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峰
环境与经济:由“替代”到“互补”
李晓峰
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现实经济发展中最难处理的一对重要矛盾。现实经济生活中,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经历了由替代品到互补品的规律性的演变过程,揭示其演变的内在机理以及现实经济发展中环境与经济由“替代”到“互补”的具体演变路径,有利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相应调整和国家、国际的政策制定与协调合作。
环境质量;经济发展;替代与互补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来看,经济发展似乎总与环境的恶化联系在一起。虽然近年来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在局部呈现出一定的转向态势,但就全球而言,大的趋势并没有出现实质性逆转。本文的目的就在于从历史与未来的视角,分析、回顾和展望“环境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与演变历程,以解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内在关系的规律性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相应调整和国家、国际的政策制定与协调合作。
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世界上每个国家,无论是富国、穷国还是处于中间状态的国家都将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追求的首要目标(或至少是首要目标之一)。传统的观点以及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往往是,环境管制将降低经济增长的速度,因为用于环境方面的支出必然会挤掉其他类型的生产性投资,从而降低国家GDP的总量扩张。从短期和静态的角度而言,似乎的确如此。然而从长期的、动态的角度去考察,一个基本的结论是:当一个国家处于经济发展初期时,伴随着经济增长,环境污染的问题会不断加重;而当这个国家获得了足够的资源用来解决环境问题时,环境污染则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下降。推而广之,如果将全球作为一个整体,当其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落后时,全局性的环境状况的好转是不可能实现的,甚至局部还会出现环境恶化加剧的状态,只有当全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世界范围内的环境状况才能得以逐渐改观。即无论从一个国家还是跨国家的视角来考虑,环境与经济总是表现出一种由替代而后互补的过程。
研究环境质量与经济产出之间的关系,可以借助于生产可能性曲线(production possibility curve,PPC)来分析。PPC代表在既定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一个社会所能生产的两种产品的最大可能的不同组合关系(如图1)。用纵轴表示总的经济产出,如某国一年之内传统产品的市场总价值;横轴代表环境质量,它是周边环境质量指标的综合,如空气中CO2的浓度、城市噪声的水平、水体的质量等。生产可能性曲线的确切形状和位置,由经济系统的技术实力和社会所属的自然系统的生态因素共同决定。
图1(a)表示目前条件下技术实力和生态因素决定的经济产出和环境质量的所有可能组合。由图1可以看出,在短期内和静态条件下(技术实力和生态因素保持相对不变),经济产出和环境质量的组合(C,E)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即要使经济产出总量由C1提高到C2,必须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使环境质量由E1降低到E2,即组合点由 A(C1,E1)变动到 B(C2,E2),且有 C2>C1和 E2<E1。就最终的社会选择而言,到底是在A点还是在B点,取决于人们对经济产出和环境质量的相对价值判断。如果社会上对经济产出的偏好强于环境质量,则组合点将倾向于A点;如果对环境质量的价值估值更高,则社会的最终选择会倾向于B点。目前这种价值判断的基础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但明确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的价值判断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同一个社会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
图1 环境质量与经济产出水平的生产可能性曲线
从短期和静态角度而言,环境质量与经济产出之间只存在替代关系,但从长期和动态的角度而言,二者则存在着互补关系,即环境质量和经济产出并非总是替代品,也可以是互补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一个正常的预期是使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移动,如图1(b)。这种移动明确地说明了环境质量与经济产出之间并非总是此消彼长的负相关关系,而是呈现出一种正相关的互补性关系。即经济产出总量的增加并不一定非要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在保持同样的环境质量的情况下,经济产出的总量增加了,即组合点由A(C1,E1)变化为C(C2,E1);或者在维持与过去同样经济产出的条件下,环境质量的状况好转了,对应的组合点是由A(C1,E1)调整为D(C1,E2);同时,当社会的选择是在C点与D点之间的任何一种组合时,与A相比,无论是经济产出和环境质量都得到了相应提高。
导致环境与经济由替代到互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1)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提高意味着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技术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量,另一方面清洁生产等低污染技术的采用可以不断减轻污染物的排放,这些都使得经济产出与环境质量之间的替代关系不断减弱。(2)环境偏好的日益强化。人类在自身以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形成不同层次的需求。人们的消费需求一般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会产生高层次的需求。在个人以及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选择偏好是不同的,遵循由低到高的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整个社会倾向于更多地追求物质产出以及GDP的高增长,同时也由于生产总量的相对较小使得污染物的排放量被控制在环境容量之内,环境问题没有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环境的恶化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会逐步成为制约人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因素。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享受需求”以及马斯洛的“安全需求”中,人类享有更好的自然环境和物理环境是其应有之义。这种随着需求层次的逐次提高,对环境资源价值判断不断提高的趋势,使得人们更加倾向于选择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3)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环境质量的提高需要充足的减污投资,而这以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充足的资本为前提。减污投资从不足到充裕的变动促进了环境质量与经济产出之间的关系由替代到互补的演进。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由排污再到治污的现实发展历程也印证了经济实力与环境改善力度的高度相关性。(4)体制与制度的日趋完善。随着经济增长,环境规制在加强,有关污染者、污染损害、环境质量等信息不断健全,促成政府提升一国的环境质量管理能力和不断加强地方与社区的环保能力;同时严格的环境规制进一步引起经济结构向低污染转变,进一步强化经济与环境的互补性关系。
环境问题是由局部发端而逐步全球化的一个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也是沿着这种逻辑关系展开。在环境问题的初级阶段,采取局部(尤其是在一个国家内部)解决的方法;但伴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严重,就需要全球各国协同努力,本着“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去克服和解决。从时空演替的视角出发,环境质量和经济增长由“替代”到“互补”发展过程表现为如下阶段性特征。
1.国内替代阶段。由于国情各异,工业化与城市化起始点不同,经济成长阶段的错落等原因,环境与经济的矛盾在全球各国的表现不是整齐划一的。当一些国家已经进入工业文明快速推进阶段,环境问题也变得日益尖锐的时候,有些国家仍然处于农业文明阶段,资源与环境压力尚未显现出来,因而环境与经济的竞争性或替代性问题必定是在某些国家首先表现出来,呈现出明显的局部性特征。
2.国内互补阶段。到20世纪50—60年代,在发达国家中由于环境污染而带来的“公害事件”已层出不穷,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提高环境质量逐渐引起世人的关注。一些有识之士奋力呼吁应该注意生态保护,科学家也在积极研究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政府也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加强对环境管理工作,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被重新认识,相应的政策也随即出台。20世纪60—7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逐渐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措施和市场机制等促使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开始重视并采取实际行动进行保护,使得环境质量逐步改观,实现了局部的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3.国际替代阶段。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质量的恶化已经严重到危及人类生存的程度。发达国家为了本国的经济增长以及自身利益,通过对外贸易以及跨国公司向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输出”污染的现象愈演愈烈,从而使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跨越了国界,形成了全球范围内跨空间的替代局面。
