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福臣,王 锋
(1.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广东 湛江524088;2.广东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海洋新兴产业投资机制创新的战略思考
白福臣1,王 锋2
(1.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广东 湛江524088;2.广东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是一种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风险投资,其投资机制的创新是海洋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以风险投资的视角对我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机制、投资重心分化、投资收益分配和退出机制的创新方法和方式,为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机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海洋新兴产业;投资机制创新;海洋经济
近年来,海洋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快速升级。在海洋产业发展中,传统产业的比重如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盐业等越来越小;而比较成熟的海洋新兴产业比重在不断的上升,如海洋油气业、海洋化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建筑业和船舶工业等,以及未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海水利用业、海洋能开发和海洋信息产业等,这些现在和将来的海洋新兴产业将会在未来海洋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是将来海洋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在海洋产业中,渔业、海洋运输业和海洋盐业一般被认为是海洋传统产业;而海洋新兴产业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由传统渔业与高新技术结合的现代海水养殖业;第二种是现代发展较为成熟的海洋油气与海洋化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水直接利用、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业等;第三类是技术尚不成熟,科技成果尚未转化或转化率较低的海洋产业,如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开发和海洋信息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海洋资源开发不同于陆地的开发,由于海洋的特点,其资源开发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对技术要求较高,如深海采矿,就需要潜水设备以及对海底地形的探测设备,浅海中的石油开采可以使得开采平台固定在海底陆地上,同陆地石油开采方式具有相近性,但如果是在深海开采,则需要一个漂浮式的开采平台,而这种平台需要较高的科学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环境的稳定,节假日制度的改革,以及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人们不仅有了大量可自由支配的收入,而且还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使进行长线旅游成为可能,而滨海旅游以其度假休闲的特点吸引了不少国内外游客来海滨城市度假,因此滨海旅游业在海洋产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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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新兴产业进入门槛较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技术、资本和政策。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高新技术作为支撑,而这些技术的研发都是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和资金投入。这种投入在短期内得到的收益较少,且风险较高。如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的开发,其前期投入让很多企业和投资者望而却步。由于海洋新兴产业的开发有着很强的外部性,所以政府制度的限制较多,使得产业进入壁垒较多。新兴产业是知识经济的转化结果,人力资本也是进入条件之一,人才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有专业技术的技术型人才和对海洋新兴产业有着战略眼光的管理型人才。
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是靠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海洋产业的多样性推动的,包括高新技术支持下的传统产业的发展,如新型的养殖技术带动的海水养殖业,现代国际商务信息网络下的海洋交通运输业,以及海洋资源开发热潮带动下的油气业、海洋化工、深海采矿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及其结构比能明显的反应新兴产业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我国海洋生产总值2004年为12841亿元,到2008年上升为29662亿元,海洋经济总量增长了约130%。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从2004年的30:24:46优化为2008年的5:47:48(表2)。其中第一产业,即传统渔业的比重在不断的下降,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第二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以及依附于第一、二产业的海洋第三产业更是海洋经济增长的亮点。在海洋二、三产业中,除了海洋运输业外都是海洋新兴产业,而这些产业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发展,并在海洋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主要是靠国家对海洋产业的投资引导和市场的调节的结果。
海洋新兴产业产值从2005年的9519.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4804.3亿元,因为统计难度较大,这其中不包括与传统产业有着紧密联系的新兴产业,如渔业中相关产业、海洋运输业中的海洋信息服务产业等(图1)。
我国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人口过多,经济发展较快,使得自然资源缺乏,特别是陆地上资源的极度匮乏,人们便将开发的眼光投到了海洋,高技术、高投入和高风险的海洋开发,使得大多数企业或民间资本无法进入这个行业,资金的短缺、人才的缺乏在海洋开发中都是很难逾越的障碍。从统计数据来看,新兴产业中滨海旅游占有较大的比重,而海洋能、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矿产等的开发力度相对较小,其主要原因是海洋新兴产业风险较大,导致投资规模较小。投资规模的减小,还会导致海洋新兴产业的产业链中断,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逐渐萎缩,陆地上的高新科技向海洋开发技术的转换率较低。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是风险投资,而且比陆地上的投资规模需求更大,投资风险更高,这就要求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主体应该多元化,投资机制要灵活,要能更好的适应海洋开发的市场运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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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新兴产业的特点使得作为全新金融工具的风险投资得到青睐,风险投资机制有利于弥补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缺口,同时也是海洋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孵化器”[1]。