用。在教学方式上,新课程转变了教师以自己对音乐的理解或是教学参考书上对音乐的诠释的一言堂的授课模式。“歌唱”、“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实践性较强课程的开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参与音乐实践和音乐表演的机会。
  (二)音乐课堂为学生所喜爱,评价方式丰富多彩
  调查发现,教师们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过程的设计上,基本上能够注意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能从学生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强调学生的“学”。课改后所涌现的优质课都体现了“以音乐的思维、音乐的手段、音乐的语言来解决音乐的问题”①这一特点。据笔者的调查,发达地区学生对音乐课的评价,“喜欢”的占85%,欠发达地区的占80%。课改前所持的“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的论调可以改一改了。
  目前的高中音乐新课程在评价方面能够从多角度、多形式对音乐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态度及能力提高等方面进行评价。例如,广州市萝岗区各中学的音乐课程评价采用“三榜合一,积分评定”方式,通过“小组学习活动表现积分榜”、“个人学习活动表现积分榜”、“阶段测查积分榜”所记录的各项数据信息,对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知识、能力、情800da1fe561e286fca897c67613c54eb感、态度、价值观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评定中学生的音乐学业成绩,一改“评价就是唱一首歌,或评价就是考核音乐常识”的局面。
  
  二、高中音乐新课改存在的问题
  
  (一)选修成必修,学分随意送
  高中阶段的音乐课程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完成3个学段、获得3个学分才能毕业。但实际操作中,模块的开设并没有按课标所规定的“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开设多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要求。由于其它学科都“内容多、课时紧”,不少学校“优先考虑保证高考科目课时量”,存在不开课或开课不足的做法,例如笔者在对“关于模块的开设比例、开课方式、课时及学分的认定方式”的调查中显示,100%的学校开了“音乐鉴赏”课,78%(发达地区)和55%(欠发达地区)的学校开了“歌唱”模块,其余模块的开设比例极低。学分的认定上有45%(发达地区)和95%(欠发达地区)的学校采取由学校自行认定的方式,即不管是否开足模块的课时或数量,学校最终都会给学生3个音乐课的学分。
  (二)选修模块开设的目的不明确
  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教师认为五个选修模块的开设是为有天赋或有基础的学生而开设的,不少受访的教师认为“学生基础太差,没法操作”。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是专业技能的教学,囿于学校领导的不太支持、自身水平不够、教学设备不足等会把选修模块拒之门外,或只开设歌唱模块应付了事。
  (三)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教育两极分化的现象体现在教师素质、教学资源等方面。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教师们对高中音乐课改的认知度、参与度和实践经验有着很大差别。广州、深圳和几个珠三角城市的教师在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方法的运用及课程开设的操作上比较符合课标的要求。而粤北及粤东的某些地市,教师因为收入低,自身敬业精神欠缺,加上学生基础差,新课程的推进遇到更多的困难。就教学资源而言,两地的差别也很大。例如,粤北的英德、河源的某些学校,只有教师有教材,学生是没有音乐课本的。因为“课本比较贵,用的又不多”(受访教师语)。而且配备有多媒体设备的专用音乐课室也极少。
  (四)师资配备上“不缺教师缺专业”
  参与此次调研的高中专职音乐教师,90%以上有本科文凭,绝大部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师专业技能最集中的是声乐,其次是钢琴和舞蹈,比较欠缺的是作曲理论专业,专门学过戏剧表演的几乎没有。在师资的配备上,许多学校配有两至五名教师,有艺术高考班的教师甚至高达十名以上。从专职音乐教师的数量上看,是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的,可是由于专业知识结构的极度相似,在教学上“不缺教师缺专业”的问题比较严重。
  (五)对教材的评价有褒有贬,使用情况不容乐观
  调查显示,广东省经济较发达地区教师对现行高中音乐教材的满意度为60%,经济欠发达地区为36%。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地区的教师反映:教材内容过于深奥和专业,学生基础较差没法按照教材内容授课;有些模块的教材,在编写时忽略了艺术本身的规律,在技能训练要求上没有循序渐进的、巩固提高的要求,没有考虑知识点呈现的螺旋式上升关系,使得教学在许多方面无法达到课标的要求。同时,教材的使用普遍存在教师不依据教材内容授课的情况。一些非示范性高中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仅依据学生的爱好来组织课堂教学,教材少用甚至不用,上课只听唱流行歌曲或观看与音乐有关的视频。另外,在选用教材的意愿上也较少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教师往往到了开学才知道要用的是何版本的教材。
  
