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

2011-12-25 03:33张海鹏
中国报道 2011年10期
关键词:约法中华民国先辈

张海鹏

张海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山东大学特聘一级教授

从历史发展规律来看,用资产阶级的共和制度代替封建地主阶级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辛亥革命的最大意义在于,革命的发生动摇了中国人两千多年来对君主专制制度——皇权统治的崇拜,用武装起义的方式掀倒了皇帝的宝座。武昌首义后,湖北军政府成立,随即发布文告,宣布“永久建立共和政体,与世界列强并峙于太平洋之上,而共享万国和平之福”。不久,就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以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构建了近代中国第一个民主共和制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地区性资产阶级民主立法,为以后南京临时政府制订和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供了范本。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贯彻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宪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民主色彩,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国家根本大法。尽管袁世凯和北洋政府破坏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但法制观念已为民众所接受。

辛亥革命虽然取得了伟大历史功绩,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革命的成果也为袁世凯所攫取。临时政府转移至北京后,国家政治失序,文化复古,社会一片混乱。“二次革命”失败后,武昌起义的主要参加者蔡济民感叹“无量金钱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孙中山经历几多周折,深感革命任务远未完成,曾在1919年10月10日感叹道:“今日何日?正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之日也”,在临终时嘱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辛亥革命的结局,让先进的中国人不停地思考:中国的出路在哪里?

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是:1912年孙中山解除临时大总统的职位后,立即在各种场合大谈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问题。孙中山多次说过,他所主张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1912年7月他在上海对中国社会党的长篇演说,通篇讲社会主义。更发人深思的是,在此后孙中山的经历中,差不多每遇到一次失败,就要谈一次社会主义。1924年在改组中国国民党的过程中,他曾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归宿。我们从《孙中山全集》中可以读到这方面的许多论述。

孙中山的社会政治理想,在辛亥革命以后,不仅北洋军阀未能实现,国民党政府也未能实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彻底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才有条件实现孙中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的主张,才有可能开展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美国著名中国近代史学者韦慕廷在其所著《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一书末章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孙中山为中国谋求解放的梦想,只是在半个世纪后才逐步实现的”。这确是正确的结论。毛泽东同志在1964年写道:“中国大革命家,我们的先辈孙中山先生,在本世纪初期就说过,中国将要出现一个大跃进。他的这种预见,必将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实现。”今天可以说,这个预见已经实现了!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的,9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今天的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取得的发展成就,是孙中山和辛亥革命先辈们难以想象的,已经大大超越了他们的理想。可见,中国共产党不仅继承了孙中山和辛亥革命先辈们的理想和事业,而且大大发展了他们的理想和事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是辛亥革命的忠实继承者。原文刊登于2011年9月26日《人民日报》第七版,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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