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投资,政府完全通过财政支出来投资那些海洋公共物品,保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二是政府引导的、企业参与的投资,政府给与优惠政策和投资准入制度,由企业和社会出资;三是完全按照市场的需求去引导投资。在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上,需求方是那些亟待开发,但未知因素较多的项目,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基础建设等,而供给方是以政府为主,国有大中型企业为辅,社会和市场为补充的投资主体。海洋新兴产业风险投资风险更大,所以投资主体首先是政府,其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和民间资本在未来的海洋新兴产业投资中将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1.政府担保,银行贷款。融资机制的创新在于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吸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等。海洋新兴产业风险高的特点使得直接吸收投资和公司发行普通股进行融资较难,利用银行贷款也非长久之计,而发行公司债券只有大型企业才可以做到,风险意识较强的中小企业一般不会通过发行债券方式融资。因此,应通过政府出面担保或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不仅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也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中小企业由于其对资本运转周期短的要求,一旦获得贷款,就能使高新技术在海洋新兴产业中的转化率提高,同时可以通过政策降低一些小型银行的进入门槛,利用社会资金投入到海洋新兴产业中去。
2.建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直接投入到产业项目中,可以使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链不中断,产业的整体运行得到保障。投资基金可以对其所投资的项目提供资金运用方面的咨询,监督审核项目资金运用状况,并可以对所执行项目的企业给予管理方面的支持。投资项目一旦运行,风险投资基金就会拥有企业的股份,有了董事权力,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家特长,对经营状况进行指导,使得风险资金能得到最大的产出。2008年,山东省申请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以海洋二、三产业中的重点行业,第一产业中的高科技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初步确定的投资重点领域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船舶工业、海洋生物技术产业、海洋精细化工和海水综合利用等主要海洋产业,以及港口、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主要投资方向就是海洋新兴产业[2]。
3.社保基金的参与新兴海洋产业投资。据统计,到2009年6月,我国的社保基金总资产达到了6459.24亿元,社保基金的周期较长,资金总量较大。长期以来,社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放入银行,保值增值的功能没有完全的发挥出来。社保基金用于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一方面可以使社保基金增值,另一方面使海洋新兴产业得到巨大的资金支持。但在社保基金进入海洋新兴产业投资时,应该建立由政府和社会共同组成的监督与监管机构,让社保基金可以高效透明的运行。
4.利用租赁和商业信用进行短期融资。租赁和商业信用是一种短期的融资方式,租赁是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与一定收益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财产权利的一种契约行为。商业信用是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企业之间的信用行为[3]。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筹集数量可观的资金,用以解决海洋新兴产业的上游产业或下游产业的资金问题,如把成熟的高科技转化为海洋新兴产业技术,这样就会使投资在短时间内收到较大的效益。新型海洋产业的产品走向市场,打开市场的费用用这种短期融资解决,也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投资上游产业。海洋新兴产业同其它产业一样,是产业链中的一环,主要靠上游产业的推进和下游产业的拉动发展。如图2所示,海洋新兴产业中,其上游产业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科技设备,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海洋新兴产业所需的科技设备是不可缺少的,而这些科技设备主要由其上游产业的厂家或企业进行生产的,如海洋油气工业和海洋化工业所需的各种勘测、开采和储存等设备;二是原材料的供给,海洋新兴产业中,原材料也是进行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海洋工程建筑和船舶制造业所需的水泥、钢材都是要由上游产业提供的;三是信息产业,在滨海旅游业中,信息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发达的信息支持,滨海旅游就不能很好的发挥其抢占旅游市场的优势。所以投资分化转向新兴海洋产业的上游产业,有利于更好的为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使产业发展有较强后动力。
图2 海洋新兴产业资本运行过程图
2.投资下游产业。新兴海洋产业的下游产业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新兴海洋产业产品的再加工和深加工,如海滨矿砂业、海洋油气业、海洋化工业和海水综合利用业等,这些产业的产品大部分是不能直接进入市场的,需要进一步的加工才能流向市场,因此,对于新兴海洋产业的下游产业进行投资,使其发展成熟,就能更好的疏通产品分类流通渠道;二是贸易,贸易是新兴海洋产业产品推向市场,打开市场的后期活动,是将产品套现的最后一个环节,所以,对于新兴海洋产业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投资,可以更有效地实现产品销售利润和新兴海洋产业的价值。
新兴海洋产业投资是风险投资。高风险应该有高的收益,风险的分担是投资收益的标准,而合作项目风险分担的一般原则是能力原则,即谁最有能力控险或处于风险控制的有利地位,谁就承担该类风险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在新兴海洋产业的投资中承担风险越大,得到的分配收益就越高[4]。但海洋新兴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要更好更快地发展海洋产业,开发海洋资源,在海洋开发前期应该实施以下两种收益分配方法:
1.政府承担较多风险,企业收益比例较高。在中国,政府是一个强势主体,而企业相对就是弱势主体,在新兴海洋产业投资中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风险,而分配相对少的收益,政府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通过政府拥有的国家调控权力去分散风险,企业应该承担较小的风险,分配相对多的收益,如此才能激励和调动企业进入新兴海洋产业的积极性。投资主体中政府和企业通过签订合同或是协议,分清各自的风险和收益,政府的风险高、收益小,企业的风险小、收益高。
2.社会承担较多风险,政府收益比例较高。政府和社会都是强势主体,社会比政府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强一些。社会的风险可以分散给每一个社会公民,其所得到的收益也分散给每个社会公民,基数大,就会使得均量的增加与减少不明显,政府要承担在各个方面和行业的社会调节责任,总责任量较大,单个方面的风险分担就应较少。同时,政府在投资新兴海洋产业的风险投资中很多项目都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所以政府应该得到更多的收益来弥补其投入的负外部性。