4.国际互补阶段。环境与经济的国际性互补阶段,是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处于良性循环的高级阶段,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崇高目标。虽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部的种种利益冲突,真正实现全球的合作还有待时日,但值得注意的是人类已经在这方面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际社会围绕全球化的环境问题,在经济、政治、技术、贸易等方面对抗与合作,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国际环境条约体系,有一些效果正在日益显现。
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的复合体,它已经在二战后的短短几十年历程中,迅速由一个地区性问题发展成为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如全球性的气候变暖、酸雨的蔓延、臭氧层的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以及海洋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趋势意味着在解决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上,无论是“国内替代”、“国内互补”,还是“国际替代”,都只是使全人类摆脱困境的权宜之计,要真正彻底地解决“人类共同的家园”所面临环境与发展的矛盾,给全人类带来永久的福祉,必须从战略的、整体的、全局的高度出发来解决问题,以最终实现环境与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互补性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
上述的四个阶段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有一个绝对的时点分隔。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内部因素不同以及外部环境的各异,四个阶段往往呈现时间上的重叠性以及空间上的并存性,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在发展中完全有可能表现出跳跃式而非连续性的特征。
虽然经济社会可以在一定阶段用牺牲部分环境质量的方式来换取暂时的发展,但是这种过程不是无限的,到一定程度,这种关系必然也必须要发生逆转。那时,经济的发展必须以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前提,同时又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提高奠定基础。对一个国家而言,认清和把握环境与经济关系的演变过程有两个方面积极的政策涵义:从国内而言,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妥善处理面临的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复杂关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创造条件;就国际而言,通过参与和影响世界性政策走向,承担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并分享自己应该获取的利益。
就中国而言,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环境问题在解放以前和建国初期就有所表现,1958—1965年“大跃进”时期和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对环境的破坏更加严重,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由于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使得环境的严重程度进一步升级,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问题都很突出,经济与环境之间的替代性明显,使得我国面临着比其他国家更为严峻的资源匮乏与经济增长压力(张坤民,2010)。
为了缓解经济与环境的矛盾,中国自1973年始就开始关注环境保护问题。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1974年10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1978年2月,环境保护首次写入我国《宪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加关注环境保护事业,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1983年12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与人口问题并列的两项基本国策之一。198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9年,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重点强化环境管理。199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3年,在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转变、从单纯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转变的“三个转变”方针。同时,为了强化环境管理,在近30多年的时间中,国家环境保护机构的地位也逐步提升。1973年是国务院下属的非常设机构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立环境保护局;1984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下的环保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年升格为总局;2008年进一步变成了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成员单位。
2.环境保护的规制不断完善。1978年环境保护问题首次被纳入《宪法》,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主要的环境法律法规已逐步建立与完善。截至2008年5月,共制定环境保护法9部,自然保护法15部,修订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和“环境监管渎职罪”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法规50余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00件;各地人大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1600余件;国家环境标准630多项。目前,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已从初期着重于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和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努力加强环境管理,向越来越突出经济与环境保护与协调与“双赢”转变。经过多年实践,参照国际经验,中国环境政策与扩展到命令——控制手段、市场经济手段、自愿行动、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
3.跨国环境保护协作日益加强。除了着力关注国内环境治理以外,面对全球环境状况持续恶化的局面,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的活动,推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筹备于召开,在全球环境与生态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围绕保护臭氧层、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公约谈判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召开,中国积极参与环境外交,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1992年《21世纪议程》获得通过,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公布,这是全球第一部国家级《21世纪议程》。在199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成立,这是国务院的国际性高级咨询机构,旨在就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此外,中国还同很多国家政府、国际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开展了广泛的环境领域的合作;有关部门批准和签署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0余项等。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政府正在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经历并且不断地优化着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从“替代”到“互补”的阶段性演变过程。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选择,走新型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以及在解决国际环境问题时的郑重承诺与积极担当,正是处理国内和国际环境与经济问题时由“替代”到“互补”的思想转型与行动支持。
注释
[1]巴里·菲尔德,玛莎·菲尔德.环境经济学[M].原毅军,陈艳莹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过建春.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
[3]王启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保护自然环境的背景、政策及启示[J].消费经济,2004.(4):21—23.
[4]张坤民.中国环境保护事业60年[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6):1—5.
[5]David Wheeler.Greening Industry:New Roles for Communities,Markets,and Governments[M].2000,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 the World Bank.
F062.2
A
1003—0751(2011)03—0048—04
2010—12—24
李晓峰,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院教授,经济学博士(郑州 450002)。
责任编辑:晓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