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 志
试析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
● 尚 志
1956年前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初步形成了包括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在内的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改革经济体制;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开始酝酿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设社会主义;思想
1956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便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从1956年4月毛泽东向最高国务会议作了《论十大关系》报告,到同年9月中共八大召开前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初步形成了包括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在内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同时提出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并相应地制定了包括改革在内各方面的政策,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先河。
在所有制结构上,毛泽东主张允许多种所有制存在,认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956年11月,黄炎培专门给毛泽东主席写信反映相关情况,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商业者的表现是好的,但少数人表现消极,“白天是社会主义,夜里是资本主义,还出现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任务还是艰巨的”。这个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他专门了解情况,认为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因为社会有需要,上海的地下工厂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可以开私营工厂,可以开夫妻店,也可以请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1]这是毛泽东对“三大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相应政策,这比他在《论十大关系》和中共八大上提出的方针政策前进了一大步,涉及对所有制结构的重大改革。
在产业结构上,毛泽东提出要解决好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毛泽东批评了苏联的做法,谈到了为适应形势的需要,我们要作适当调整,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同时主张降低军政费用的比例,调整重工业内部的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的关系问题。他说:“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2]这实际上是要走一条与苏联不同的中国工业化道路。
在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上,毛泽东在总结苏联教训的同时,提出“要处理好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和工厂的权力,给地方和工厂更多的独立性;各个生产单位有了这种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3]。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重点谈了经济体制问题,他提出:“要研究工厂、农业生产合作社,地方要有多大自主权,过去有的东西是从苏联照搬过来的;要研究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分配问题,农业总收入的60-70%应该归社员,合作社和国家占30-40%,让农民多分一点;要研究企业的自主权,企业应当有怎样的一种独立性,应该叫做要有点‘独立王国’,公开的、合法的‘半独立王国’。”[4]陈云在党的八大发言中进一步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计划生产是主体,在计划许可范围内按市场变化的自由生产为补充;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市场为补充。[5]这些也都涉及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
此外,还提出了对外开放的思想。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中第十个关系是中国和外国的关系。他指出,我们要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那些合乎科学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自然科学方面,特别要努力向外国学习,技术方面大部分先要照搬。[6]中共八大刚闭幕,毛泽东与应邀参加中共八大的法国共产党代表团团长杜克洛谈话,从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希望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急迫心情。毛泽东说:经济落后国家搞工业化十分艰难,“你看法国政府能否摆脱美国干涉,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在贸易上能把成套设备卖给我们,很久还是不很久,你如何估计?”“我们与法国资本家不是做一般的生意,是说替中国设计工厂、供应装备、安装装备并教会中国工人开动机器。”当杜克洛说“美国还在阻碍”、“我们在这方面可能做些推动的工作”时,毛泽东接着说:“请帮助。”[7]
(一)扩大人民民主。毛泽东多次提到我党历史上曾经出现无情打击的倾向,认为那是不团结、不和气、不民主的表现。他认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种解决党内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主办法。1956年12月,毛泽东跟工商界人士谈论东欧国家问题时讲到:“总的来说,中国政治上是好的,但也会出乱子,不过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是跟工人、农民、资本家、民主党派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我们不是板起面孔专门训人的,不是意见提得不对就给他一棒子,打得他头向下、脚朝天。我们叫人民政府,你们有话尽可以讲,不会借故整人的。”[8]刘少奇也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指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的结合”,“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9]