  三、高中音乐新课改的推进策略
  
  (一)适度调整模块设置与学分要求,不断优化教师结构
  
  高中音乐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的学分认定比例与模块难以开足开齐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新课标对音乐学分的分配、必修与选修模块的建议,是基于对高中音乐教学的历史和现状的考虑,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不重视艺术教育的学校提供了避重就轻的条件。我们看到不少学校就只开音乐鉴赏+五个模块中的任一模块,有的学校干脆就只开两个学分的音乐鉴赏模块,根本没有留给学生选择的空间。因此建议六个模块均为学习一个学期获一个学分,即改成1+1+1的选课模式,这样可以增加学生的选择空间,减少“选修不成成必修”现象。其次是加强课程管理,规范学分认定,杜绝“学分随意送”的问题。针对音乐师资力量布局不合理或某方面师资短缺的现象,建议以区为单位对各高中学校的音乐师资进行调剂使用,也可让一些老师跨校上课。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社会上聘请专家到校上课,尤其是对于那些师资比较短缺的模块,更应如此。只有上述措施落实了,新课程中多模块并存才有可能实现,课标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才有贯彻落实的基础。
  (二)转变教学理念,倡导敬业精神
  音乐教师要克服有悖于高中音乐课程性质和价值的倾向,要厘清专业音乐教育与普及音乐教育的理念,高中音乐课程的重点不是为了选拔音乐尖子生,不应把他们的成绩作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的标志,而把大部分的学生排除在音乐课堂之外。只有音乐教师的观念改变了,音乐新课程的实施才能有效落实。由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淡化音乐技能,培养音乐兴趣”的观念曾一度深入人心(现在这一观念已在逐步修正),加上音乐课同样不被重视等客观因素,有相当多的学生学了九年音乐后,到了高中还是不懂识谱,不会唱歌。高中音乐教师要直面现实,勇于改变现状,而不是一味地把责任推给九年义务教育,从而放弃教育的机会,成为音乐课堂上放电影、看视频,不教学生音乐知识,不为学生提供音乐实践机会的借口。正如郭声健教授指出的,“高中教师要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对待新模块教学带给我们的挑战,当我们也认为给高中学生提供音乐表现与创作的机会是我们音乐教育天经地义的事情时,新模块就可能不再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反而变成我们改进和提高音乐教育质量的契机了。”②要使高中的音乐新课程顺利实施并结出丰硕成果,教师的敬业精神需要大大鼓励和倡导。
  (三)调整教材编写内容,不用行政命令干预教材的选用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实验教材的跟踪调查和质量评估的工作力度。每隔两三年在教材内容上作一些改变,教材修订前要先做大量的调研工作,了解教师和学生的所求所好,将教师和学生反映的特别偏、难、不典型、脱离学生生活实践的内容换掉,使具有时代特征的音乐新作能及时补充到教材中;调整部分教学效果较差的活动设计,使教材的内容及活动形式更能适应教学的需求。另外,培养教师对教材教法的驾驭能力,教参的编写要有大量的教学案例,后续的教材使用的培训工作尤为重要。同时教材的使用权要真正“放权”给师生,教育部要有专门的机构处理教材推广中的违规出版社,从而遏制在“鼓励竞争”口号遮掩下的“教材大战”的蔓延。
  (四)教师培训模式与内容要与时俱进
  课标出台后,针对课标的解读、教学理念的更新、模块的开设、选课的操作、实验教材的使用等,从国家级到省级培训已经进行了许多轮。后期的培训应该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的原则,向着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努力。在培训资料的搜集整理上还要多多关注农村中学的教学案例,以实例来说明高中音乐课程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方式。培训要改变过去那种“专家讲,学员听”的灌输方式,大力提倡一种“人人参与”的培训模式。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以示范性高中为龙头,带动本地域高中课改教研,给予在培训中起到引领作用的示范课的设计者、执教者一定程度的鼓励和嘉奖,促进教师参与课改实验的积极性。对教材使用的培训,可采用面向全省甚至全国征集优秀课例,举办课例的设计讲座与比赛。通过这样的方式“磨”出教材使用的范例,要比专家的纯理论讲座来得有效和有针对性。同时,要加强教师职后培训。教师进修学校等机构应该承担起这种培训任务,有针对性地举办一些音乐技能培训班、音乐鉴赏讲座等,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
  (五)高师音乐教育改革要同步进行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既往的音乐教育改革忽略了与中小学音乐教育密切关联的高师音乐专业的配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整体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建议高师的课程设置要适当调高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比例;调整和整合专业课程中专业知识与实用技能的比例;增加人文社科课程,调整社科课程中理论知识与实用知识的比例。改革教学模式,高师的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其教学对象不同于音乐院校的专业音乐生,要加强高师教育的教学实践环节,除了加强到中小学的见习和实习环节,学生在校期间,也可通过许多活动来加强教学实践活动。如举办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教学技能比赛、模拟课堂比赛等,这些活动都能有效提高师范生的角色定位,尽早进入准教师的状态,缩短入职的适应期。
  
  结语
  国家课程的改革均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先行调研、论证,再设计、制定方案,是有的放矢的。这种自上而下的教改路径虽有明显的优越性,但也难免出现以偏概全和不切实际的情况。广东省作为首批参加课改的省份,在中小学音乐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相信这些问题在全国范围都具有普适性。《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能否成为一个经得起考验的纲领性文件,能否得到普遍认可和接受;高中音乐新课程改革能否顺利实施、蓬勃发展,需要各级行政部门和音乐教育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王安国主编《从实践到决策——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花城出版社,2005年版。
  [3]冯季清主编《高中音乐新课程理念与实施》,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
  [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①肖红春《上去高山望平川——走进第二届音乐教育名师大讲堂》,《中国音乐教育》2009年第12期。
  ②郭声健《高中音乐新课改面临的三大挑战》,《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9年第6期。
  
  王朝霞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