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贪污成本

2011-12-29 00:00:00高荣伟
今日文摘 2011年11期


  早就听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威名,所以一踏上新加坡的土地,就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著名的红山区麟谷巴鲁2号——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所在地。走进小院,有两位妇女坐在长凳上静候约谈。这让我想到一个词语——“贪污成本”。当一个人开始贪污,也就开始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不知道哪一天会被检举揭发。这就是“贪污成本”之一——“举报压力成本”。踏入贪污调查局一楼大厅,我们的目光被陈列柜中一封遗书所吸引:
  
  总理:
  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沮丧。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你的忠实的郑章远
  
  这就是曾经轰动新加坡甚至国际社会的郑章远事件。这位前国家发展部部长收受了80万新元贿赂,事情被揭发出来后,由于不能面对法庭和舆论压力而自杀。死前,他向当时的李光耀总理留下遗书。
  贪污调查局策划组组长罗荣兴介绍说:“新加坡严厉的法律和行政处罚,如果一个公务员有贪污行为,将要付出“高额经济成本”,将处处面对“得不偿失”。贪污调查局官员陈启明先生为我们算了一笔账:按照规定,如果一个公务员为政府服务了33.5年,那么,他工资中的每1000新元,可以换算为11.6万新元养老金。按月工资1万新元计算,其退休时就可以拿到116万新元养老金。如果他贪污了,那么他什么也就没有了。这就是经济上的贪污成本,失去的远远大于贪污所得。
  让贪污者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舆论压力、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严苛的反贪举措让每个人都明白:失去的远大于得到的。
  (金世丹荐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