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举了我国工业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统计对象分类上缺乏合理性,降低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操作上缺乏科学性,造成重复劳动、统计内容多、繁、旧;工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缺乏可行性,降低了统计数据的精确性。提出了建立集中的统计体制、设置合理的统计指标和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等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工业统计 问题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工业统计制度也进行了一些相应的变革和调整,但总体来说仅仅是对某些方面进行的微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统计模式,工业统计工作的现状与我国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极不适应。工业统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它必须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政府制订经济政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因此,现行的具有传统体制特征的工业统计工作必须变革和更新。
一、现行工业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对象的分类缺乏合理性
1998年起,新的工业统计制度将工业统计对象分成两类,即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称规模以上)和5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称规模以下),同时规定统计调查时规模以上企业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而规模以下企业则使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统计实践证明,这种将工业统计调查对象分类统计的方法存在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单位是在年初依据上年度的销售收入确定的,而实际上,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工业企业的销售状况往往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个经营年度内一些企业会由规模以下进入规模以上,而又有些企业可能会从规模以上转入规模以下,这样一来,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所选择的企业单位必然与实际不符。
其次,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分别由统计局和地方企业调查队两个系统承担,这就人为造成名录库资料和工作机制的“两张皮”,对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难以做到及时认定、及时变更、及时衔接,不可避免地造成混乱。
第三,统计资料缺乏可比性。从搜集资料的准确度看,用全面调查搜集的资料与采用抽样调查所推算的资料肯定是有差异的,而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又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就使得不同年份所确定的调查范围和采取的调查方式缺乏统一性,最终造成耗费大量资源所获取的统计资料缺乏可比性。
(二)统计操作缺乏科学性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统计数据的精确性和应用性,统计部门对工业统计的工作环节和统计内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然而由于这种调整缺乏科学性和整体性,工业统计工作仍然存在的众多的问题。
一是多头统计。目前工业统计仍然实行条块分割,“多头”对下的统计格局,由于不同统计主体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导致统计报表种类过多过滥,有工业、能源、科技、资产、劳资、价格等多种报表。二是统计内容过多。不同来源的报表中不仅内容过多、过细、陈旧,并且存在大量重复交叉现象,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数”、“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等指标需要重复填报三至四次;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表中,产品品种细化到酱油、味精、铅笔、牙膏、火柴等;在《规模以上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表》年报表中罗列出“制造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所有构成项目(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装卸费、包装费、印刷费、绿化费、宣传费等)。许多调查内容陈旧无用,如《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中“应收款”、“负债额”等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订货》季报表中“库存产品”、“企业自用产品”、“产品订货量”、“产品订货额”等等,作为政府统计部门,调查了解基层企业每个月的应收款、产品定货量、成本核算明细账目等内容毫无意义。
(三)工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缺乏可行性
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都是用总产值指标衡量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由于总产值包含产品生产过程中转移的价值,存在重复计算,因此,改革开放后,我国将反映工业生产活动成果的核心指标,由工业总产值改变为工业增加值。但是,这一指标实施以来一直没有确定一种适宜的核算方法。按工业统计制度规定,季度工业增加值采用当期工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度增加值率的方法得到,年度工业增加值要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分别计算。不难看出,照此规定计算出来的季度工业增加值既不能反映当期的实际情况,也无法和年度核算的工业增加值相衔接。对于年度工业增加值,在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前,要求将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调整一致,从理论上讲,这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应该一致,但在实际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途径不同,最终结果很难取得一致,有时还会相差很大。在此基础上无根据地进行调整,反而有可能将本来比较准确的数据调整得不够准确了。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后,工业增加值数据采用生产法占75%、收入法占25%的加权算术平均法进行计算,这种权重的比例确定也缺乏科学依据。
二、完善工业统计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适当集中的统计体制
政府统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工业统计部门,全面负责工业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工作。原有统计机构内部其他专业统计部门不再向企业布置统计报表和调查表,将目前条块分割的统计体制转变为集中统一的统计体制,改变目前多重设计、多头布置、统计信息分散、协调衔接困难的状况。集中统计既可以减轻基层企业工作负担,降低统计成本,又能够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制订科学实用的统计指标
我国现行的统计指标多而繁杂,缺乏实用性。因此,必须对现行的统计指标进行彻底地改革。一是大幅度缩减统计指标,删除过时陈旧指标、多余无用指标、上年同期指标和派生指标,只保留极少的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如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数、工资总额、资产总额以及重要的产品产量等指标。二是对一些重要指标,如能耗、价格、利润、收入和成本费用等,均适宜采用专门调查取得资料,不需划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所有工业企业都填报。三是把所有统计报表整合为一套报表,取消月报。
(三)采用科学合理的统计方法
统计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能否获得准确的统计结果。如工业增加值的核算 “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方法。这两种方法搜集资料和核算的过程都比较繁琐,但从搜集资料的难易程度看,用收入法计算,比较容易一些,因为构成增加值的四项指标都是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一般企业都有比较完整的、详细的明细账目。若用生产法计算,则难度较大,主要是因为中间投入项目繁多且零乱,难以搜集完整。中间投入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一次性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和对外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物质性服务费用和非物质性服务费用),这些资料需要分别从“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财务费用明细账”、“销售费用明细账”等财务账目中搜集相关资料再进行整理得到,不仅难以搜集完整,并且工作量很大。因此,笔者认为,工业增加值应采用“收入法”计算,不论是季度核算,还是年度核算,均采用这种方法,应取消“生产法”。
(四)选取适宜的调查方式
一是提倡抽样调查。我国的工业统计方法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取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尤其要大力推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既能降低调查成本又能保证调查统计的准确性,因此,工业统计应尽快在大范围推行抽样调查。二是提高调查方式的针对性。如了解企业的利润额、成本费用等情况,适宜的方法是县(市)统计部门组织专项调查,以工业增加值为基础指标,分行业进行抽样调查,调查了解各行业产品的利润率、投入产出率等相对指标,再推算总量指标。这种专项调查获得的是资料的准确度还是统计调查成本都要优于统计报表。又如:能源消耗、水消耗等指标,则适宜采用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可由县市统计部门或省统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或消耗量较大的单位或行业进行调查。在调查中不仅要了解各行业综合能(水)耗状况,更重要是深入了解节能(水)降耗措施。总之,调查方式要灵活多样,适宜哪种方式就采用哪种方式,不能搞一刀切。
(五)加强工业统计工作的前瞻性
长期以来,我国统计工作的重心一直停留在“事后”服务阶段,注重对计划期已经实现的、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调查、整理和汇总,其直接目的是为国家及各级党政领导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价工作业绩提供依据。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形势瞬息万变,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过去,而是经济运行的现在和未来。因此,统计工作不仅要着眼于已经完成的任务、已经取得的成绩,更要重视经济未来走向。为此,各级统计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要走出去,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大量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获取真实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尤其要对国内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节能降耗、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房地产运行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对未来发展趋势作出提前判断,加强统计服务的前瞻性、增强预见性,为政府、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有价值的信息。■
参考文献:
①张秀宪.工业统计改革浅析.[J]统计与咨询,2007(03).
②谢鸿光.统计分析当敏锐精透[J].中国统计,2009(01).
(薛钰,1975年生,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与会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