(二)强调监督的重要性。毛泽东形象地提出“两个万岁”和“两怕”。他说:“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他们可以看着我们,这也是一种民主。共产党有两怕,一怕老百姓,二怕民主人士。”[10]毛泽东所说的“怕”,是指共产党要受人民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的第七个关系是讲“党与非党的关系”,提出我们党与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他说:“究竟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邓小平在中共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也突出地强调了监督问题。在谈到执政党有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危险时,他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在谈到反对官僚主义时,强调“必须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也需要党外民主人士“能够对我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在谈到党准备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改革时,强调:“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11]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毛泽东在谈到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个人英雄主义和个人崇拜时,提出要用制度来保证集体领导的实施。他说:“我们要是不愿意陷到这样的泥坑里去的话,也就要充分地注意执行这样一种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而不应当稍为疏忽。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12]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强调“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13]。
(四)系统地制定法律法规,健全国家法制。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就必须跟着改变,完备的法制是完全必要的,公民的权利需要法律来保护,非法侵犯他人的权利必须由国家依法加以干涉,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公检法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作斗争,也要严格遵守法制。”[14]董必武在中共八大上的发言中也指出: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就是要依法办事,为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们现在就要逐步完备我国的法制,要尽快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劳动法、土地使用法等一系列法律,要加速推行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15]
(五)酝酿并开始实行党和国家中央领导体制的改革。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七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中央准备设四位副主席、设一位总书记。他说:“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党,这样的大国,为了国家的安全、党的安全,恐怕还是多几个人好。”并进一步强调:“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多几个人,大家都负一点责任。”毛泽东还谈到书记处要多几个人,书记、副书记可以有十几个人,政治局委员的名额也要扩大,因为中央委员要有170人,政治局委员也要增加到20人左右。[16]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谈到了未来更长时间中央委员会的组成问题。他说,为适应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就要造就大批知识分子,“那时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成分也会改变,中央委员会中应该有许多工程师,许多科学家。现在的中央委员会,我看还是一个政治中央委员会,还不是一个科学中央委员会。”[17]在中共八大期间,毛泽东与出席中共八大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谈话时强调了自己“不唱主角”的问题,“我老了,不能唱主角了,只能跑龙套。你们看,这次党代表大会上我就是跑龙套,而唱戏的是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18]这些不仅为中共八大的胜利召开作了组织准备和思想准备,而且为以后的新老交替及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思路。
在1956年之前,毛泽东曾先后分别提出过文艺方面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学术方面要“百家争鸣”。1956年2月1日,中央宣传部向中央反映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中国讲学的苏联学者向中国陪同人员谈了他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孙中山世界观的论点的不同看法,中宣部认为这有损于我党负责同志威信并请示中央,是否要向苏共有关方面反映。毛泽东就这份材料给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写信说:“我认为这种自由谈论,不应当去禁止。这是对学术思想的不同意见,什么人都可以谈论,无所谓损害威信”,“如果国内对此类学术问题和任何领导人有不同意见,也不应加以禁止。如果企图禁止,那是完全错误的。”[19]毛泽东明确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讲学术,这种学术也可以讲,那种学术也可以讲,不要拿一种学术压倒一切。你讲的如果是真理,信的人势必就会越来越多。”[20]接着,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正式宣布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他说:“在艺术方面的百花齐放的方针,学术方面的百家争鸣的方针,是有必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范围之内,各种学术思想,正确的、错误的,让他们去说,不去干涉他们”,在自然科学方面,有那么多的学派,“就是社会科学,也有这一派、那一派,让他们去谈。在刊物上、报纸上可以说各种意见。”[21]毛泽东在上海党员干部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了“双百方针”,并在讲话提纲的最后写道:“采取现在的方针,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会繁荣发达,党会经常保持活力,人民事业会欣欣向荣,中国会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22]
1956年前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形成的一系列思想是我们党的一笔财富。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基本点还是那一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23]在邓小平成功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完善和丰富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奋勇前进,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
[1][2][3][4][6][8][12][16][17][18][19][20]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70-171.24-28.28-33.52-53.42-43.178.19.110-113.102.128.9.54-55.
[5][1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287.264-272.
[7][10][21][22]毛泽东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543.482.491-492.652.
[9][14]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47-248.253-254.
[11][13]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5-233.229.
[23]邓小平文选: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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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28X(2011)10-0021-03
作者单位:上海通志馆
■ 特约编辑:鲁月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