目前风险投资的退出有上市、并购、清算等方式。这几种方式在法律保障和操作可行性方面均存在问题,使风险资本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进而使风险投资无法步入良性循环[5]。新兴海洋产业的投资退出机制的建立对于企业和社会资本的进入有着较强的推动作用。因此,除了传统的退出方式外,还应该建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二板市场和政府购买退出(图2)。
1.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山东、广东等海洋大省可由省(直辖市)交易机构组织本地企业在本地区交易。各类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挂牌交易。可发行新股融资,或允许市场中管理规范、业绩良好、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小额股票(如500万)发行,进行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并成立相应的区域性的票据交易中心,以使得本地区的各中小企业退出通道畅通[6]。待时机成熟,即各地区的区内企业信用度和业绩较好,但又不具备入市的标准时,各个海洋大省可以共同商议建立一个有关海洋新兴产业的区域联合交易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形成良好的循环模式。
2.海洋二板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主板市场的标准较高,且都是大型企业融资的方式,那些有创新实力和灵活经营的中小企业由于其处于成长阶段,所以没有实力进入主板市场,建立海洋二板市场显得尤为迫切[7]。现在资本市场上的二板市场的标准相对中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是太高,应该降低海洋新兴产业企业进入二板市场的门槛,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使这类企业能够良性运行。海洋新兴产业投资失败的企业能够快速的退出,更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进入,使产业新陈代谢加快。
3.政府购买退出机制。由于海洋新兴产业投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很多企业在进入后不能持续的进行投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匮乏,但其有着良好的技术或发展模式。针对这样的企业,政府应该通过购买的方式,使得这类企业能快速的退出海洋新兴产业,同时激励愿意进入海洋新兴产业的企业进入。
首先,高风险意味着高的失败率,政府建立风险投资补偿机制,是对这种失败的补偿。对于那些已经进入海洋新兴产业,却又没有取得收益或是受到重创的企业应该给予补偿,这样也间接激励了想进入该产业的企业投资,让其无后顾之忧。并且这种补偿机制应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其次,减免税收,政府在企业从事新兴海洋产业的投资方面应减免税收,让企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产品的开发上,使得投资更有效益。
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快,其投资规模也是越来越大。因此,建立起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国有大中型企业为辅,社会和小企业为补充的投资开发模式,在融资—投资—收益—退出—再融资整个循环过程中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这种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以投资机制的建立为基础的,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机制的创新,能更多地调动社会投资力量的积极性,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海洋新兴产业的投资中。同时,资本在整个产业投资中流动机制的创新、让资本的进入和退出畅通无阻、资本的收益与亏损都有着良好的分配和补偿方式,是促进我国海洋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
[1]于谨凯.我国海洋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7,(4):46.
[2]吕福明.山东省申请设计海洋产业投资基金[N].中国海洋报,2008-08-17(A1).
[3]蔡宝兰.企业融资方式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8):93.
[4]何寿奎.基于风险分摊的PPP项目投资决策与收益分配研究[J].建筑经济,2006,(10):78.
[5]李宏昌.建立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策略[J].经济问题,2008,(8):72.
[6]靳景玉.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31(1):24.
[7]赵海越.基于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金融创新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9,25(3):63.
Strategic thinking on innovative investment mechanism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
BAI Fu-chen1,WANG Feng2
(1.Research Centr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Zhanjiang 524088,China;2.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Zhanjiang 524088,China)
The investment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 is a high-tech based venture capital;innovation in the mechanism for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is the driving forc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In this paper,perspective of venture capital is put to use to analyze the status of development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 in our country.Innovation strategies corresponding with financing mechanism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investment focus differentiation,investment income allocation and exit mechanism are put forward,thus providing a new idea for investment mechanism of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
marine emerging industry;innovation of investment mechanism;marine economy
F062.9
A
1673-9477(2011)02-0046-04
2011-03-20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编号:09JDXM79016);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编号:08E-05)
白福臣(1962-),男,吉林桦甸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海洋经济、资源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等。
[责任编辑:陶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