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怎样做到“最小伤害”——“联防队员强奸案”引发的职业伦理思考

2011-12-25 09:03蒋玉鼐
中国记者 2011年12期

□ 蒋玉鼐

近日,“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被炒得沸沸扬扬,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事件中,深圳市宝安区治安联防队员杨喜利闯入杨武(化名)家实施打砸行为,并将其妻王娟(化名)毒打、强奸,而杨武由于害怕,始终躲在距卧室仅两米的杂物间内,一个多小时后才报警。各媒体都从何角度报道此事?有哪些需要反思、警醒之处?

媒体报道概览

10月23日,事件发生。11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第一篇关于此事的报道:《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文章作者成希曾在访谈时透露:“事发十几天,杨武跟很多媒体求助过,但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找到了南都,我立即赶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应他的请求报道此案。”)

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金羊网等多家新闻网站转载了南都的文章,大批媒体记者赶赴杨武家进行采访,东方卫视、广东卫视、辽宁卫视、《京华时报》《江淮晨报》等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在有关报道中,有的详细描写或播出了王娟的受害细节,如有的报道中提到:“王娟则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哭喊救命,大量鲜血流在地上”,有的节目播放了杨喜利搂抱、撕扯王娟的监控录像(因居住于自家经营的商铺,具有相关设备);有的对杨武劈头盖脸一顿痛批;有的报纸文章《两米的距离:一个制造黑暗 一个接受黑暗》称杨武“懦弱无能”;有的都市报对此事整版报道的标题是《“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 是的,你还好意思说!》;某卫视“今日一线”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做丈夫的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

舆论对媒体报道的评价

随着媒体对此事报道铺天盖地展开,舆论在对事件本身进行讨论的同时,也开始评价与思考相关的媒体报道。新闻中对王娟受害细节的渲染、对杨武的指责、没做任何隐私处理便直接公布的图片和视频,都引起了舆论的不满。

11月9日,央视记者柴静发布博文《没忍住》,率先发出反思媒体报道的声音。文中说,“第一篇报道中,有句话我看了很刺心。……‘你太懦弱’这话实不该说。”“这样一个新闻,被毫无尊严地,粗暴地曝光于他们的邻居,父母,孩子面前。”

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发表社评《联防队的硬伤害和媒体的软暴力》,指出“媒体有探寻真相的权利,但不能置公民的隐私权于不顾,不能不受新闻伦理的约束”。同日,长江网播发长江时评《曝光“联防队员强奸案受害者”媒体道德在哪》。

11月12日,《中国青年报》发表《“最残忍的采访”有违新闻伦理》,15日,《光明日报》刊登《媒体采访不应造成“二次伤害”》,11月16日,《检察日报》刊发《媒体,我想对你说》……

微博调查“‘丈夫忍辱看联防毒打强奸妻子’中最该反思的是什么?”显示,3739名投票者中,有44%的人将票投给了“媒体不应泄露受害人隐私,并造成二次伤害”,另有23%的人认为“媒体报道失当,如指责丈夫杨武窝囊怯懦等”。

网友“快乐的心”认为,媒体应当“去采访施暴者,去采访那个罪犯,……让舆论和社会来谴责他,给那些有想法但还未犯罪的人以警示,……不应该拿那些弱势群体的伤痛来大肆宣扬。”

对今后报道的启示

笔者认为,部分媒体对“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之所以被批评,根源在于报道时没有做到平等地对待被采访对象,没有遵循新闻伦理中的最小伤害原则,侵扰了受害人的悲痛。

美国学者威廉姆·寇特(William Coté)与罗格·辛普森 (Roger Simpson)在著作中指出,“如果记者既清楚自己的需求,又能体恤对待他人的创伤压力,就可以得到对双方都最好的采访结果。”

1999年我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央视记者敬一丹去遇难者朱颖家采访,第一句话便是致歉:“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来打扰你们,但是全国的观众都非常惦记你们……”委婉、关切的表达,体现出的是尊重对方的态度。

因此,今后在类似的报道中,媒体不妨在心态上给予采访对象更多尊重,在行动上给予采访对象足够呵护。具体操作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采访对象,在适宜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进行采访。当采访对象的状况并不适宜接受采访时,记者应当择机再访,而不是揪住对方拼命发问,不达目的不罢休。

2004年,一位山东民工在阿富汗恐怖袭击中丧生,家人不忍让88岁高龄的老母亲获悉噩耗,拒绝记者采访。一群记者却在当地领导的陪同下硬冲进门,在老太太的极度悲恸中完成了“亲切慰问”和拍摄,类似不当的采访手段给逝者亲友带来极大伤害。

2.注意保护采访对象的隐私,更不要将其他人牵扯进来。在有关报道中,杨武、他的母亲、他家地址与店面,甚至他未成年女儿的形象,都被媒体未作任何处理地暴露于公众面前。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王娟在面对将自己团团围住的记者时,及时掩住了脸。

不少网民说,这样赤裸裸地展示弱者的痛苦,过于残忍,公布杨武母亲和女儿照片的行为更过分。正义网主笔李曙明认为,“杨武和妻子都来自农村,隐私权的意识或许不是很强,但媒体该有这根弦。即使杨武同意刊登,登不登也应细作思量。”

3.尽量平和、客观地进行报道,不要对采访对象进行道德评判。有记者对杨武直言:“你太懦弱了!” 某卫视主持人说:“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有文章称杨武“懦弱无能”。其实,杨武也是受到伤害、心灵需要抚慰的受害人,这样的斥责,对于他来说未免太重了些。

在报道中,记者应是一名旁观者,应尽量冷静、客观地陈述、还原事实,评论时也该把握好分寸、留有余地,就事论事,而不要对具体的人贴标签,进行道德评判。

4.对传播内容严格把关,不展示不恰当的内容。在新浪网“深圳联防队员涉嫌强奸女子案”的专题页面下,有一段《监控实拍联防队员夜闯小店强奸老板娘》的视频,清晰记录了嫌疑人的施暴经过。这段视频也多次在一些电视台播出。

此外,某卫视“今日一线”节目的滚动字幕展示的互动短信中,不乏言辞激烈的内容,一名观众说“这样的男人不配做别人的丈夫,简直就是男人的悲哀,人渣……”另一名观众说“这个,没用的老公,叫他早点去死”。

大众媒体作为信息展示的平台,理应对自己传播的内容负责、严格把关。像上述的暴力犯罪画面、不文明语言,着实不应当出现。因此,在今后的报道中,媒体不仅要对自采的新闻严格把关,也应对借自己平台展示的内容进行删选,以确保传播内容的格调健康,导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