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开启新篇章

2011-12-29 00:00:00贾春明张桦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1年4期


  2010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涵盖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诸多合作领域。此协议对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以及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2011年,粤港合作被纳入“十二五”规划。从此,粤港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
  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一周年之际,本刊在“今日视点”栏目中对粤港合作的历史进行了系统的梳理;邀请到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讲述新一轮粤港合作的新亮点、新思维、新进展;同时对粤港合作中的重大项目前海和南沙进行了详细报道。希望能借此为读者提供一个了解粤港合作的窗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每一时期的粤港合作都体现了两地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期待与追求,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的粤港合作是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话题,本刊将会跟踪报道。
  
  广东:全面深化粤港合作——《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出台的背景
  
  今日中国:2010年4月,粤港双方在北京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请您介绍一下这份协议出台的相关情况。
  招玉芳:由于地理、历史的原因,粤港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东充分发挥与香港地缘相连、人文相亲的优势,运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全面加强和深化粤港合作,在有效地促进广东经济发展、带动辐射全国的同时,也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充分证明,粤港合作是“一国两制”方针下区域合作的重要探索,是推动粤港两地经济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粤港澳合作。2008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帼关内容纳入规划”,要求“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把粤港澳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09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出席广东省代表团会议时,要求广东利用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着力提商粤港澳合作水平。温家宝总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写入粤港澳合作有关内容,要求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多次就粤港澳合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举措,为粤港澳合作指明了方向,为制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开辟了广阔空间。
  为共同落实《规划纲要》、推进粤港紧密合作,2009年初,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宫曾荫权举行工作会晤,商定共同研究制订《粤港台作框架协议》,作为推进粤港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央的指导和支持下,粤港双方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紧密协商、通力合作,共同制订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这个协议。该协议是中国内地省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一份综合性合作协议,全面涵盖经济、社会、民生等合作区域,涉及众多政策范畴,包括了部分政策的新突破,为双方业界合作创造了新条件,为粤港合作开辟了新空间,为粤港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
  目前,粤港澳合作的战略地位大幅提升,发展目标日益明确,合作意愿不断增强,互动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思路层层递进,合作内涵不断深化。
  
  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日中国:到2011年4月,《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实施恰好一周年,实施的情况如何?在哪些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招玉芳:总体上看,《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一年来,各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2010年重点工作已基本按期完成,部分项目提前完成预定目标并向深层次推进,其他正在开展的合作项目也在积极推进,协议实施开局良好提升了两地更紧密合作的水平。
  经贸及服务业合作成效显著。20]0年粤港进出口贸易额(合转口)45917亿美元,同比增长284%。其中进1:212416.1亿美元,同比增长296%;出口2175.6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全省实际吸收香港直接投资129.2亿美元,同比增长8.8%。2010年香港投资我省服务业项目2237个,合同金额90亿美元,占广东省服务业合同外资金额的78%。
  在重点合作区方面,国务院于2010年8月26日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目前,前海地区已进入实质开发阶段;珠海横琴政策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有关部门正抓紧协调政策创新问题。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主体工程开始动工,力争2012年前建成;广州南沙筹划建设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启动区面积达108平方公里,并有了规划构想,还分别在南沙和香港、澳门举办了有关论坛和推介会。
  在金融合作方面,效果明显。港资银行驻粤分行开设异地支行进展顺利,8家港资银行分行开设了10家异地支行,还有2家获批准正在筹建中,港资银行在我省设立营业机构达95家。广东企业赴港上市步伐稳步推进,在香港上市的广东企业达到121家,总融资额超过2700亿港元。
  在教育合作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引进港澳高校到广东合作办学工作,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我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粤港澳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另外,深圳市计划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在深圳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以及香港大学到深圳市办分校的有关事宜正积极推进。中山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成立了“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
  在职业培训方面,由粤港共同合作成立的“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在佛山设立并开始招生,首期学员共210名。
  在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开办医疗机构方面,成效明显。目前,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了7家诊所和门诊部。广州万治(香港)内科门诊部已经开业,成为CEPA框架下引进广州的首家潜入执业的医疗机构。
  在香港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方面,有了新的进展。2010年,港人个人出资开办的广州市红升侨颐养老院正式开、共有床位210张。截至目前,港人以独资形式在我省肇庆、深圳、广州兴办了3家养老机构。
  随着《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粤港合作的亮点将不断增加,内容将更加充实。下一步,粤港双方将按照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协调,全面推进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提升粤港紧密合作水平。
  
  新亮点、新举措
  
  今日中国:2011年2月28日,您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广州共同主持了粤港合作第十六次工作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请您详细谈谈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有什么新亮点?对进一步推进实施框架协议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招玉芳:《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规定:“粤港双方每年提出实施本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按情况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按照这一要求,粤港双方经反复磋商,已就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的重点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月28日在广州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
  纵观这份重点工作清单,可以总结为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教育、医疗等重点合作领域继续强力推进。教育合作提出,支持粤潜两地高等学校创新合作模式,在适当条件下考虑签署框架协议,争取出台粤港合作办学的管理办法。在医疗合作方面,广东省将制定出台香港服务提供者在粤开办独资医院的操作指引,同时积极开展港人在粤就医医疗保障衔接。
  二是在继续推动现有合作项目基础上,强调推出新的合作内容。落实CEPA和先行先试政策方面,提出跟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出台实施细则支持申报国家第二批“落实CEPA示范城市”。金融合作中提出,探索开展粤港人民币行业务创新试点,鼓励港资银行驻粤分行扩大异地支行网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要求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02-2010)》终期评估,研究制订2011年后的减排方案。
  三是针对新出现的情况,探索粤港合作的新模式。口岸建设与通关合作中,加快研究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继续推进陆路口岸“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可行性研究工作。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开局之年,广东将继续携手香港特区政府,深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先行先试原则,把推动今年的重点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粤港合作提出的要求相结合,共同推动粤港合作与发展。具体而言,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狠抓任务落实。力争在教育、医疗、通关便利、重点合作区域等重点合作领域取得重要突破。要加强重点行业与重点区域的调研,弄清楚进展情况、面临问题、解决方法,形成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合作领域不仅“先行”,更要“先试”。
  二是完善落实督察机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尽可能量化工作任务,把确定的重点工作变为“硬指标”和“硬任务”,完善评估机制,确保重点点工作有效推进,取得更大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